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庭語
落榜專題的參訪者,或有成績越過學測門檻,卻於面試被刷掉者;亦有面試壓線過關,卻對壓線耿耿於懷者,都有落榜的情懷。基於這種共情,與其說是追憶,不若說是與過去的和解。於是,對於當年面試的結果各有遺憾的我們,訪問了當時面試我們的楊岳平教授。
對話總是這麼開場,落了俗套、卻是必須,各自介紹來歷。楊岳平教授畢業於哈佛大學法學院,對於面試時所謂金光閃閃的履歷,想必不會陌生、亦不會過度驚豔。教授身著黑色西裝,smart casual,沉穩地聽著我們丟出一個個訪問題目。
一、亮晃晃的簡歷──教授究竟看到些什麼
簡歷的重點是甚麼,教授指出在校成績會是評判標準之一,但教授也補充面試委員絕不是扁平地看表現的優劣,也會考量包含成長的幅度、特別科目例如和法律相關科目的表現等,此外也會考慮相對排名,並不是純粹數字的評價。
之所以會考量在校成績,是因為修習法律需要一定的學習能力,即使懷抱雄心與理想,沒有充足的學習能力,進入法律系後的學習可能會比較辛苦,而在校成績可以是甄試者學習能力的客觀指標。當然,這並不代表每個學期的成績都不能落掉,法律系教授不會期待申請人是時時緊繃、絲毫不能鬆懈的。
此外,教授指出至少他並不會太在乎申請人是否有在高中時便熟稔法律,畢竟來自四面八方的申請人在各自背景下所習得的法律知識,難免可能比較片面或只是入門性質,有些內容甚至不見得精確,所以教授並不會強求甄試者表示出他的法律專業。
至於參與的活動,諸如國際志工、模擬聯合國等,並不是教授評量甄試者時的重點,這些更多是教授詢問學生的素材,作為面試時的談資。教授娓娓道來:「真正重要的,是你如何去說好那些你自己列出的故事」。評價的對象,並不是申請人的經歷是否洋洋灑灑、令人驚艷,而是甄試者對於自己確實經歷過的故事有多少掌握或體悟。
換言之,就算甄試者沒有五花八門的經歷,但如果能夠把自己經歷過的簡單平凡事務表達清楚,讓面試委員感受到你的敘事能力、論述能力、獨立思考,其實更令面試委員印象深刻。所以甄試者實在也不需要花冤枉錢請別人代寫履歷,因為自己經歷過的故事理應是自己的感受最深刻、最能寫出與表達出個人化的內容。
那麼,關心社會議題是評判標準嗎?我們不禁問道,畢竟電視上高舉旗幟抗議不公的,好像許多是法律系學生。對於這樣的問題,教授莞爾:不是的。那只是一部分法律人的樣貌,但不是所有法律人的樣貌。誰說法律人只能在乎特定的幾種社會議題?大部分的法律人也並沒有投身社會運動,而是用各種專業的形式存在在生活中的不同位置。
事實上,除了社會議題以外,財經、產業、科技、哲學、歷史、藝文等各種社會科學領域都會和法律有關,法律人的角色遠遠比許多人想像的寬廣,所謂的關心社會也不是只有狹義的那幾個常提到的社會議題或社會運動。因此,法律系也不會要求甄試者一定要表現出高度對社會議題的熱忱,學生其實可以廣納更多元的生活各面向。即使一位甄試者對社會運動不抱興趣,但考量上述的在校成績和面試時的應答表現,也可以是會錄取的人才。
二、面試的制度設計──教授們是怎麼安排的
詢問問題時,我們不禁細數面試自己的教授。在台大法律系的分組面試中,商法的、刑法的、公法的教授們,又是怎麼被分配的呢?教授回答,其實領域的分配通常是比較隨機的,倒是面試委員的性別會盡量分平均。於是我們不禁想起自己過往討論過同學們被分配到那些教授似乎有著特定規律,原來是無稽之談,不過是隨機分配後的結果。
教授也補充指出,每組的四位面試委員中,通常雖然至少會有一位較資深的作為各組的主席,但評斷口試成績時,基本上是各面試委員各自給分,即使同場或不同場的老師間在評分後偶爾會閒聊,但也不會去干涉彼此的給分。
三、誰會被錄取?誰會被刷掉?
