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道路用地能不能變現」,多數人的直覺反應仍停留在都市計畫內。一般理解裡,只有都計內的道路用地(公設保留地),才能透過徵收或容積移轉,換取某種形式的補償;至於都計外的道路,尤其是早年就已開闢的省道,往往被視為公共設施的一部分,與私人權利無關。
在台灣,仍有相當數量的省道,所有權人至今是一般民眾。道路早已存在,車流日復一日,但土地的所有權,仍屬私人所有,這讓擁有這類土地的地主相當苦惱。這並非特例,而是歷史因素、制度變遷與行政現實交織下的結果。對地主而言,這類土地長期處於一種尷尬狀態:不能用、不能賣,也不知道還能不能主張什麼。
長期以來,這個問題被視為「無解」,或至少是「不急著解」。直到近幾年,情況開始出現變化。公路主管機關陸續針對部分已開闢、省道實際使用中的路段,啟動協議價購或競價取得土地的作法。價格會受到公告現值比例等限制,當然與一般市場上的土地交易存在明顯差距,但它釋放出一個清楚的訊號:過去被默默使用的私有土地,開始被制度正面回應。
也正是在這樣的制度縫隙中,一個過去極少被討論的市場,逐漸浮現。
對外行人而言,聽到「省道也能賣錢」,難免感到不可思議,甚至直覺聯想到圖利或灰色操作。但若回到法律與行政的本質,這些交易並不是在「賣路」,而是在處理一個早就存在、卻長期被擱置的問題。
實務上,這類省道用地的處理,遠不只是「要不要賣」的選擇題。權屬是否明確、是否符合道路使用事實、主管機關是否認定、申請程序如何進行,每一項都足以讓一般地主卻步。更現實的是,許多地主年事已高,對行政流程並不熟悉,甚至連「原來這樣的土地還有被處理的可能」都從未被告知。
於是,開始有人靠這個賺錢,用較低的價錢跟地主購買,地主雖然拿到的錢比較少,但是可以省去繁瑣的申請流程,並且馬上拿到錢。第二種是協助代辦,賺取服務費,因為很多地主是老人家,對這些繁瑣的申請流程並不熟悉,很多地主甚至不知道這個消息,所以當知道道路可以賣錢,還是很願意付服務費。
透過掌握的資訊比別人多而賺取差價跟服務費是土地開發的基本日常。雖然,只要談到土地與金錢,就難免伴隨道德質疑。有人會問:這是不是在賺資訊不對等的錢?是不是讓地主吃虧?這些問題值得被提出,但也同樣值得被更精確地討論。因為這樣的問題不是只出現在一種行業裡,律師、商人、售貨員...都會有相同的情形,所以真正該被檢視的,或許不是市場是否存在,而是制度是否足夠透明、資訊是否被充分揭露、選擇權是否真的回到權利人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