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裡講「消費者剩餘」,是指消費者的願意付的價格跟實際付的價格間的差異。舉一個不是那麼嚴謹的例子但易於理解,假設你去山上露營,晚上突然很想吃一碗蚵仔麵線,叫ubereats有人願意送,加運費一碗收你300塊,雖然貴但實在太想吃了,正準備下單時朋友走過來說離紮營走路5分鐘遠的地方有好幾攤小蜜蜂,裡面有賣蚵仔麵線,一碗收你100塊,原本你願意付300塊吃一碗蚵仔麵線,但出現了另外一個交易市場(小蜜蜂)讓你只要付100塊就可以實現吃蚵仔麵線的心願,多餘的200塊便可以把它理解成是這筆交易所產生的消費者剩餘。
接下來的故事是這樣…
假設你今天去廟裡拜拜,拜完以後覺得應該貢獻一下,走到油錢箱前面,油錢箱上寫著「隨喜」二字……
然後你投了200塊進去,沒人逼你一定要投多少,你也可以不投。
所以200是你內心願意付的價格?然後你實際付出來的價格也是200?
願付價格跟實際付出的價格沒有差距,所以開宮廟可以把消費者剩餘完全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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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這樣:
歸納二個重要問題:A.200塊是不是願付價格? B.200塊是不是實付價格?
說明如下:
A.願付價格
A-1:認為200塊「不是」願意付出的價格?
會覺得不是,或許是因為覺得200的金額太少,但需知,「隨喜」這二個字,有很多人是遇到家鄉要募捐蓋廟或重建,會拿自己房子去抵押貸款捐錢;不以佛道教為例,有些宗教不止願意捐出個人財富無私奉獻,是連性命都願意奉獻。
如果連命都不要的行為,都不能算是願意付出的價格,還有什麼可以再付出?所以認為200塊「不是」願意付出的價格,似乎也說不太通。
A-2:認為200塊「是」願意付出的價格?
在經濟學裡願付價格是來自於消費者的效用函數,而經濟學認為的效用需符合完備性、遞移性、反身性…等,這些良好偏好公理。意思是什麼?以多神信仰為例,意思是你要能分辨行天宮跟天后宮那個神力比較強,但對多神信仰者這樣分辨無疑是褻瀆神明(完備性-->不成立)。更難解釋的是違反了邊際效用遞減這個通則,如果要求一個願,多拜一位神明,或一位神明每天拜,應該會更加覺得加倍心安、眾神保佑,或同一位神明長期拜越拜越虔誠;且若邊際效用會遞減就會有飽足點,有飽足點就不會有逢廟必拜這種行為(邊際效用遞減-->不成立)。以經濟學的角度,如果連效用函數都不存在,那來的願付價格?所以認為200塊「是」願意付出的價格的說法,似乎也說不太通。
B.實付價格
B-1:認為200塊「不是」實付價格?
從口袋裡掏了200塊的現金出來實實在在的投進去錢箱裡了,實際付出去的200塊不是實付價格不然還能是什麼?所以認為200塊「不是」實付價格的說法,似乎也說不太通。
(4.) 認為200塊「是」實付價格?
的確是往油錢箱裡投了200塊,但不是經濟學所講的價格,或目前市場理論中所定義的價格。首先,宗教是會互相競爭(可參考:教堂經濟學,賴建誠著),但從古至今採用的競爭策略都不是價格,任何宗教都沒有訂價,既然沒有訂價,何來的實付價格?這裡的200丟是由消費者自行決定,但目前沒有一種市場結構的價格是由消費者單一決定,如果有,那市場均衡價格一定訂在0,也失去討論的意義。所以認為200塊「是」實付價格的說法,似乎也說不太通。
以上A跟B想表達什麼?一下說是又一下說不是到底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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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想表達的其實也單純,就是這個問題用傳統的經濟學思考,會無法完整把所有脈絡都釐清楚!所以用傳統經濟學的思考模式把各種可能都推演了一遍。歸納上述的推演結果,結論便是以上皆非,用願付價格、實付價格來解釋這個例子是不恰當的。
雖然這個例子裡有供給者、也有需求者,但這裡的200塊與價格扯不上關係,它比較偏向是個單純的Social Norms,即社會上演化出來的約定成俗的行為。雖然沒有統計數據,但我直覺上認為這種小額捐獻金額大部份落在100~1000之間,其中又以100或200居多。)
投100或200當香油錢的行為,與參加同事婚喪喜慶要包多少、到許願池丟10塊錢硬幣許願、一般人對募捐活動的金額…等,這些為行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