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科學哲學大多討論科學理論的形上學與知識論概念,如「因果」、「真理」、「事實」、「信念」、「確定性」(certainty)、「觀察」、「說明」、「證成」、「證據」等等,鎖定在科學知識的有效性與理性(邏輯)證成。主要探討科學理論和世界之間的關係,不特別去談「科學實作」。另一支談論科學的路線是“STS”(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也就是科學與科技的社會學研究,這種取徑是把科學理論視為人類「創建」(或說「建構」)的結果,而在這樣的定位下,科學理論就很容易被理解為僅是由人類社會建構出來的產物,與真理、真實的關係將變得複雜與曖昧。
這兩種對科學進行研究的不同取徑各有優點,也各有限制。兩種進路似乎在無形中把科學區分成好幾種二元分類,如:自然科學 vs 社會科學(如經濟學)、純理論科學 vs 應用科學(如應用物理)、科學 vs 技術等等。無論哪種分類,都可能影響我們對科學進行較整體或多樣貌的理解。在這種好像只能二選一的情況下,切入實作的面向提供一條新的研究取向,打開一扇新科哲的窗。
從科學哲學的發展歷程來看,科學實作哲學其實不是一條全新的路。二十世紀中期,法蘭克(Philipp Frank)就提說要以「研究科學的方法」來研究科學,也就是所謂的「科學的科學」(science of science)(Frank 1957),類似的想法接續到後來較有名的「自然化的科學哲學」(naturalistic philosophy of science)或「哲學自然論」(philosophical naturalism),其中一位代表人物是吉爾瑞(Ronald Giere)。
吉爾瑞認為,科學哲學作為研究自然的一門哲學,本身應該也是一門科學(Giere 1988, 2008),科學哲學家有必要開始去看科學理論的上游,或產生科學理論過程之種種實際活動(actual activities),包括科學家在實驗行為中,如何「觀察」(experimental observation)、「測量」(measurement)、「探索」(exploration)等,以及科學家如何使用或看待哲學概念(僅管他們可能不知道其中是具有哲學性的),如「致因/原因」(cause)、「機制」(mechanism)、「路徑」(pathway)、
「模型」(model)等。總而言之,就是用科學家研究科學的方式,比如先收集經驗資料、歸納、再予以分析、理論化等方式,來研究科學家的實作。其他像後維根斯坦學派( later Wittgenstein)的哲學家也開始去探討科學家在實作時所秉持的「真理」與「意義」概念為何。無論是哪種進路,都可以看到科學哲學大概近二十年來,探問科學本質的方法已從對科學理論、概念的形上學與知識論轉移到以實作為核心的範圍(Ankeny, Chang, Boumans, and Boon 2011)[1]。
後來的科學哲學家則具體使用分析科學哲學(analytic philosophy of science)的方式來研究科學實際活動,也就是直接去了解科學家實際用的科學方法是怎樣的方法論,其所肯認的合理性(rationality)或可靠性(reliability)何來?直接去看科學家如何在實驗室裡產生實驗結果、形成數據、寫入科學論文?又,科學家本身如何進行科學說明?如何推理?如何建模(modeling)?這些問題以前可能都被哲學家問過,不一樣的是,必須引用具體、真實的實作內容,也許是實驗室田野訪談或研讀科學論文,才有可能針對問題找到答案。這在科學哲學上,是「方法論的轉向」(methodological turn)(Chao, Chen, and Millistein 2013)[2]。到了更近期,科哲家乾脆把明顯以實作為主的研究進路稱為「以實作為基礎」或「以實作為導向」(practice-based or -oriented)的進路,也有人稱「科學實作哲學進路」(”philosophy of science in practice” approach)(Chao and Reiss 2017)[3]。
將作科學哲學的方式轉向實作,其中有個理由是,當我們去看隱藏在科學成品裡面的預設和方法,真正去了解科學家在建構理論或模型的過程,也就是把科學家的實作內容放在科學哲學的視角下,重新思考相關的科哲問題。
如此,科學實作哲學家所要做的工作就不再只是處理理論與世界的關係(靜態對應),而是要把動態的實作拉進來一起檢視,去看科學家到底是如何使用模型或語詞,來產生理論以表徵世界,這變成是介於理論、世界、與實作的三角關係,自然打破思辨與經驗的界線,重新把方法論、知識論,甚至是形上學拉到實作的基礎上進行思考。
