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目前為止的人生當中,有那麼兩個月,似乎可以自稱自己是「鄉土文化工作者」。
話雖如此,但其實也不過是在南投草屯的某個小布袋戲攝影棚,和一位同一所高職畢業的同班同學,打了兩個月不知所云的工而已。我還記得那個布袋戲頻道的標記是兩顆菜頭(當然這頻道就叫「好采頭」)。演出的段落也通常會穿插電台賣藥兼講古的工商服務。
對高職美工科畢業的我們來說,工作內容其實非常單純,就是從早到晚不斷的用油漆刷繪製佈景片,或者配合布袋戲偶的尺度,把各種廉價的玩具重新塗裝成場景小道具,例如鍋碗瓢盆、玩具刀劍、屏風、山水畫⋯⋯等等。
這個攝影棚中拍攝的布袋戲劇,並不是那種充滿3D動畫、電腦後製特效的現代布袋戲,而是很單純、流水作業式的,根據由主持人(聲優?)事先錄製好的橋段,反覆用布偶走位或「對嘴」到OK為止的工作。
我們兩個死高職生(那時才剛畢業一年)雖然沒有操弄戲偶的天份,偶爾拍攝一些「大場面」需要龍套時,還是會被抓去代工一番。比方說走在主角後面的跟班、或一出場就被打死的便當路人之類。這一點和真人演出的戲劇倒是沒有太大差別。每當對人提起這段經歷時,我們彼此都說,那時真應該印張名片,而頭銜也已經想好,就寫「鄉土文化工作者」。
這座「好采頭」攝影棚,說穿了就是一個不大不小的鐵皮屋,外觀和內裝都讓人聯想起省道路邊隨處可見的汽車修理廠。廠棚上方有一個大約三樓高,可以俯瞰全場的主控室,在那裡的人除了播放配音來讓戲台演出外,也使用高音喇叭和下方的戲偶演出者「溝通」演出內容——這些溝通,大部分時候都是在互相叫罵。
這一類的對話通常可以持續一整天。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即使地面上的人沒有麥克風可用,這種「硬體裝備」的不對等卻一點也不影響他們之間的「砲火應酬」。
廠棚的角落,還有一個二層樓高,由木板與夾板釘成的小房間。地面層是廚房和飯廳,還有簡易的浴廁等生活設備。樓上是可供員工休息的大通舖。理論上,攝影棚提供免費的食宿,但我和我的朋友只住過第一個晚上,就被棚內一位國中輟學也進過好幾次少年觀護所的學徒給嚇住了。
他們對我們其實並沒有什麼惡意。毋寧更應該說是充滿好奇(「書讀得好好的幹嘛來做這個?」)但那時我們這種一路按照他人期待成長的「好學生」,也完全沒有思想準備可以理解他們的生活方式;往後的兩個月內,我們托辭租屋處需要有人看顧,寧可每天來回斗六湖山岩與南投草屯之間通勤八十公里,也不敢住在那裡。
攝影棚的氣氛經常是緊繃而富爆炸性的,老的對小的有意見,演員和主控室每天都有口角;年輕的也不服氣高高在上的大叔們。我們是只待兩個月的外人,也是老闆的遠親,當然置身事外,但這並沒有讓我們在口語甚至肢體衝突中覺得安全一點。每當「大場面」好像要發生的時候,我們這兩個沒種的傢伙都默默地握著油漆刷,躲在巨大的佈景片後面,希望萬一發生命案之後還有機會到警察局作筆錄,寫下「我們什麼都不知道」!
我們繪製的佈景片,一般都沒有受到什麼挑剔,只有一次,在製作野台戲用的大型佈景時,被提醒用色太過保守。前輩拿出三罐令人不安的螢光色油漆,和善地諄諄告誡道:
當時自認學夠了色彩學,滿腦子都是文青美學(那時「文青」這詞還不帶貶義),可以隨手拿廣告顏料平塗出伊登十二色相環的我們,都很難接受螢光紅、螢光綠和螢光黃,但是回想起來,那是非常實用也合理的做法:在每次光線條件與時刻都可能不一定的廟口大街上,能夠讓人注意到的東西才有效用。如今我已經能非常理解這樣的色彩選擇,也覺得那樣的配色邏輯自有它的美麗與藝術性。
暑假結束,我們領了兩個月份的現金薪資(感恩讚嘆,那時沒有「預扣二代健保」這種鳥事!),從草屯縣道旁的鐵皮廠房,一路回到恍如隔世的台北西門町。那時我所做的第一件事,好像是走進誠品西門店,然後狠狠地在商場裡買了生平第一支卡西歐G-SHOCK手錶。
偶爾見到手錶的冷光亮起的時候,我都會回想起那個田中央很可能是違建的鐵皮屋,還有印象中就是不斷互相叫罵,但又一天天這麼一起工作下去的,短暫而難忘的同僚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