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 警示:AI 會「夢遊」而法規在「防弊」 剖析為何用買便當的《政府採購法》買不到會自我演化的 AI,直擊台灣創新採購的真實痛點——「文化時差」。
- 借鏡:歐美如何「接球」而非「躲避」 從北約的「白紙合約」到英國的「點滴資金」,看國際強權如何在合規與創新之間架設容錯沙盒,管理風險而非規避風險。
- 實戰:不修法也能把「死局」玩活 運用第一性原理,教你利用現行的「共同供應契約」與「分段驗收」,將僵硬的採購程序轉化為靈活的平台戰略。
前言:這不是一場治療失眠的學術會議
如果你以為「政府採購法研討會」,是一群戴著厚重眼鏡的學者,聚在一起朗讀法條順便治療失眠的場合,那你可能要失望了。
前陣子,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GW Law)的政府採購法學程,聯合北約防衛創新加速器(NATO DIANA)與 Google,在倫敦、巴黎與米蘭舉辦了一場橫跨歐洲的研討會 。這場會議的組合本身就很科幻:最懂規則的法學院、最需要尖端科技的軍事同盟,以及最會搞破壞式創新的科技巨頭。
他們聚在一起,不是為了討論如何把公文寫得更漂亮,而是為了解決一個攸關生存的難題:「在這個 AI 指數級爆發的年代,政府該如何買到真正的創新,而不是買到一堆合規的垃圾?」
看完這場研討會,你會發現這根本不是法律討論,而是一場關於「打破體制」的戰地報告。看著歐美各國為了搶奪 AI 主導權而瘋狂拆解舊法規,回頭看看台灣平靜無波的採購現場,我感受到了一種強烈的落差。
這系列文章,就是我從那場來自未來的研討會中,帶回來的不同思維。
當 AI 會「夢遊」,我們還在查「出勤紀錄」
如果有一天,你家附近的那座高架橋突然有了「個性」。
原本它承諾可以讓連結車通行,結果半年後的一個早晨,它突然心情不好,決定自己現在只能承受一台腳踏車的重量;甚至更調皮一點,它還會在你的Google Maps上憑空畫出一條根本不存在的支線,熱情地邀請你開進太平洋。
在這種情況下,我想任何一位正常的台灣公務員都會崩潰:「這廠商根本是詐騙集團吧!快叫政風室來查辦!」
但這並不是我在寫科幻小說,而是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GW Law)的副院長Jessica Tillipman,在《Procurement-for-Innovation_ Across Europe》研討會上對我們發出的溫柔警告。她說,我們現在這群大人們正興高采烈想要買回家的那個玩具——AI(人工智慧),其實就是這麼一個不受控的傢伙。
AI不像微軟的Word,你買回家十年後,它頂多變慢,不會突然變成Excel。但AI是一種會「生物性演化」的科技,它會發生「模型漂移」(Model Drift),就像那座突然不想承重的橋;它甚至會產生「幻覺」(Hallucination),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科技已經進化成會「夢遊」的活體了,但我們的政府採購心態,卻還停留在檢查員工有沒有準時打卡。
當AI這個「產品」每天都在變形的時候,我們試圖用那一套買原子筆、買便當的「標準合約」去規範它,這畫面就像是拿著一本《養狗指南》去訓練一隻哥吉拉。
美國國會現在正為了這隻哥吉拉吵得不可開交。參議員Roger Wicker提出了一個讓台灣主計處聽了會心臟病發的概念——授權專案經理在必要時「打破規則」(Break the rules)。為什麼?因為他們發現,面對這種不講武德的對手,死守規則就是坐以待斃。
反觀我們可愛的台灣採購現場,大家腦中最大的聲音,依然不是「這個AI模型會不會在六個月後變笨?」,而是「我如果沒選最低標,會不會被誤會圖利廠商?」。
我們很努力,真的很努力。我們用盡全力修訂《政府採購法》,試圖用更完美的防弊機制去捕捉創新。但這不僅僅是拿著牛車的維修手冊去保養法拉利,這更像是在法拉利已經飆到時速300公里時,我們還在路邊揮手,堅持要它停下來填寫一張「路邊停車繳費單」。