英國科哲家杜普瑞(John Dupre)在2011年的SPSP會議裡提到,現在大家都想問:「我們要如何研究實作中的科學?」(“How do we study science in practice?”),他認為我們至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談這個問題,一個是「科學哲學在實作」(Philosophy-of-Science in Practice),另一個是「科學實作的哲學」(Philosophy of Science-in-Practice)(Boumans and Leonelli 2013)[4]。
首先,「科學哲學在實作」(philosophy-of-science in practice)是指,哲學家透過直接和科學家討論哲學問題的方式與科學研究作結合,這樣會涉及的哲學問題將包括科學家實作時的背景假設、形上學或存有學預設 、科學實驗中不預期或不被欲求的測試結果蘊含什麼等問題。也可能是,哲學家和科學家共同產生出新的研究問題,如數學在生物學的地位為何?模擬的可靠性何來?進行資料分析時,會使用到哪些哲學概念等等。在這個進路裡,哲學家(基本)不需要涉及科學的經驗方法,當然還是有可能會在科學家所使用的經驗方法脈絡下進行討論,但那不是重點,重點是由哲學家和科學家一起探問哲學問題,因此,這種通常後來會發展成由哲學家與科學家共同出版論文。
其次,「科學實作的哲學」(philosophy of science-in-practice)是去分析科學生產的哲學,也就是去研究科學家的日常實作,包括他們提問、提出假說的過程,所處研究單位的設立,以及他們如何與其他調查者溝通與互動。在這裡,哲學家不一定會直接和科學家形成合作,但可能是採用歷史或社會科學的經驗方法(如歷史檔案、民族誌或訪談),去研究科學家的實際研究行為,為論述提供證據。
當然,上述這兩種進路只是很初步的區分,在實際科學實作哲學的實作裡,會因為研究者的背景領域以及她/他最終意圖要把研究成果投向哪個領域的期刊而產生變異(variation),比如一個主要是在哲學系工作的研究者,很可能會比較傾向投哲學領域的期刊,那麼她/他很可能就會放較多的重心在「科學實作的哲學」,而一個來自科學領域的作者,可能對科學出版較有興趣,那麼可能就會比較偏好「科學哲學在實作」的進路,甚至隨實作的發展,產生更新的跨界發展。
無論如何,近年來活躍的科學實作哲學之實作進路,都是為了強化科哲影響力,鼓勵科學哲學家走進實驗室觀察科學活動、與科學家談論他們所參與的所有科學細節、甚至與科學家一起合作出版文章,這些都是未來樂見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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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安肯尼(R. Ankeny)、張夏碩(Hasok Chang)、包曼斯(M. Boumans)和布恩(M. Boon)於2011年為了兩年前明尼蘇達大學舉辦第二屆SPSP會議出版特輯(special issue)合寫的導論,題目為「科學哲學在實作」("Introduction: philosophy of science in practice"),該特輯收錄當年會議文章,由《歐洲科學哲學期刊》(European journal for philosophy of science)出版。
[2] 由台灣清華大學經濟系趙相科教授、同校哲學系陳思廷教授與美國生物學哲學家彌爾斯坦(Roberta Millistein)合編的《生物學和經濟學的機制與因果 》(Mechanism and causality in biology and economics)論文集(2013),收錄了自科學哲學方法論轉向後,各方新興的哲學論述,其中包括重新思考「因果」與「機制」兩個重要的哲學概念,及其在生物學和經濟學使用此些概念的現況與在哲學上的新舊意涵。
[3] 趙相科與瑞斯(J. Reiss)為《科學哲學實作:南希‧卡特萊特與科學推理的本質 》(Philosophy of science in practice: Nancy Cartwright and the nature of scientific reasoning)論文集所著的導論,文章中介紹科學哲學實作如何漸進成為一條主要的研究進路,以及幾個與卡特萊特相關重要的傳統科學哲學概念或議題,如何隨著實作進路的影響下有了新的發展,如實作中的「證據」、「定律」、「因果」以及「模型」。
[4] 包曼斯與里歐尼莉(S. Leonelli)為第三屆SPSP會議出版特輯撰寫的導論。該屆SPSP年會由英國艾希特大學(University of Exeter, UK)Egenis中心主辦,Egenis中心是生命科學的研究中心,成立宗旨在促進哲學家、社會科學家與生物學家間的合作。杜普瑞是當年的中心主任。會議結束兩年後,由《普通科學哲學期刊》(Journal for General Philosophy of Science)出版當年會議的重要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