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贏在起跑點!」其實,當孩子的雙親沒有夠深的背景與財力,孩子早已經輸在起跑點。
人,從沒有生而平等的情事。每一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都有著一定程度的差異,無論是生理上的差異,還是在外條件的不同。這都使得要讓每一個人獲得平等的條件更加的困難,也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每一個人的外觀受審美的程度各不相同,學習與吸收的能力也不太一樣,更別說每個人的家庭背景與環境更是有所差異,這些都會進一步影響往後個體的遭遇。
然而認為最為平等的事情,不是沒有,就是「過去」一天二十四小時的「長度」,是所有人無法改變的,也是唯一能作為公平的事件。為什麼是過去的一天?這裡不得不提醒,因為其它的不平等條件,總是有突發事件,讓「今天」的某些人,無法活過或是較完整的渡過這一天,而沒有辦法滿足一天二十四小時的時間長度。所以,只有過去一天的時間長度,才是對眾人公平的。
在相對民主體制的領域內,透過制度的資源分配與制訂,在一定地區內的每一個人僅能做到最大程度的平權或是公權,也就是對於單一事件有著公平參與的權力。如就學權、選舉權、言論權、使用權等,讓眾人在一定的限制下,有著共同平等參與的機會。例如,達一定年紀或條件,任何人都有參與就學或考試的權利,與身份、地位、人種等沒有關聯;選舉也不因為外在條件的影響而影響持有票數的多寡;言論也不因為身份、社會地位、學歷等而有所禁止。
不過,一定會有人提到台灣許多考試或甄選時,有一些身份別會有加分情況。但其實這是因為這些身份所處的環境與資源相對要一般人少,且多數人低於正常標準。為了讓他們能跟一般人在相對基準點一起競爭,所設定的優惠條件而已。並不需要用憤世的情緒來看待這些差異,這是透過制度來實現的盡量公平,不然,多數人連公權的能力都是形式上具備。例如,部分原住民的學習環境與條件並不佳,若不給予相對公平的條件,雖然有公權的機會,卻沒有爭取的能力。而部分抱怨的人,只是沒有善用自身初始的資源罷了。
孩子的出生,認真來說其實也是不公平的。為何如此說呢?父母可以選擇是否要生育、是否做好避孕措施等,但是孩子卻無法選擇要不要這父母,無論這父母有著什麼樣的條件,是否聰明、具有財力、人際關係良好等,孩子在出生後只能被動接受。所以,各位父母們,當日後指責孩子時,要想著,成為你們的孩子並非是他自主的選擇,而是父母的選擇,自己的選擇,就必須自我承擔可能的結果。指責孩子也就是指責自己,孩子是須要從幼兒時期就用心與愛去教導與陪伴的,若仍有不甚滿意,表示是付出或方式不夠正確,孩子越大,就越難導回較正確的路上,就如同部分年長者,習性就特別難改,也越難接受新事物與新觀念一樣。
是不是該仔細想想,還真的須要贏在起跑點嗎?父母將心比心,孩子有要你贏過誰的父母嗎?拿孩子來比較,就要有被孩子拿別人父母來比較的覺悟,都有被比較的權利,不是嗎?說真的,孩子贏一大截,都不如父母贏別人父母那一丁點,例如想法或其它都行。所以,人生旅途上,就不求進步了嗎?當然不是,最大的對手,其實是自己,與昨日、上個月、去年的自己相互對照,父母則是引導孩子把自己當對手,切記,是對手,不是敵人,讓孩子或教孩子比之前的自己更前進幾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