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發:
我還記得,初見你是在2001年的八月下旬。那時的我,進入 Gay 社群已有六年的時間了。和我第一任男友在一起三年後,分手了半年,才交往了第二任。但,或許是因為年紀差距太大吧,畢竟,19歲的差距,是兩個世代了,再加上他還未滿18,價值觀什麼的都跟我有很大的不同,在一起半年之後,他還是愛上了別人,而跟我分手了。
即便跟我第二任男友在一起時,我就已抱定了「為別人作嫁衣/陪公子成長」的心態了,但真的分手了,我還是非常的傷心難過。甚至,連續兩任都是因為愛上了別人而跟我分手,這雙重打擊實在讓我太無法承受了。所以,我離開了 Gay社群,花了一年的時間好好止痛、療傷;又花了一年的時間,學會好好過好自己一個人的生活,也算是明白了,自己好,進入關係了才會好,否則兩個不夠好的人,也不可能因為在一起了,就讓彼此變得更好了。
認識你的時候,我已經是重新準備好了,又重回 Gay 社群了。但,說也奇怪,即便我算是已經準備好了的狀態了,而且,我還在想,有沒可能,「對的人」是在我平常不會去的所在等著我,所以我連之前根本不可能會去的三溫暖都去了,但都還是碰不到對的人。也或許,上天就是安排著讓我終究還是可以遇見你吧。
那時的我,固定會每晚七八點左右,到二二八公園;兩個小時之後,如果全無所獲,我就再到彩虹三溫暖去。
初見你那晚,在二二八側門小橋邊,看到穿著白色無袖運動背心、露出很有線條的雙臂、超級吸睛的你,坐在池旁的石椅上。我也只是隔著小徑,坐在另一石椅背上觀望你。看見好多「蜜蜂」繞著你飛,或許都是自覺配不上你、所以都鼓不起勇氣去認識你吧。
那時的我,準備再抽一根菸,如果還是沒人去跟你搭訕,我就要上了。結果,居然就真的沒人敢過去找你。
所以,我過去找你,我甚至完全不用準備話題,緊張的你,就自顧自的說了很多很多,連你本名都直接告訴我,就差沒把你自己祖宗八代都先跟我交代一遍了,直到公園響起「晚安曲」。
在 Funky,看著你終於下場跳舞,原本就熱愛音樂的你,跳起舞來是超級有魅力的。只是,那時我的徵友條件,是設定要進入 Gay 社群滿一年,甚至最好已有過交往經驗的。所以,聽到你才進社群兩個月,我實在是不想再次「為別人作嫁衣/陪公子成長」了。
但是,在你得知我不想跟你在一起的原因後,牡羊座的你,竟迅速的去補充你的經驗值,不但找了你前任再和你一起去 Funky,甚至,還被人帶去台客爽,甚至好像還有了 E 的經驗,那簡直是完全超越我的經驗值了。
再加上,在你經驗值竄升那段時間,我在彩虹三溫暖另外認識了一位不是菜鳥、也有過交往的經驗,當然,外型也是我會喜歡的,也算聊得來。只是,我去台茂找他的那天晚上,卻讓我發現,他的「Gay 自我認同度」無法跟我匹配,走在台茂裡,我們竟還不能並肩而必須一前一後,更不用說在他家,連「親暱感」的需求都不同,彷彿只有在床上才是一對戀人,這是我完全無法接受的。
於是,我又重新回頭找了你。但,這好像也形成了你我口中的兩個版本:我始終覺得是我在追求你,而你卻覺得,明明是你在追求我。
是你,也是上天的安排,讓我終於打破了我自己的刻板印象:才進社群多久,完全不是重點,有沒有過交往的經驗,也不是重點;對我來說,Gay 自我認同感、彼此親暱感的需求是否匹配,才是最重要的關鍵。
我想,也是因為這樣,才會讓我們在一起11年吧。
阿發:
還記得跟你認識之後,我們最常的模式就是:約在國父紀念館站碰面,去附近火鍋店吃到飽、吃到撐、吃到脹。然後,為了消化一下,我們又沿著仁愛路,走到中正紀念堂。那是你有空時,最愛去的場所,看鴿子被餵食、飛撲起舞。我們繞了一圈之後,就又再走到青年公園,那是我家附近,又再繞一圈之後,你再搭公車回家。
吃火鍋的時候,會聽你說很多;把走路當健行的時候,也聽你說很多。總之,看著你吃東西、看著你說話,眉飛色舞的樣子,我都很有滿滿的幸福感。
認識你之前,我已是常去泰國的熟客了,2000年的跨千禧年,我就是跟著一群「泰國豬女」師娘們,開啟了我的泰國「情慾解放」之旅。甚至,才跨完年,到了寒假,我不但又自己去了,還帶著「教師同盟」的一位夥伴一起去。潑水節,剛好是台灣的春假,也是非去不可的。暑假跟著「明愛會」去泰北華人村幫忙師資培訓,又去了一次。回台之後,自己還是覺得不夠、心癢,又再去一次。所以,我曾創下了兩年去了泰國十趟的記錄。
認識你之後,終於在寒假、春假時帶你一起去泰國了。
我的泰遊模式後來形成的習慣順序是:清邁、芭達雅、曼谷。如果時間夠,就在芭達雅之後加上普吉。總之,曼谷都是最後一站。
帶著你去泰遊的行程,還在普吉之後,加上蘇梅、帕岸,再到曼谷,然後回台灣。
但,旅遊真的是 Couple 的最佳考驗吧。在台灣,如膠似膠的我們,出了國,就會為各式各樣的事情開始吵架。
首先,你到了清邁,居然跟我說要吃 Pizza Hut!?天哪,花了錢、坐了飛機,都已經出了國,你跟我說要吃台灣就有的東西!?而我跟你說,路邊的湯麵好吃,而你也只是覺得,就路邊攤而已,哪是什麼泰國美食!?即便我跟你強調了很多遍:那湯頭、佐料、桌上的四瓶調味,都無法引起你的興趣。
最誇張的吵架原因是:我要你去體驗「男男按摩」,我覺得,我曾經有過的經驗,你都也要去體驗過,但你卻覺得那是「情色交易」、打死不肯。
另外就是,我最討厭的普吉,竟是你的最愛。普吉明明就商業氣息超重,路邊女子出來拉客時,都已經跟她說了「我是 Gay」,她都還要繼續盧「你怎麼可以是 Gay」!
當然,吵架之外,也還是有很多甜美的回憶。在清邁,原本就很多你這型的膚白鄰家大男孩,你又跟在我一付日本客的身旁,當地人都直接衝著你講泰語,原本英文不好的你最常說的一句就是:「I'm not Thai.」 XD
我們在芭達雅的 Boyz Town、中天Beach 也總是可以遇到原本在台灣就認識的朋友。
而你我在泰國,更是誇張到幾乎全程手牽手,完全不畏懼外人的眼光。
只不過,即便你我的「Gay 自我認同度」、親暱感的需求都很搭,上天也總是可以出不同樣的「生命功課」來考驗我們。
當年,要寫到分手時,發現自己寫不下去了。結果一停筆迄今,也快13年了。或許,碩論「自我敘事」時,會再把它完成吧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