我一直沒有想吃肉,只是因為平日裏,沒有斷過肉。
不是那麽正式,也沒有大口大碗的豪爽,但終究是吃着肉的,所以平日裏也不饞肉。
可一旦真地許久不曾正正經經吃一次肉,那種饞意,真地難忍。從前總是不理解,為什麽電影裏總拍些酒肉和尚,不吃肉,便如同剛上山的魯達,非要溜出去,吃個暢快才能放手。到了自己也饞起來,才明白這種難熬,大概只能靠睡去,才能逃過。
吃肉,要吃得狠了,非要吃肥的才算完。所以,兒時讀《水滸》,看到唱歌肥喏,也覺得,這裏面有值得咂摸的油水。更別提看那些吃吃喝喝,就算不講究美食,但這些文字上的描繪,依然繪聲繪色,讓人讀得不覺流下口水。
所以,唯有飢餓過的人,才懂得食物的可貴;也唯有長時間吃不到肉的人,才能理解,一塊七肥三瘦的大塊肉,又怎樣誘人。當年也讀過一些講動蕩年月的書,裏面的人,總有那樣為了一口吃的,就敢砍皇帝老兒頭的廝殺漢。也有眼睛紅紅,身體瘦脫骨的飢民,猶如荒野上的喪屍一般,死在一塊餅子上。
像這樣的不快活事,總是讓人不快活。
我雖然是在說一句廢話,但世間廢話本多,也不差我這一句。
還是去想羊肉燉蘿蔔吧。
即使是草原上的人,也沒辦法天天吃羊肉。如果有真正的草原人來反對,我也只能贊他一句,好漢,吃得好!
話說回來,燉羊肉之所以好吃,便在於它的香。香氣往往來自於油脂,但再好吃的肉,也不能一直吃,尤其是那些油脂豐富的部位,吃多了,也會膩。所以要用點別的東西,一起來煮,喝茶也可以,喝酒也可以,但還是不如讓這解膩的配菜,慢慢在燉煮中中和這些肥膩的味道。
蘿蔔最好。
因為它最通俗,而不是最配。
隨處都能買到,自己也大可以自種自收,成為田間到餐桌的新鮮貨。
一般來說,蘿蔔燉羊肉,不需要太多複雜的調味。但我也不喜歡只是撒一把鹽的吃法,更願意再加上一些花椒,蔥薑,還有乾辣椒和陳皮。這樣吃起來,雖然沒那麽原汁原味,但卻符合我的口味。有時候,還要在配上一盤韭菜花醬,或者蒜泥。後者來自魯提轄的教導,算是吃得口滑的廣告。
當然,肉總是少的,蘿蔔則更多。
但肉雖然少,一樣可以提供滿滿的油脂和香氣,還有那一種咀嚼的快感。蘿蔔不值錢,單吃它還有一種不那麽好接受的「蘿蔔味兒」。可一旦兩者結合,就不再停留在各自原有的味道了。尤其是那一口湯,極好極妙,不用怎麽形容,人人都能想到。
若是在秋去冬來的時分,更容易得到一種滿足。
一口下去,渾身皆暖。
人生所追求的,大概也就是從飽暖開始,至於所謂淫慾——性不可少,亂不可為。
恰如蘿蔔燉羊肉,我就不再說些大道理了,在這麽長的過去中,我能知道唯一還算能接受的大道理,也就是自說自話,自己要求自己。蘿蔔就當蘿蔔,羊肉就當羊肉,加在一起,沒有多出什麽,但卻可以讓我們有雙倍的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