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態正義:以類造人的意識形態與治理術〉演講側記/攝:文化研究國際中心
講 題: 液態正義:以類造人的意識形態與治理術 Liquid Justice: Ideology and Governmentality of Making up People
主 持 人: 朱元鴻(交大社會與文化研究所教授)
講 者: 吳哲良(清華大學書院導師及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對 談 人: 黃明慧(英國謝菲爾德大學俄羅斯與斯拉夫研究所博士)
演講日期: 2020年5月5日
側 記:岑學敏(國立交通大學文化研究國際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主辦單位:國立交通大學文化研究國際中心、亞際文化研究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台灣聯合大學系統)、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交通大學出版社
《亞斯伯格的孩子們:自閉症在納粹維也納的起源》/國立交通大學出版社
國立交通大學文化研究國際中心資助出版Edith Sheffer的著作Asperger’s Children: The Origins of Autism in Nazi Vienna (W.W. Norton & Company, 2018)的華文譯本《亞斯伯格的孩子們:自閉症在納粹維也納的起源》(交通大學出版社,2020)。譯者之一吳哲良博士借用Zygmunt Bauman「液態現代性」(liquid modernity)的「液態」概念,以〈液態正義:以類造人的意識形態與治理術〉(Liquid Justice: Ideology and Governmentality of Making up People)為題,以譯者並自己的關注的角色,演繹該書的一些重點,並試圖延伸與之對話。「液態」者,流動也觸摸不到;「液態正義」,指涉的即是非單一的正義標準,這是講者用以形容在大眾政治的角度,看待自閉或亞斯伯格症候群的想法與策略時所採取的不同,非單一種對待正義的想像能夠概括。
「亞斯伯格」一詞,有兩種意思,一是醫生亞斯伯格(Hans Asperger)這個人,二是以此人命名的一種診斷亞斯伯格症候群(Asperger Syndrome)。吳哲良博士指出,當代社會一般透過醫療或者特殊教育的角度,去認識自閉與亞斯伯格症候群診斷,但甚少有去深究其起源。Sheffer的著作,則是以歷史學的角度,去檢視「亞斯伯格」。她回顧歷史,指出Leo Kanner在1943年把「自閉」(autism)作為一門獨立診斷,而亞斯伯格則在1944年的論文當中,把自閉視為精神異常(psychopath);及至1981年,Lorna Wing重新發現了亞斯伯格的論文,並確立了亞斯伯格症候群的診斷,但在描述當中使用了更中性的詞語形容和界定。美國精神學會(American Psychology Association, APA)在1994年把亞斯伯格症候群納入《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4版 (DSM-IV)的診斷中(但在2013年出版的第5版(DSM-V)中已將之除名)。當診斷的判斷標準放寬,並增加了診斷人數後,被確診為亞斯伯格症候群的人數更加大規模增長。吳博士指出,在被診斷為亞斯伯格的人數比例增高至頗為普遍的當代,理論上是屬於嚴謹醫學診斷的「亞斯伯格」,卻在日常上成為了一個具普遍性且不嚴謹的形容詞和社會標籤。
吳博士在講座中亦提及,戰後重新發現亞斯伯格並把其引介至英語世界的學者,以及像之後的精神醫學診斷當中,不少都忽略了亞斯伯格所處的歷史脈絡。在主流的歷史上,亞斯伯格這人形象正面:虔誠天主教徒、沒有加入過納粹黨,利用自己的職務救活了不少孩童⋯⋯然而,Sheffer卻在其生平中發現了不少可疑之處,例如:亞斯伯格雖然沒有加入過納粹黨,但他確實有加入不少反自由、反現代、反猶太等和納粹意識形態接近的組織,並且在納粹占領奧地利後不少大學教員被解僱之際,仍是少數保有教席,並在日後獲得納粹政府公職的一員。另一方面,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以前及納粹占領期間,在維也納,不論是社會主義陣營還是親法西斯、親納粹陣營,都有干預生育的人口管理措施,亞斯伯格本人亦贊成優生學和納粹的絕育法。
在《亞斯伯格的孩子們:自閉症在納粹維也納的起源》一書中,Sheffer抽絲剝繭,具體地描述,亞斯伯格所處的納粹政權以意識形態、國家機器、治理技術等建立「診斷政權」並「以類造人」──吳博士稱之為「免疫共同體」(immunity community);在這個過程當中,「靈覺」(Gemüt)從哲學詞彙變成了納粹診斷的基準,診斷一個人是否有靈覺、可否將之救治則是可否或是否有機會改造為共同體的一分子的基準,而國家界定一個孩子是否正常的權力亦因而增加。在戰後,雖然沒有證據直接顯示亞斯伯格的診斷直接導致兒童被殺,但是否代表亞斯伯格可以逃過共謀者的歷史責任?吳博士追問,在納粹或威權統治結束以後的社會,「以類造人」的餘緒是否仍在,並在民主社會中以更委婉的方式出現?
在演講的尾聲,吳博士回歸到「正義」的問題。他提及,即使現在APA已經不把亞斯伯格症候群列入《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但關於亞斯伯格的論述仍然在台灣的教育當中非常普遍,譬如有家長會希望強調自己的孩子是(高功能的)「亞斯伯格」而非(低功能的)自閉;至於懷疑自己孩子是否「亞斯伯格」的家長,在決定是否透過診斷的方式去確認與處理,則牽涉到家長如何接收相關的資訊,亦牽涉到例如可以因此獲得資源或是害怕社會標籤等種種考量。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如何思考正義?又該如何思考診斷和治療的方式(譬如透過人工智能診斷)?
在吳博士的演講結束後,則是由該書華文譯本的另一位譯者黃明慧博士回應。黃博士的回應,環繞著「區分差異」(distinction)這一議題。她以俄羅斯的「聖愚」(Holy Fool)為例,在東正教未將其封為聖徒之時,其人就是村中一傻子;同樣的村中一傻子,在現代的話,如果他沒有經過診斷,他也不會是「精神失常」。她認為,「聖愚」可以未理解為「自閉」診斷分類出現之前的狀態,而人們又該如何看待這些不同,這些非常態的狀態?
本文作者:岑學敏(國立交通大學文化研究國際中心博士後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