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我去拜了好幾間大廟求好運,這次才能這麼順利判下來。
打官司要不要靠運氣?
說我的答案之前,先來看看幾個案例:
- 政府要發補償金,什麼時候會發不知道,為了擋住被告領這筆補償金,原告對被告提告,若原告勝訴,政府就會把補償金發給原告。但訴訟打了3、4年,案件在上下級審間來回遊走,官司還沒打完,補償金就發給被告了,原告後來勝訴確定,也沒什麼意義。
- 遺產分割案件,兄弟姊妹為了遺產價值喬不攏,分錢的姊妹爭執說鑑價報告的鑑定價格太低了,分房子的兄弟拿的比較多,這樣不公平。遇到好脾氣法官還會猶豫是不是改成大家都拿持分,但遇到果決明快的法官,直接挑明問妳鑑價報告的鑑定方法錯在哪裡?妳主張的金額依據又在哪裡?提不出依據就少來說三道四。
- 請求不同但事實相關連的案件,幾年前前案打輸了,現在再就另一請求起訴,赫然發現,這次的承辦法官就那麼剛好是幾年前判決自己另一件案件敗訴的法官....
- 雖然站不住腳,但堅持一口氣就是不願給付資遣費、不願與員工和解的老闆,在法院幾次調解之後,忽然就英年早逝了,新負責人不願纏訟下去,答應員工的條件和解了。
你說,打官司要不要運氣呢?
更不要說,不同法官的法律見解不同,剛好碰到法律看法跟你不對盤,或是,上位者直接改掉法律實務見解(像是以前判決可命登報道歉,但憲法法庭後來宣告命公開道歉違憲),那又會多了很多變數。
所以,打官司要不要運氣?
初出茅廬時候的我,一定對這問題嗤之以鼻。但隨著實務經驗愈來愈多,還真的不得不相信,打官司若能有運氣,更好。
但運氣不是天天有的,我們能做些什麼降低打官司的運氣成分呢?
- 事先研究案件的法律見解:找尋法院相關判決前例,甚至是審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有沒有相似的前案,可以推知法官的看法。
- 證據要蒐集完整: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法官通常不認人,只認證據。
- 書狀要準備齊全:開庭時間很短,法官通常不愛聽空口白話,要有充足的書面資料及證據。
- 查顏觀色:法官的問題常透露著玄機,若是覺得法官未被自己說服,可以勇敢的問問法官,是不是哪裡不夠清楚?
- 通盤考量:評估案件所需時間、成本、證據面、事實面(比如形勢比人強)等等因素,再決定要打要和、怎麼打怎麼和。
- 考慮和解:案件進了法院,處處都充斥著身不由已,"和解"可以說是少數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上的時刻,為雙方找一條雖不滿意,但雙方都可接受的方案,也可以減少不確定性。
不過,即使做了上述事項,運氣成分只會被降低,不會被消除。
所以,盡人事後,若求神問卜、祈禱齋戒能讓當事人更安心,我都鼓勵他們去,因為,若不是打官司這麼折磨人,當事人又何需冀望於未知的力量呢?
更多關於打官司的辛酸,想倒心情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