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初踏入感情的世界,愛情的發芽,我們還在探索自己,探索什麼是喜歡、什麼是愛,我們在透過沒有特定方向的體驗,來知道自己在關係中到底想要什麼。直到我們找到了自己,知道自己在關係中需要什麼,有愛、尊重與信任,雙贏的關係才會真正開始。所以如果我們想要實踐跟一個人過一輩子,擁有成功的關係、婚姻、家庭,一定要了解怎麼去創造雙贏,並且要有覺悟,如果不懂得創造雙贏,就不能期望自己會擁有一段理想的、可以維持一輩子的長期關係。
我們會先經過探索階段,探索階段的愛情幾乎不會成功,也就是一般來說初戀不會結果一樣。正因為那是我們在探索的階段,我們完全不知道自己要什麼,只是在體驗,那就代表我們做錯很多事,我們是在黑暗中摸索。就算初戀會結果,那就是代表在不同階段時,我們是跟同一個人經歷不同的階段,但前一階段彼此的感情也會有一種形式的結束。
探索永遠不會結束,但是我們會慢慢地透過探索知道自己在關係中的需求,知道自己要快樂的條件是什麼。知道自己想要怎麼被愛,知道自己能夠接受什麼、不能接受什麼,哪些事情是沒那麼重要的,哪些事情是重要的。
而請不要去追求「正常」,正不正常一點都不重要,因為大部分的人在意的事你不見得一定在意,大部分的人不在意的事你不見得不在意,不用去配合別人的觀點跟標準,你所需要做的只有跟自己的感受連結即可。兩個人相處包含很多層面:愛之語、金錢的使用、異性交流界線、生活習慣配合、對未來的想像與生活型態、關於彼此的透明度...這些都是需要透過探索之後才會知道的。
如果我們想要創造雙贏的關係,有三個先決條件:
一、過去的傷痛已經癒合
二、我確實知道自己在關係中需要什麼/對方也是
三、對自我/他人的尊重(所謂的擁有自我價值)
若我們過去的傷痛尚未癒合,有可能會有幾個現象,我們會誤解自己的需求。會不小心以為討好配合對方是我們的需求,或不尊重對方是我們的需求。
舉我自己的例子來說,我以前以為自己在關係中需要佔上風,但那其實並不是我真正的需求,那只是因為我過去的創傷所帶來的後遺症而已。我們卻很容易把這個後遺症當成自己的需求,就很可能會不公平地去要求對方,例如他總是得先低頭,你永遠都不願意先低頭。這我會解讀成缺乏維繫關係的能力,而不是對關係的需求。因此一會是最最最重要的事,因為一尚未處理完全就會讓二跟三都有偏誤,我們會以為我們是在尊重自己,但其實是在傷害自己。如果我把我以前生氣就需要把所有傷人的話都講出來是我的需求,或是以為那是在尊重我自己,我就會因為不斷說出傷人的話而破壞關係,反而以結果來說傷得最深的是我自己。
關於雙贏的關係與愛的主題,我一直在不斷問自己到底愛是什麼,我一直在問自己到底有沒有愛過他。我很驚奇的發現,原來愛與非愛是可以並存的,我對他有愛的存在,但因為我過去的創傷尚未癒合就跟他在一起,所以大部分跟他在一起時的感情與表現都是非愛。而真的愛是當我去讓自己的創傷癒合之後,才漸漸顯露出來的東西,並不是它在過去不存在,是沒能力發現跟讓愛展現。
過去我無法理解愛與關係是分開的兩件事,當我能理解之後,關於愛的答案就變得很明確。我認為愛的發生可以是任何的時間點,愛是無條件的,但是喜歡是有條件的。當我們發現自己對一個人的感情,好像不是因為什麼條件或優點時,我們就會感覺到自己正在感受愛。至少當我感覺到自己是愛對方的時候,我會知道不管今天他是不是有錢、對我好不好、有沒有讓我很有面子、或他發生什麼意外變得殘缺,我都不會因此不愛他。因為愛不是因為你是誰,或因為你有什麼優點或條件,只因為你是你。
但愛跟喜歡很容易搞混,我們會把強烈的喜歡當成愛,才會有「我不愛你了」的這種話。對我來說,如果愛會因為感覺到被傷害而消失,那它就不是愛,它是強烈的喜歡。因為喜歡是有條件的,喜歡是因為我喜歡在你身邊的感覺、喜歡是因為你讓我很開心、喜歡是因為你很好看、喜歡是因為你讓我很舒服、喜歡是因為你讓我很心動。這些「條件」被拿掉之後,就會變得「不喜歡了」。喜歡跟愛也可能同時存在,所以會讓我們很混亂。就像我們可能很愛爸媽,但同時也很討厭他們,但我們討厭的不是他們的存在,而是討厭他們對待我們的方式、討厭他們的行為,只要那些討厭的東西改變,我們就會喜歡他們。會因為條件改變而消失的,不是愛。
