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日前宣布將於數周內簽署首批「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協定,包括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及中小企業等五項議題。
其中,「良好法制作業」協定中的第3.8條要求政府「使用易懂的文字」來敘明法規。然而,首批協定文本長達83頁,其中仍有許多不易讀之文,不易解之義。台美首批貿易協定當中,篇幅占了三分之一的貿易便捷化協定,和2017年生效的WTO貿易便捷化到底有什麼差別?政府應該主動對外說明一下。
最後,盼望政府恪遵「使用易懂的文字」這一條,找個時間跟大家說一下,首批協定到底對我們帶來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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