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保護協會推動環境教育的形式有百百種,其中有極少部分的自然體驗活動屬於讓一般民眾公開報名繳費參加的,帶隊的伙伴都是志工,跟其他在辦培訓或執行各種計劃與合作案的志工一樣,都沒有任何車馬費。
簡單講,你在各種場合看到不計其數熱情的荒野伙伴,只要是志工身分,就是不拿任何錢,甚至連便當錢都得自己出。現在來看,這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不然荒野保護協會同時在全台灣各地行動的志工成千上萬,若是每人每星期吃一個免費便當,協會哪負擔得了!
但是若回到二十年多前的歷史現場,這可是一個困難的選擇,現在想想,幸虧當時的堅持,荒野才能不斷成長,不但志工人數規模龐大,而且都是非常熱情且有理想的伙伴。
一九九0年前後,是全世界,當然也包括台灣,對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的追求,雖然是剛萌芽,卻也是最為熱情的時代。
在荒野協會成立的前後,台灣也有好多以環境教育為宗旨的協會成立,再加上國家公園等公部門,所有團體都在培訓練自然解說員,有志一同的都從引領民眾認識自然環境著手。
當時各個團體的解說員雖然名稱是志工,但是大部分這些志工在帶隊時都有三百、五百,甚至一千元的車馬費補助,至於公部門雖然不方便給車馬費,但是誤餐費或制服及零零星星的福利也少不了。
荒野起初也是如同其他團體,有給一些微薄的交通補助與便當錢,雖然當時身為義務職秘書長的我,覺得為什麼帶隊的志工因為活動有收錢有盈餘就可以發誤餐費,但是其他很多來協會幫忙打理其他眾多繁瑣雜務的行政志工就沒錢?若是為了公平一視同仁,當志工就有便當可以吃,那麼該如何認定他是認真的志工還是到協會晃晃打發時間的會員或只是路過的民眾?
但是我雖然覺得不管錢多或少,都不應該給志工,但是有的幹部擔心其他團體都有,我們沒有,會不會那些志工就跑到其他團體了?也有的訴諸於溫情,說很多解說員是學生,他們犧牲工讀或兼家教的時間來幫荒野帶隊,給他們一點補貼於情於理也才說得過去。
於是當時心裡雖然覺得不妥,但一方面鑒於「君子不擋人財路」,另一方面私底下持續遊說幹部,同時也發展除了自然解說之外的工作委員會,有了更多不同種類的「專業志工」,才好一視同仁把自然解說的「專業志工」的福利拿掉。
總之,大約是荒野成立二年之後,我們的會務支出才完全拿掉車馬費跟誤餐費的項目。
至今印象很深刻的一幕,當時與穿山甲(陳俊霖,精神科醫師)在聊取消「福利」後會不會流失解說員,當時穿山甲講了一句話:「我們給錢,吸引到的志工就是希望拿錢的,我們不給錢,那留下來的就會是單純想當志工的人。」
穿山甲的支持給了我很大的信心,我就放膽地堅持奉獻的純粹性:「如果在乎那幾十塊的便當錢或二三百元交通費的話,那麼就等他們不在乎時再來荒野當志工吧。」
的確,當這個原則確立之後,這二十多年來,不管是參加任何活動或課程訓練,只要是以志工身分出現,大家就都一樣是義務服務的志工,也因此任何訓練我們都可以讓所有想出席的志工參與(不給錢,換句話也就是沒有依預算所產生的人員編制的人數限制)。
想想看,如果帶活動的志工有領個五百或一千元補助,那麼是否會依活動收入來編列只能搭配幾個志工,而這些可以拿錢的志工當然會找比較有經驗比較資深的志工來帶,久而久之,就會變成只有少數人能上場,甚至形成無形中的階級。
當然,不可諱言的,這二十多年來,也偶爾會有新加入的志工不了解,認為在其他團體都有,為什麼在荒野做一樣的事就都是做白工?偶爾的不愉快或因而流失,也在所難免,但是我還是認為,荒野是善於等待的,等你不在乎那點錢時,荒野保護協會隨時歡迎大家來當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