這不叫防弊,這叫「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別人的「白紙」 vs. 我們的「鐵律」
如果剛剛那個「AI會夢遊」的故事讓你覺得荒謬,那接下來這個來自美國國會的消息,可能會讓每一位台灣的主計、政風,甚至檢察官,集體血壓飆高。
在研討會中提到,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主席Roger Wicker提出了一個叫做《FORGE 法案》的提案。裡面藏著一顆震撼彈,叫做「打破政府獨買權」(Breaking the Government Monopsony)。
這個概念翻成白話文是這樣的:為了達成某些十萬火急的創新目標(比如趕快把無人機做出來),專案經理在預算快用完的時候,甚至被授權可以「打破規則」(Break the rules)。
是的,你沒看錯。在美國的國防授權法案討論中,「打破規則」被視為一種解決問題的選項。
現在,請閉上眼睛想像一下:如果有一位(政府)採購承辦人,在他的簽呈上寫道:「為了讓這個AI專案成功,職擬申請打破《政府採購法》第XX條的規定...」
我相信,這份公文還沒走到科長桌上,這位承辦人可能已經在去廉政署喝咖啡的路上了。在我們政府的行政文化裡,打破規則不叫創新,那叫「圖利」,那是要坐牢的。
這就是我們面臨的第一個核心衝突:在他們眼裡,規則是達成目標的工具;在我們眼裡,規則是不可觸犯的神主牌。
更讓人崩潰的還在後頭。
北約的DIANA(防衛創新加速器)在面對新創公司時,他們發現這群穿著帽T的科技阿宅,根本看不懂那些累積了兩百年的政府採購條款。於是,北約決定採用一種叫做「其他交易」(Other Transactions, OTA)的模式。
這聽起來很學術,但其實就是給你一張「白紙」(Blank Slate)。
這意味著,他們把那些厚得像磚頭一樣的採購法規通通丟進垃圾桶。既然買的是還沒發明出來的東西,那我們就從零開始,在一張白紙上,寫下雙方都覺得合理的權利義務就好。
你看,這多麼像是在平行時空發生的事。
當北約拿著一張白紙,誠懇地問新創公司:「我們怎麼合作比較好?」的時候;我們台灣的公務員,正拿著那本像字典一樣厚的《政府採購法》和《採購契約範本》,拿著放大鏡逐條審查:「這一條有沒有法源依據?那一條如果不照抄範本,會不會被審計部剔除?」
我們把所有的力氣都花在確保「程序完美」,哪怕最後買到的是一堆昂貴的電子垃圾,只要程序合法,大家就能安心下班。而北約和美國卻意識到,如果要贏得這場科技競賽,有時候你得先把那本厚厚的規則書燒了。
這就是最殘酷的糾葛:我們擁有一套全世界最嚴謹的「防弊鐵律」,但這套鐵律,卻恰恰成為了我們通往創新的最大路障。
風險是用來管理的,不是用來「假裝看不到」的
說實話,如果我是台灣的公務員,看到美國人可以「打破規則」、北約可以簽「白紙合約」,我也會覺得這簡直是天方夜譚。我們會本能地認為:「這些外國人肯定是瘋了,不然就是他們的監察院都去度假了。」
但透過GW Law的研討會,我們看到了一個很有趣的真相:這些國家並沒有放棄監管,他們只是換了一種玩法——他們不玩「躲避球」,改玩「接球」。
第一招:與其要求完美,不如給個「緩衝區」
北約的DIANA(防衛創新加速器)很清楚,如果你要求一家剛從車庫創業的AI 公司,第一天就要符合所有軍事規格的資安與法規,那就像要求小學生第一天進校門就要會微積分一樣殘忍。
所以,他們設計了一個「加速器計畫」(Accelerator Program)。這就像是一個「合規的補習班」。他們不要求新創公司一進來就完美,而是允許他們一邊開發原型,一邊學習怎麼符合那些繁瑣的規定。這在我們看來簡直是不可思議的寬容:先讓你上車,票以後再補。
第二招:別讓創新餓死在等待公文的路上
英國國防部的創新單位JHub則更貼心,他們發現了一個很尷尬的現象:好不容易試點成功了,大家都很滿意,但要等到正式採購合約下來,可能還要跑半年的公文流程。對於大公司來說,這只是幾個月的利息損失;但對於新創公司來說,這叫「現金流斷裂」,會死人的。
