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如老生常談,認識文化的途徑通常有二:知識(knowledge)或是經驗(experience)。而大部分應該與我雷同:除了育養我們的古典中文知識圈之外,對於他者的文化脈絡通常隔靴搔癢。就算有了第一外語英文(或日文),頂多將自身的知識推及到英文(日文)視野,然而知識也不見得落地,語言背後的思維系統才是根本差異。而這也是為何就算語言流利,到了外國生活依舊避免不了衝擊,得詳加適應,才能在異地過起自適的生活。
而法國(France),遠端的西洋之國,與台灣的淵源不深,其形象當然就更趨模糊。要能實際接觸法國,通常得要刻意花時間閱讀學習,在選擇不多的資訊中消化咀嚼,才有輪廓。我的法國經驗也不能說多深刻:大學輔修文學,有幸讀過幾本作品,修了幾年法文。而我最早的直接經驗也是觀光客,在聖誕週寒冷的巴黎街頭逡巡;而後,就因為申請了學校,自 2019 年住在巴黎至今。
然而有件事情,打從第一次在巴黎當觀光客的時候就一直徘徊在心底,時不時感到異樣。這個朦朧的感觸難以命名,每回遭遇時卻總又加深我對這感覺的體悟,姑且就只能稱它為法蘭西的暴力美學。
Pont de Alexandre III 亞力山大橋,巴黎華麗的塞納河景色。
暴力美學的意思是這樣的:法國是一個對於精緻之美非常著迷的國度。這種精神深及每一個角落,萬事都有一套精緻的技藝與標準,無論載體為何。這種癡迷套在正向事列時是一種歡快的體驗:甜蜜的糕點、婀娜的服飾、典雅的擺設、華麗的市景。而這也是巴黎這座城市之所以讓人流連忘返,也是法式文化可以成為一種生活想像,風靡世界的原因。
然而此種精緻之美若與負向事列掛勾,就不見得是如此單純的體驗了,如果精緻之美背後的代價是違逆正義與公理、與殘暴相生,這種「美」與「惡」的連結時常更顯異樣鬼魅。我有時候回想起大學時
楊植勝教授的美學課,就曾經有一次小組討論在議論這個主題:
美是否該為道德服務?判斷美學價值時是否要涉及道德評價?凡此種種。我當時的生活經驗並不足夠讓我有明確的判斷,就算有立場也多是以淺顯的個人倫理出發。然而走過一趟外國,也才發現這原來是一個如此懾人的主題,因為法國這個環境,或是它的文化脈絡,竟會讓我時刻憶起這些問題,躊躇不已。
我第一次有此種異樣情緒,是 2014 年在巴黎當觀光客時發生的。當時去了歌劇院(Opéra Garnier),對於眼前金碧輝煌的建築驚嘆:原來城市可以成為這種樣貌。然而我卻也幾乎在同一個瞬刻感到一陣惡寒,因為走過這麼多歐洲城市的我明白,要將城市蓋成巴黎此種等級的金碧輝煌,背後必然是巨量的代價:稅、資源、時間。沒有執政者的一意孤行,或是沒有人民對此等美麗的執著,巴黎不會是此等樣貌。也許是我作為台灣人的經驗敏感,立刻聯想起建造歷史性建築背後的強硬意圖,是巨大的權力宰制的壓迫。面對眼前的壯麗時,我感受的除了巴黎之善美,卻也有一部分,是暗流之中潛藏的憤怒。
我第二次有這種情緒,發生在 2019 年。成為了巴黎商院的學生後,與法國同學們約著以徒步方式探索巴黎。我們的出發點從巴黎市政廳附近,里沃利大道開始(Rue de Rivoli),自羅浮宮側門進入,穿越玻璃金字塔,走入杜樂麗花園。全世界的政治中樞建築群莫不希望氣勢滂礡,繁花似錦佐以康莊大道,的確充滿帝國統治的痕跡。我們走到路途的終點,停留在一個偌大的圓環上,中央立著方尖碑。往後看去,再繼續走下去就是香榭麗舍大道,更遠處就是凱旋門。圓環四處連接道路,車流橫溢不絕。
我當時對巴黎的印象還沒從點連成線,不確定我們駐足在哪裡,只聽法國同學微笑跟大家說:「歡迎各位來到巴黎最知名的景點之一,這裡是協和廣場(Place de Concorde)。」我才轟然醒悟,這個可以寬廣到可以萬眾朝聖的地方,就是法國大革命斷頭台的立足之處。就是在這裡葬送了一萬六千人生命,包括路易十六與瑪麗安東尼皇后。廣場濺血,萬頭攢動,猶如觀賞巨星風範。革命的暴力與激情離我們並不遙遠,而如今這依然是巴黎初秋微光下米白色的美麗廣場,噴泉流水湧出,有如優美的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