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熬夜準備的科目,考試時卻見到其他人在作弊。你沒有出聲,因為你害怕被同學排擠。
公司違反勞基法,你超時工作卻得不到應有的待遇。你沒有爭取,因為你害怕被上司刁難。
在公車上,有人把手機開得很大聲;在排隊時,前面一直用朋友的名義插隊;坐在電影院後排的人,不斷談論著劇情;一起抽煙的同事,把煙頭丟進了水溝裡面。
他們都或多或少侵犯了你的權利,但你沒有說話,至少你不是每次都會勇敢站出來爭取,因為社會中就是有各種無形的壓力讓你害怕會失去些什麼,這不怪你。
但至少不要譴責出來說話的人。
記者會當晚,雞排妹在Clubhouse聊到整起事件
「我沒有辦法呼籲大家勇敢,因為這個勇敢是有代價的,我也可能失去往後的工作機會。」在翁立友記者會的當晚,鄭家純在聊天室中這麼說。
那些把「提告」說的如此簡單的人,那些說「真的有性騷擾就去告,否則只是想爭取媒體曝光」的人,你們人生中一定也有該說而沒說的時刻,我們都心知肚明,那是因為我們害怕付出代價。
伊芙麗鐵礦公司案是美國第一起集體性騷擾訴訟案,但當事人洛伊絲簡森(Lois Jenson)從投訴起就開始就受到公司集體的打壓,同樣在性別不友善環境下工作的女性礦工也不支持她,因為擔心會影響到自己的生計。
幾年後她因承受不了職場壓力而離職,不久後被診斷出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整起訴訟一直持續了十幾年,並以鐵礦公司的和解告終。
1998年的七海性騷擾案是台灣首件性騷擾判賠的案例,鄒姓女子在多次拒絕主管言語及肢體上的騷擾後,開始被無故降薪、取消勞健保、任意移動私人物品。
雖然地方法院判決該名主管須給付10萬元精神撫慰金,但隨後,主管便利用職務上的權力製造充滿敵意的工作環境,鄒女開始請假不敢上班,主管緊接著打低她的考績,最後以業績差為由將她解僱。
這樣的代價不是人人都付得起。別忘了,這還是贏的案子,那告輸是不是更慘?你不用是女性或是弱勢群體,也應該明白提告並不是像網友嘴巴上說的那麼簡單,更何況告輸並不代表性騷擾的舉動是捏造,只是法官認為證據不足,但在網友口中,馬上就成為「法院認證你污賴他人性騷擾」。
《知識的不正義》中有一段話是:「剝奪一個人力量最好的方法, 就是剝奪他說話的權利。」這種剝奪不只是政府強制你不許說什麼,更多時候是環境的壓力讓人不敢開口。如果我們的社會環境,就是要求被害人「不敢提告就不要說話」,那這種壓力只會讓更多人選擇留在陰暗的角落默默承受。
今天鄭家純選擇了勇敢,而我們要選擇,是走向一個更友善、讓人願意開口說出被性騷擾經驗的社會?還是一個壓力更大、使人對性騷擾避而不談的社會?
勇敢永遠有代價,但我們應該努力讓這個代價越來越小,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