於是,JHub發明了一種叫做「過渡性資金」(Bridge Funding)的機制 。
這就像是急診室的點滴。在正式的手術(採購合約)開始前,先給你吊一瓶葡萄糖,確保你不會在等待醫生刷手消毒的時候就先餓死。他們很清楚,創新的敵人不只是技術難題,更是官僚體系的龜速。
核心啟示:容錯的沙盒,才是真正的安全網
這些案例告訴我們一個很簡單的道理:風險是不能被「規避」的,只能被「管理」。
台灣的作法是建立一道道高牆,試圖把風險擋在外面,結果連同創新一起擋掉了。而歐盟和北約的作法是,在牆內蓋一個「沙盒」,鋪上軟墊。在這個區域裡,你可以跌倒、可以犯錯、可以拿著白紙畫畫。
因為他們知道,如果你不允許小規模的失敗,那你最後就會迎來大規模的過時。

把「死法條」玩成「活戰略」
讓我們先深呼吸,喝口茶,冷靜下來想一想。
雖然剛剛把美國人和北約誇上了天,但如果明天早上,台灣的採購承辦人真的拿著一張「白紙」去簽約,他下午大概就要去土城看守所報到了。我們不能無視台灣的現實:《政府採購法》就在那裡,它短期內不會消失,也不會變成變形金剛。
但這不代表我們只能坐以待斃。
其實,我們不需要推翻整座《政府採購法》這棟大樓,只需要換一種「裝潢方式」。只要稍微轉個念頭,你會驚訝地發現,那些被我們視為阻礙的現行法規,其實早就藏著「平台戰略」的後門。
別再「買軟體」了,改「訂閱能力」吧!(善用共同供應契約)
首先,我們得改掉把 AI 當成「椅子」或「光碟片」來買的習慣。過去我們習慣買斷軟體並列入財產清冊,但 AI 是活的,買斷它就等於買了一個會慢慢變笨的孤兒。既然不能打破規則,那我們就利用規則——台灣現有的「共同供應契約」,其實就是現成的政府版 App Store。
試想一下,如果我們建立一個「雲端服務與 AI」的共同供應類別,廠商上架的不再是死板的軟體,而是靈活的「服務點數」或「運算能力」,機關就能根據需求「隨點隨用」。這完全符合採購法,卻能巧妙實現「訂閱制」的效果:既省去了機關重複開標審查的痛苦,更重要的是,如果這家 AI 變笨了,下個月改訂閱別家就好。這不就是最安全、成本最低的「試錯沙盒」嗎?
把「寫死規格」變成「徵求解法」(善用限制性招標與評選)
解決了「怎麼買」,接下來是「買什麼」。我們過去習慣把規格寫得密密麻麻,指定 CPU 要多快、記憶體要多大,結果往往買回一堆符合規格卻解決不了問題的電子垃圾。這時,不妨借用北約的「白紙」精神,善用《政府採購法》第22條的「委託專業服務」或「研究發展」。
在寫招標文件時,試著把那些硬體規格拿掉,只寫下你的「痛點」與「目標」——例如:「我要縮短 50% 的公文處理時間」。然後,把麥克風交給廠商,讓他們用專業方案來告訴你該怎麼做。這就把戰場從比拚低價的「買產品」,升級為比拚解決方案的「買能力」,讓我們不再是用外行的規格去限制內行的創新。
用「分段驗收」來模擬「快速原型開發」
最後,是大家最害怕的「履約爭議」。為了避免案子做到一半失敗被告,我們其實可以利用《政府採購法》第70條的「分段查驗」機制,來模擬新創界的「快速原型開發」。
我們可以在合約裡明訂「里程碑」,將第一階段設定為概念驗證 (POC)。如果第一階段做出來不如預期,合約就此終止,雙方好聚好散,機關也只需要支付第一階段的小額費用。這在定義上叫「停損」,不叫浪費公帑。透過合約條款的設計,我們不用修法,就能在體制內創造出一個允許小規模失敗、卻能換取大規模成功的安全空間。
這不是法律問題,這是想像力問題
說到底,我們不需要等待立法院修法給我們一把「尚方寶劍」。
那些看似僵硬的法條,其實都留有呼吸的孔隙。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政府採購法》有多嚴格,而在於我們是不是願意把「防弊的放大鏡」換成「創新的望遠鏡」。
當我們不再把自己當成死守規定的「審查員」,而是把自己當成在規則內跳舞的「設計師」,你會發現,台灣的政府採購創新,其實現在就可以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