對於這個問題,教授給了一個令筆者至今仍印象極深的譬喻。就像金曲獎要選最佳歌手獎,有人唱搖滾歌、有人唱抒情歌,而評審在評選時,顯然不能將搖滾歌與抒情歌這種類型的曲風相比後,認為搖滾歌這種曲風比較好所以選搖滾歌手得獎。真的要比較,更客觀的方式是評論個別歌手在各自的領域達到的高度,根據這樣的相對高度來評比。面試也是如此。
在面試時,在校成績比較不出色的,或是回答時沒有辦法回答問題或答非所問者,通常比較難錄取。至於其他人,「你們其實沒有自己想像的差那麼多」,教授鋒利地點出。表現非常優秀的、令所有面試委員都覺得印象深刻一定要錄取的,通常大概是甄試者當中5到10%的人;所以會有蠻多的甄試者其實可能都在相對差距不大的區間浮動。
那麼,那些相對少數令面試委員印象深刻的──或者說,那5到10%的人──究竟是如何呢?筆者靜忖身旁的系上友人們,好像也很難想像誰是特別優秀或不優秀的。對於這個問題,教授提及一個令他挺有印象的案例,那位同學講了在地的經濟發展議題,提出他的觀點,教授不見得贊同他的結論,這些討論也不一定和法律高度相關,卻可以感受到他對自己所處地區的發展有相對其他高中生較深刻的觀察,不落俗套,有自己完整的思路與理由支持,他的觀點也確實符合他自己的身分。所以其實有時越是描寫具個人特質切身相關的經歷,越能把那個故事表述得更深刻。
楊教授的回答導出二個討論,其一,許多大校的面試模板有時反而沒能切中面試委員關心的重點。教授坦言,他其實在面試甄試者時,並不知道甄試者要提出他的讀書計畫,所以他看到備審資料中大量提及甄試者規劃要看BBC、CNN時也感到困惑:「不過那也可以是談資之一,還是我下次來問為什麼他們選BBC而不是CNN好了」教授如此開玩笑。
教授指出,面試委員之所以不容易把甄試者提出的讀書計劃當真,是因為學生真的進了法律系後通常會更清楚學習需要的是甚麼,因此同學之後調整當初設定的讀書計畫,也是很正常的。值得一提的是,教授也提到,反而有些沒有靠面試模板而是靠自己力量準備的同學,能發揮出相對獨特之處。
教授指出,他完全可以想像高中老師和補習班老師在面對高中生們的焦慮時,需要給出一個答案,但教授作為面試委員更想看到的是面試者的「真」,所以會透過面試時問的那些問題,發覺面試者真實的樣貌。但教授點出:大家都在談面試資料作假的事,表示大家都可以想像沒有面試委員喜歡被騙,所以應該可以預期面試委員想看真實的東西,但面試者還是不相信,還是常選擇提供沒那麼真實的東西。
教授也提到,之所以會接受這個邀訪,也是想重申這樣的期許。甄試者真的不必執著於死記自己原本沒特別關心、僅止於皮毛認識的狹隘法律議題,也不用自我設限畫一個稻草人想要形塑一個大眾以為的法律人樣貌。「我們其實不要求甄試者對法律系非常專情,高中三年都只對法律情有獨鍾只涉獵法律專業,我們只想看你高中三年是怎麼過的,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可能很有限,剩下的人更多比的是自知,而不是自我形塑」。
其二,是改制的優劣。教授提及開放較多甄試入學名額主要是呼應國家整體高教政策的潮流,然而不可諱言的是,極度令面試者印象深刻的,恐怕還是只有有限的人,所以增加甄試入學的名額其實對法律系本身的選才,幫助可能不見得有外界預期的那麼大。
利用此機會,教授也點醒我們,你在面試這關被刷掉與否,其實與你適不適合法律並不見得有很決定性的關係,很多時候純粹是名額有限,必須在相對差距不大的區間之間做選擇。面試沒有錄取的同學,真的不必因此而否定自己,畢竟短短五分鐘其實更多是在測試甄試者對自己提供的資料的認識程度,而不容易看盡甄試者的法律專業或潛力。
四、結語──那些遙想的回不去的面試時光
訪談後我們在教授的研究室拍了張照,「畢竟這裡書比較多嘛」教授笑著說,有同學帶了三張落榜通知進入合照。鏡頭中,筆者同那些拍照的人們,不誇張地微笑著,標準的笑容宛如面試當天。
於是憶起面試前我們被教導的那些:如何進門、如何微笑、如何將自我介紹與動機倒背如流、如何讓自己看起來關愛社會一如關愛自己是否錄取,經過一年多的洗禮,那些似乎都不重要了,有些人多走一遭,仍回到了初衷的起點,有些人因著面試的分水嶺,而去了其他的領域。緣起緣滅,其實到頭來都不是我們所預期的那些,於是不再對過去差一點被刷掉耿耿於懷。
一切都重新開始了,在你進法律系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