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瀰漫,餘燼遍土。他從被燒毀的屋簷下緩緩爬出。
他沒有死。只是,他的皮膚全被燒灼焦黑、剝落,一點也不留。有些難過,也有些無奈。
還好,村子裡的人,還堪用。
到處都是屍體。有些是被燒死的,有些是被煙嗆死的,有些是被人砍死的──反正都是被人殺死的,都好。反正,他要的是皮膚。
反正,他們生前也不在乎他。
燒死的用不上了。因為他們的皮膚都變成焦脆的碎片。他找到一把小刀,把被煙嗆死、被砍死的死人皮膚,削下、拼接、削下、拼接;不忘記要去除皮毛,不忘記要挑沒有傷疤與胎痕、膚色至少一致的皮膚。如果淡了點,就拿去給火燒一下,讓顏色變深。
然後,一片一片,把曾孤立他的人身上的一部分,成為自己的肉體。
好了,完成了。現在的他,又成為全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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