因此,要創造雙贏的關係,我們需要知道「愛」跟「關係」是分開的兩件事。因為我們每個人在關係中要維持快樂,都需要有一定的規則。但愛一個人,不是要逼他去遵守你的規則,也不是他遵守你的規則你才要愛他,那不是愛,是喜歡。喜歡是只截取利益到自己的部分,而愛則是會想要利益對方,不論形式是如何,會不會利益到自己。如果他不願意遵守,請尊重他的意願。也尊重你自己對於關係的需求,最佳解就是好好談一談,談不攏就選擇分開,分開不因為什麼,只因為你愛自己也愛他。當我們愛一個人,也愛自己時,我們就不會想要改變對方。
要認知到,想要改變、說服、「教育」對方是一種對對方的不認同與不尊重。你想將他改造成你想要的樣子,那並不是愛。(這是我身為過來人的深刻體悟XD)
所以如果想要創造一段充滿愛的雙贏關係,就會有幾個規則要遵守:
一、不要跟不知道自己要什麼的人進入關係,你可以愛他,但不要跟他進入關係
二、對方如果說他想要一個人的自由,請相信他說的,不要試圖改變他或說服他
(我順便用這段發表一下我對於周羅戀的想法)
我愛你 不是因為你是誰
只是因為你是你 你的存在本身
那代表你擁有完整的自由
去做任何你喜歡做的事、想要做的事
如果你愛我同理如此
但如果我們決定在一起
那將會是你願意快樂地選擇我對關係的標準
也會是我快樂地選擇滿足你對關係的要求
而這必須在決定在一起前就溝通好
不是在一起後 才來拼誰比較在乎誰誰就倒霉的事
那代表我們願意選擇讓彼此開心
選擇一條並非那麼自由的路
就像每次我們選擇去做喜歡的事
沒被選擇的部分都不會被視為犧牲
這不代表你我將失去自由
而是我們相信選擇讓彼此開心
是我們發自內心想做而且喜歡做的事
前提是我們都知道自己要什麼
我不會為了跟你在一起而犧牲自己的需求
或在一起之後才突然提出你沒聽過的要求
你也不用為了跟我在一起犧牲你的
為了長久在一起的滿足感
我們之間可以有妥協但絕不允許有一絲一毫的犧牲
如果我們都足夠愛自己
就不需要透過說服與犧牲讓彼此在一起
如果從一開始就為了在一起隱瞞自身需求
或是期望進入關係產生感情之後
可以藉由情感來勒索、改變對方
那都是一種極度的不尊重
只會導致最終關係的破滅與痛楚
愛不是佔有
但關係的成立可能需要佔有
我不會只是因爲你選擇去做你想做的事而不愛你
只是如果你不再願意選擇讓我開心
我也不能繼續待在這段關係裡了
正因為我愛你也愛我自己
所以我需要我們彼此都能開心
而我不想利用你對我的感情逼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
當我們都擁有足夠自我價值時,關係其實都沒有這麼複雜。我們會不敢講出自己真正的需求,或離不開傷害我們的關係、認為對方的選擇是不愛自己的證明,或需要去攻擊對方為了讓他自己快樂的選擇,其實都只是缺乏自我價值的後遺症罷了。
充滿愛與雙贏關係的根源,都來自對過去創傷的癒合與建立自我價值這個基礎上。如果進入關係後,我們一定會去面對到衝突,當對方不知道該怎麼表達自己的不滿時,可能會用你不喜歡的行為來表現。這時候我們就要清楚去了解對方這些做出你不喜歡的行為背後的需求是什麼,而不是只是將對方定罪。就像是我們對父母頂嘴,並不是因為我們不愛爸媽,只是我們在挫敗覺得無法跟父母溝通的感受底下,做出的為自己爭取權益的掙扎而已。
如果我們缺乏自我價值,就會事事覺得對方的行為是對自己的攻擊與不尊重,就會無法控制地想要將對方定罪,就很難創造良好的溝通,更不可能有什麼雙贏。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要致力於讓自己過去的傷口癒合,並且讓自己內外合一,能夠好好為自己的感受負責並且懂得用非攻擊性的態度表達,接納對方也有他的不滿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