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乎,所以真情的表達欣賞,因為在乎,所以坦然的表達埋怨。這兩者在愛的親密關係中都是自然的、美好的。
當我不認為自己是被愛的,我會一直低頭揪著自己身上的破洞與髒汙,無法抬起頭來觀看五彩繽紛的世界、看出人們的獨特與美麗,從而發自內心表達讚賞與肯定。
當我不認為自己是被愛的,我就無法感覺到自己內在的喜、怒、哀、樂,無法感知自己喜歡什麼或排斥什麼,當外在環境的破洞與髒污沾上我,我仍如綿羊逆來順受,以為一旦埋怨就會招來更多的破洞與髒汙,或者以為埋怨如同請過路人來看看我有多麼破洞與髒汙。
有一天,神向我表達祂對我的欣賞:「妳知道我很喜歡妳的一點是什麼嗎?妳從來不會期待我先為妳做什麼,然後妳才愛我。妳總是讓我做我!」我好開心,原來我身上有這麼棒的地方,是值得被欣賞的。
又有一天,神向我表達祂對我的埋怨:「妳最近怎麼一靠近我就只想『問事』!好像我們之間只有利益沒有愛。妳不享受單單只是坐著、不說話、彼此陪伴的精心時刻嗎?」我好抱歉,原來我在忙碌的生活中漸漸忘了作為愛人的那一面,是應該要被埋怨的。
當神是愛,祂總能看見我身上的美好,深受吸引而表達欣賞。當神是愛,祂能敏銳察覺我身上不好的轉變,深感不悅而表達埋怨。愛不會寵壞我,使我暈醉於被欣賞、被悅慕。愛不會壓傷我,使我受挫於被埋怨、被責備。
當我被神欣賞、被神埋怨,我也從中學會了對人表達欣賞與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