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1994年到2009年之間,弗利德曼和諾德勒畫廊持續從長島藝術經紀人葛拉菲拉.羅薩萊斯(Glara Rosales)取得藝術品,先是在畫廊寄賣,後來直接向其購買。羅薩萊斯杜撰了一個故事,她從一個未具名的顧客(無名氏先生)或他的兒子(小無名氏先生)那裡得到這些作品,他們繼承了這些畫作,但想要保持匿名。弗利德曼沒有多做查證就接受了這個羅織的故事,或是直到今天,她仍認為這種保密方式是藝術市場運作的一部分,她也相信這些作品都是真跡;她自己甚至也買了三件,並合購了一件「波洛克」的作品。她把其他的畫作賣給一群引人注目的顧客,這些客人也非常相信她的判斷以及畫廊的名聲。
這時一切都還沒有異狀,直到擁有羅伯特.馬哲威爾作品版權的德拉勒斯基金會推翻先前對於《西班牙輓歌》(Spanish Elegy)的鑑定結果,這件作品約在1953年繪製,便被列為偽作。這件作品曾在2007年,由諾德勒畫廊前銷售員朱利安.魏斯曼(Julian Weissman)以65萬美金賣給歐洲奇拉拉畫廊(Killala Fine Art)。他正是從羅薩萊斯那裡得到這件作品。當德拉勒斯基金會兩年後翻轉結果,奇拉拉畫廊便上法院提告,要把錢拿回來。2011年,羅薩萊斯和魏斯曼賠償了65萬美金作為和解。
但是,這次子彈射向一幅密密麻麻佈滿著黑、黃、紅和白色雜點的作品:波洛克「所做」之滴畫《無題》(Untitled, 1950)。這件作品在2007年由諾德勒畫廊以1,700萬美金賣給倫敦的避險基金投資人皮耶.樂格蘭奇(Pierre Lagrange)。當樂格蘭奇後來想再轉賣時,蘇富比和佳士得都拒絕受理這件畫作,因為這幅畫並未出現在藝術家的作品全集圖錄中。後來的檢驗更發現了畫中所使用的黃色顏料,是 1970年的產物,而藝術家於1956年過世。樂格蘭奇揚言提告,諾德勒畫廊便無預警停業。後來樂格蘭奇告上法院,但在法院開始審理此案以前,雙方就已祕密和解。儘管如此,這個爭議很快就引起恐慌;當媒體報導新一批的偽作新聞後,其他藏家則益發惶恐地開始檢視從諾德勒畫廊買回來的作品。
當前古馳總裁、現任蘇富比拍賣行董事長多明尼柯.德索爾(Domenico De Sole)和他的夫人愛蓮諾在2011年參加邁阿密海灘巴塞爾藝博會時,發現了一個問題:八年前,他們以830萬美金的價格,從諾德勒畫廊買進一件「馬克.羅斯科」的畫作。在會場中,愛蓮諾用iPad快速瀏覽當天的報紙新聞,她讀到一則報導指稱其他買家控告畫廊販售據稱是偽造的作品。「﹝它們的﹞出處和我們被告知的資訊相符,」她後來在法庭上作證。「我相當震怒。」
接二連三的爆料隨之而來,一直到最後爆發了令人震驚的消息;突發意外事件,才確認諾德勒畫廊確實經手膺品的買賣。葛拉菲拉.羅薩萊斯──這些馬哲威爾、羅斯科、波洛克和德.庫寧作品的源頭──突然崩潰,並在2013年認罪,承認她密謀出售假畫、密謀洗錢,甚至透過偽作計畫來逃稅。她承認透過諾德勒和魏斯曼售出60件作品,共獲得3,320萬美金;畫廊出售的作品總計高達8,000萬美金。
最後終於查清,諾德勒畫廊以及另一間位於曼哈頓的畫廊所售出的偽作,全都出自一位上了年紀的中國畫家錢培琛之手,他當時住在紐約皇后區。根據聯邦刑事起訴書,檢察官在他家裡發現了介紹抽象表現主義畫家的書冊,以及一包裝滿舊釘子、上面寫著「羅斯科」的信封。同一份文件指出,有對西班牙兄弟:荷西.卡洛斯.伯甘迪奧斯.迪亞茲(José Carlos Bergantiños Diaz,羅薩萊斯的情人及合夥人)和赫蘇斯.安赫爾.伯甘迪奧斯.迪亞茲(Jesús Ángel Bergantiños)提供材料讓羅薩萊斯製造偽作,後來羅薩萊斯也承認販售這批偽作。最後發現他們可能更早就開始進行作品偽造,從1980年代就委託錢培琛仿冒凱斯.哈林、尚–米榭.巴斯奇亞和法蘭西斯柯.祖尼加(Francisco Zúñiga)的作品。
