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遇方面,女人總是比男人更吃虧的。除了心中考量不同外,生理因素也是一個關鍵。老公外遇在外面與其他女人有了小孩,除非自己露餡否則根本不會被發現;老婆外遇懷孕生了小孩,如果被發現根本沒有性行為或孩子不像父親跑去驗DNA,就等於奉送對方一個外遇證據。
墮胎要經過老公同意嗎?墮胎會不會被發現?
關於婦女是否能自行決定墮胎的問題,近年來一直在討論,甚至公布了修正草案。但在法規正式通過以前,除非孩子有畸形或先天性疾病問題,否則要將孩子拿掉是得經過配偶同意的。至於那孩子是不是配偶的骨肉,並不會受到影響。甚至可以理解成「已婚狀態懷孕,孩子就默認是配偶的」。外遇懷上別人的孩子,那其實只能說是「自己的責任」。但如果是不幸因性侵強暴懷孕,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墮胎不需要經另一伴許可。
在有配偶的狀況下去墮胎,是肯定會被發現懷孕,理論上不會有哪個配偶願意在什麼都不瞭解的狀況下同意拿掉孩子,可見對不想被發現外遇的人來說,這樣的作法是行不通的。甚至墮胎也會留下就醫紀錄,萬一之後配偶突然想起,提告侵害配偶權來抓外遇,法院也有義務行使公權力請醫院交出就診證明。
那如果是找外面非主流不合法的醫療單位來墮胎呢?建議最好不要,先不說可能會有觸犯墮胎罪的問題,還可能因此傷了身子,以後去醫院檢查還是會被發現墮胎的事實。
孩子無法選擇父母,別用偏激的方式把氣出在孩子身上!
有的母親因為擔心被發現外遇,會只站在自身立場考慮,將孩子視為眼中釘、該消失的對象。過去就曾經有一位女子結婚後依然與前任糾纏不清,擔心生下來的孩子並非丈夫小孩被發現外遇的事,就憤而將孩子給殺害,最後驗了才發現那孩子根本就是老公的。
這樣的人倫悲劇,並非眾人所樂見。自己外遇犯錯懷孕,若決心回到老公身邊,建議找專人協助溝通、協調,來避免被告外遇甚至往後家庭不和諧的問題;但如果懷孕後決定跟外遇對象在一起,也建議與本站專員溝通討論和平離婚方法,免得為了離婚被發現外遇,還得處理一堆麻煩的訴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