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中三年級之前,我對於閱讀沒有任何興趣。就連考試前也不怎麼會翻書。基本上都考得很爛。國三我剛從高雄轉學到台北,我發現台北的學生都會「讀書」。
你說:「讀書有什麼了不起?學生的本分就是讀書!」
很抱歉,我指的讀書,是她們會在課堂上看言情小說,那時候我為了快速融入班上大多數的女生,於是每週會到我家附近的出租店租她們推薦的言情小說來看,或特別租新出的小說到學校跟同學交換看。
那個時候,閱讀小說還有另一個目的—模仿寫作模式。尤其是古代小說,作者會刻意使用很華麗的辭藻堆砌,讓整個故事看起來更「古色古香」一點。當時對於寫作一竅不通,幾乎連日記都寫不出來的我,確實起了不少作用。(我倒希望當時我能多看張愛玲的作品,現在應該很不一樣)
高中後,已經徹底的對於言情小說沒興趣,整天滿心期待的想打工談戀愛,後來交了第一任男友又火速失戀,那是我到目前為止自認最苦不堪言的日子。我甚至認為我得了憂鬱症。
後來把我從這段深淵救出的,不是另一段感情,而是一本書。
當時我試過去教會、增加自信,跟朋友的朋友約會,都沒有讓我走出來,我還是認為我錯過了一生的摯愛(有事嗎?)
直到我從教會回家的路上,經過敦南誠品時,進去隨手翻了本暢銷區的書《秘密》才讓我噌噌的快速走出來!爾後我發現了吸引力法則的神秘。
直至昨天,我還在版上發表,對於金錢的恐懼,苦無消滅的方法以及無法全然「信任」宇宙的心。我也剛好提到了「吸引力法則」
就在半個小時前,我蹲在廁所閱讀一本書《有錢人想的和你不一樣》,我突然間意識到,對欸!讀書一直被我認為是改變人生的救贖啊!那我昨天到底在苦惱什麼呢?
我並不是有意識的去閱讀任何一本書,而是隨手一抓,或是電子書隨便一點就繼續讀下去,結果我要的答案通通洩漏在書本上,好像上帝為我洩了題。
這本書我目前讀到27%左右,我便迫不及待上來分享。一開始我只想分享從我開始接觸閱讀至今的兩個轉捩點,卻意外的串連了昨天的文章以及「吸引力法則」。
只能說一切真是太宇宙了🤣希望你看到這不要覺得我在自導自演,我只是在自嗨。
這本書,等我讀完,我會再做成摘要放上來,希望未來也有機會可以以讀書會的方式分享這本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