迪亞茲兄弟居住在西班牙,而西班牙法院拒絕了美國的引渡要求;律師表示他們應該在西班牙接受審判。至於錢先生,他在羅薩萊斯認罪之前,就已逃回中國。他在2016年接受ABC新聞訪問時,聲稱對於自己的作品被當作真跡出售並不知情。總共有十件控告諾德勒畫廊的訴訟,其中九件也將安.弗利德曼列為被告。控告內容包括詐欺、詐欺性不實說明和違反「反犯罪組織侵蝕合法組織法」(Racketeer In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這項法案的制定就是在1970年代用來起訴義大利黑手黨。
一旦確認這些畫作確實是假貨,那些被欺騙的買家就要採取另一種手段來控告諾德勒畫廊、畫廊前負責人麥可.哈默(Michael Hammer)及前執行長安.弗利德曼。買家現在需要證明,被告應該或需要知道他們花大錢從畫廊買進來的作品都是仿冒品,所以他們都犯了詐欺罪,而這顯然是哈默和弗利德曼嚴正否認的。
多明尼柯和愛蓮諾.德索爾以2,500萬美元起訴諾德勒、弗利德曼和畫廊控股公司8-13,這是羅斯科的三倍。在曼哈頓一個寒冷的2月天,一群記者加上許多看熱鬧的訪客──其中也包含了畫廊老闆──都到了南區大法院的公共藝廊看煙火。兩個星期以來,原告和被告都陷入了作品真實性、出處和作品託管的辯論,律師、證人和法官之間也出現了激烈的辯論。
在一連串的細節之中,有人發現,若是沒有弗利德曼口中的「祕密聖誕老人」(羅薩萊斯),那諾德勒畫廊將會面臨財務上數百萬美元的赤字。一位專家證人瑪莎.帕里什(Martha Parrish)作證說,在她看來,按照起訴書上記載諾德勒的行為,若要用很低的價錢買下這些來源不明的作品,並且以現金支付,這會讓每一個信譽良好的仲介商「避之唯恐不及」。
在案件開始審理前,安.弗利德曼即宣稱她非常期待「要上法院的那天」,她將展現她的善意和誠信,並且要釐清自己所有的犯罪嫌疑。但在案件審查的那兩週,就在她殷殷企盼站上證人席之前,法官宣布本案已經解決。所有的條款仍未公開,而關鍵問題──諾德勒和弗利德曼是否對於販賣偽作知情,或他們也被欺騙了?一樣仍未解答。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案子中,作品來源的不透明、專業人員的不可信賴與畫廊和專家之間的利益衝突,再再揭露了藝術市場的黑暗面。
有六位專家被傳喚到庭上說明,包含羅斯科的兒子克里斯多福(Christopher)和藝術史學家史提芬.波爾卡里(Stephen Polcari)。「你過去是否曾表示,羅斯科的作品看起來都很像?」審訊時藝術史學家史提芬.波爾卡里這樣被問道,針對這個問題,他對著旁聽席幾個笑出來的人回答:「嗯,是的,他就是以他獨特的風格而聞名。」「所以,關於這種獨特的風格,」律師繼續說道,「你無法分辨出來每一件作品的差別嗎?」波爾卡里表示同意。他已經根據羅薩萊斯來路不明的作品製作了十份報告,費用由諾德勒畫廊支付,並被迫在法庭上承認十件作品都是偽作。在他的證詞中,他堅持要把作品放在藝術家的創作脈絡中來看,而不是憑空鑑定真偽。「它們是很出色的作品⋯⋯只是剛好是由其他藝術家所做,」他說。
在同一場審訊之中的幾次交流,藝術史學家及羅斯科研究學者奧利佛.威克(Oliver Wick)透漏他收到畫廊給他的30萬美金以及羅斯科畫作買家給他的「介紹費」15萬美金。作品售出時,威克在蘇黎世的貝耶勒基金會(Fondation Beyeler)擔任策展人,他曾規劃這件作品在一場展覽中展出。在撰寫本書時,最初的十件訴訟案,僅有德索爾的案件進入法庭審理;有三件仍待審理,包含兩件「羅斯科」及一件「傑克森.波洛克」案。
其中,部分結案的是拉斯維加斯賭場老闆法蘭克.費爾蒂塔三世(Frank J. Fertitta III)所提出的訴訟,他在2008年以720萬美金買下一件羅斯科的作品。根據費爾蒂塔的律師表示,「威克持續與諾德勒合作,並在貝耶勒基金會展出至少兩件羅薩萊斯的偽作收藏。」威克的律師則否認兩造之間的關係,並堅持雙方的聯繫只是偶而為之;威克也不過是眾多被這件羅斯科作品混淆愚弄的人之一罷了,他「與這場交易沒有任何關係。」
