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常常比較這些女子的差異,主要不是「樣子」,而是那具女身在動靜、言笑之間散放的氣息。當荷姨還是「他的荷姨」時,這個女人是「他的」,因為在她那裡他是個孩子。或許他也跟她說過千百次「對不起」,但她的身體對他而言就像一塊永遠敞開、永遠接納的母土,可以任他賴取;惠娟身上則帶著禁忌的氣息,衝犯了禁忌時,他說「對不起」是帶罪的;而幼梅⋯⋯他常覺得幼梅像某種小動物,她的身體被某些明確的自主意願決定著,你不是絕對能或絕對不能怎麼樣,所以,她是有待試探的。你得去試,先冒一種風險,才會知道當下擁有的可能性,雖然決心試探時他經常不確定此舉究竟正冒著哪一種風險。他私下琢磨那種「感覺到自己正冒著一種未知風險的感覺」,希望抓住一點特微、給個見形見狀的比喻,卻總是不能,唯一能描述的是「心像將要跳停了」而原因明擺了不是興奮、愉悅或迷醉,而是緊張。「我為什麼他媽緊張得要死!」這讓他很困惑,實在不能明白,如果所有完成的事只是「約個時間地點,把幾本書遞給她」,這種事到底有什麼可緊張的?
他完全不承認自己別有所圖、完全沒發現「想走向她」就是一種「所圖」。一個人與另一個人之間,遞過幾本書的距離,他覺得像唐僧往西天取經這麼遙遠、這麼阻障重重,直到那天在騎樓下吻住她。他無法略過心裡那種瀕死得生的吶喊:「天哪幼梅,我終於⋯⋯」終於終於,彷彿那就是天長地久有時盡的那個盡處,他可以停一下、他可以歇會兒、他做什麼都行、都好,於是他可以死了。之後進入一個奇幻迷離、夢也似的、別無所求的穩定期。他們總是像蝙蝠在夜燈昏暗的書街會面,找個地方坐下來握著手談話,話題總是從最近讀的書向外泛濫、漫延,天地大得讓他們幾乎忘了自己,所以他們有時幾乎忘了「應該」接吻或擁抱,從來不覺得蚊子多、從來不覺得時間長。
丁守道想,那大概是他此生唯一愛過的女人吧。這麼想要一瞬永恆、老死當場,以致於捨不得匆匆思及「下一步更親密的進展」。憂傷的藍調哀婉悠揚,如果丁守道其人能作詞寫歌,他為幼梅寫的歌會是「我的愛在溫哥華」。
起初,幼梅給他寫信,從日記、到週記、到雙週記、月報、季刊,終於音訊杳然。他買了份世界地圖,握著信紙焦慮地尋找一座以洋文標註為「Vancouver」的城市,痛恨這種得而復失的相逢。
礙於「父大過天」,他滿腔苦悶遂轉向給江承林的信紙上娓娓傾出。文人多情,承林不願以八股人情說教敷衍小孩兒初萌的春心,頻頻來信安撫絕望憤怒的青年。善導受挫情感之外,依然受文辭蠱惑、抑不住欣賞者的雀躍之情,熱情洋溢地鼓勵「玉成,文筆不錯,常常寫,練練筆。」這總讓他不禁嗤聲苦笑,埋怨這大伯是冷情旁觀的怪物,孩子似的自悶於這世界對他所遭遇的痛苦畢竟還是太冷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