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方格子另一位寫作者查理寫了一篇
《港警,真的是壞人嗎?》的文章,不論是在作者俱樂部、還是在方格子粉專上都引起了不小的「討論」,而我就跟方格子小編一樣想起了當時太陽花學運的事情。
太陽花學運的狀況是怎樣?
大概從318衝入立法院、到群眾圍坐立院聲援開始,大家或許都還記得我們在新聞上、網路上、報紙上,甚至親自走到現場時,都有見過大批警力站在立院附近,有時候會看到他們通過群眾走到立院門口替換輪班。
然後,發生了些事,我印象深刻。
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人說現場有人在喊「警察加油」,所以他的同伴大吼「加油個屁!」;有人提出群眾應該要阻止警察輪班,讓他們有機會休息是在衝殺小;在網路及新聞上,我也看見不少「警察也是人」、「他們很累」、「有警察私下表示支持學運,可是礙於身分不能表態」的聲音──是的,這些言論當時是存在的,也造成當時關心學運的人在網路上掀起論戰。不過這些論戰有沒有擴大、規模如何我不是很清楚。
我只知道,這些聲音是存在過的。
為什麼我要說這些?
查理的這篇文,我姑且不認定他本人是否有這個意思,但在我的看法裡,它隱含了「體諒警察」的含意存在。
在抗爭之下,我們應當體諒警察嗎?
首先,我習慣將討論議題的方向劃分成「理想」與「現實」。
- 理想:警察是人,他們有壞人但是也有好人,我們不應該因為好人屬於警察的群體,就將他們混合在一起攻擊,我們應該要體諒這些好警察。
- 現實:群眾是為了爭取自由而抗爭,國家使用警察來當作壓制手段。在抗爭當下,即便警察之中有認同理念之人存在,但若警察仍服從命令,依然會是群眾的威脅。
以「理想」層面來說,「體諒警察」沒有錯,可是太不切「實」際。因為問題在於,「現實」層面上,警察身處的位置就是群眾的對立面,如果警察一日無法脫離體制的約束,那麼警察礙於身分,他必須服從命令,今天上頭決定採強硬攻勢對抗群眾,他仍然得揮下手中的警棍。
看出問題了嗎?
警察的認同與支持,無法為群眾帶來實際的協助。今天他們就算心裡「默默支持」,可是卻無法阻止腳下的步伐壓向群眾,那根本沒替群眾幫上半點忙,甚至還得出手對群眾動武;對於群眾來說,誰會在抗爭現場上說出我們要體諒警察?誰該體諒?那些在前線受到攻擊的人嗎?
而這還只是發生在台灣的318。在香港,香港警察的手段是更加違反人性,做出性侵、殺害、失蹤以及各種用「惡意」也無法形容的殘酷手段在對待群眾,這種情形下,我們又如何能「體諒」?
今天這些「保有良心」的香港警察如果無法拋下警職,而是選擇繼續與這邪惡的體制以及嗜殺成性的同僚同流合污──那麼是的,香港警察終究是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