根據法庭調查文件,在把「羅斯科」畫作賣給費爾蒂塔後,威克寄了封電子郵件給這筆交易的仲介,倫敦仲介商艾金.麥克林畫廊(Eykyn Maclean),向他們推銷第二件羅斯科作品。「看起來這兩件作品都是在同一個禮拜完成,」威克寫道,「這件作品狀況同樣相當良好,是來自另一方私人收藏,用同樣的裝裱方式,相當完美⋯⋯」威克的律師則表示:「威克從未銷售過這件作品,而且他也從未銷售過;他甚至不曉得這件作品能不能銷售。他只是和艾金提了這件作品,因為畫廊常常會向他打聽作品的消息。」
費爾蒂塔在2016年私下與畫廊及弗利德曼祕密和解。費爾蒂塔之前到瑞典法院控告威克點頭授意偽造這件作品,他則與威克在2017年和解。法院最後撤銷這些提告,理由是「沒有提供證據指出被告知悉這些作品是偽作。」「我們贏了瑞典這場官司,還給威克一個清白,也得到勝訴費用。之後,原告又提出上訴,但這個案件在紐約就無消無息,」威克的律師,大衛.鮑姆(David Baum)說道。在2017年,費爾蒂塔與安.弗利德曼及諾德勒和解,但撰寫本書的同時,他還有控告另一個專員但仍未解決的案件。最後一個控告弗利德曼的案件,是由藏家法蘭西斯.漢彌爾頓.懷特(Francis Hamilton White)提告,並在2017年8月和解。
在法國,跟這樁醜聞同樣讓人震驚的消息,是關於古典大師的畫作,這個領域有賴於非凡的技巧及藝術性,以及對媒材的通盤瞭解。這不僅僅是畫布上有幾個色塊而已,這是幾世紀以前的作品。在一個案件中包含奧拉齊奧.真蒂萊斯基(Orazio Gentileschi)的偽作,以及弗蘭斯.哈爾斯(Frans Hals)、老盧卡斯.克拉納赫(Lucas Cranach)和帕爾米賈尼諾(Parmigianino)的仿冒畫作。
2015年出現了第一個問題的徵兆,當時法國警方從一個匿名舉報中,查獲了正在法國某處展出克拉納赫大約在1531年所創作的《維納斯》(Venus)畫像未必是真跡。畫作主人是列支敦士登王子。很快地,其他畫作也受到嚴格審查,真蒂萊斯基畫在天青石板上的《大衛看著歌利亞的頭沉思》(David Contemplating the Head of Goliath)也同樣受到質疑。截至2016年,蘇富比因為由同樣來源取得的弗蘭斯.哈爾斯之《一名未知的男子》(An Unknown Man)向美國買家償還了1,000萬美金。蘇富比也發出聲明,「透過仔細的技術分析⋯⋯證實這件作品確定是膺品。」銷售這件畫作的倫敦仲介商馬克.魏斯(Mark Weiss)在本書撰稿時,仍未接受這項發現,並且被蘇富比控告,要求賠償蘇富比的損失──再次顯示了作品鑑定仍是項不精確的技藝。
喬治娜.亞當 Georgina Adam
投入藝術市場和藝術論述書寫超過三十年。2000-2008年間擔任《藝術新聞》(The Art Newspaper)藝術市場版編輯,目前仍為此版的特約。曾為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撰寫每週專欄,於2016年結束這份長達八年的工作。2014年出版《錢暴:21世紀藝術市場大爆發》一書。除了在藝術市場的專業領域外,她同時對新興文化中心深感興趣。亞當亦於倫敦蘇富比藝術學院講學,並參與多場以藝術市場為主題之研討論壇:她也是「話說畫廊」(Talking Galleries)的董事會成員,並為女性藝術經紀人協會(Association of Women Art Dealers)贊助者、國際藝評人協會(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rt Critics)與國際藝術研究協會(The International Art Market Studies Association)之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