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有點年歲的人,過了晚上10點只要嘴饞都覺得是罪惡的宵夜。
不過,想吃的還是會吃下去就是了。
今晚下班後,走回家的路上,看到了開著推車,寒風中煮著糖水、做爆米香的阿伯。那香氣雖然不至於飄香十里,但還是能讓我停下來看看這有甚麼口味的爆米香。
所幸,還有原味的。我一向厭煩那些奇怪的堅果為甚麼偏偏要加進這食物裡,想想也不是不喜歡,就是覺得不是小時候吃的那種味兒了。
老闆是個實在人,比我的臉還大三倍的爆米香,只收100元。說來,我真的招財貓屬性,或是人性就是跟風,結帳後都還沒回頭,就有客人等不住問老闆說有甚麼口味的~
老闆,希望你的生意也像這煮滾的糖水一樣,美的冒泡阿~
但看著這麼一大袋的爆米香,摸了摸我的小肚子,看來這幾天的宵夜時刻我不用擔心嘴饞了,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