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_許家源/雙北報導】
臺北市議會建議112年4月4日施行的生育獎勵金加倍送政策回溯自蔣市長上任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都能適用,今日(112年7月18日)市政會議審議通過「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修正草案,回溯擴大從111年12月25日(含當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都可以受惠,只要符合申請資格,就能適用第1名子女4萬元、第2名4.5萬元、第3名以上5萬元的生育獎勵金,讓臺北育兒家庭都能獲得充分的照顧。
之前已經申請並領到舊制2萬元、2.5萬元、3萬元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的市民,只要新生兒是在111年12月25日(含當日)以後出生,就會由原本受理的戶政事務所主動補發2萬元的獎勵金差額到存摺帳戶,市民不用提出申請補發,大幅節省市民舟車往返時間。
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會在112年8月31日前,陸續將差額匯款到原本申請獎勵金的存摺帳戶,並在匯款完成後以手機簡訊發送入帳通知,市民可以在9月初查詢存戶入帳情形。另外,原本以悠遊付帳戶領取者,或是原本繳交的存摺帳戶因故無法成功匯款補發,戶所都會主動向市民聯繫申請更換存摺帳戶,市民不用擔心領不到補發金額。
有關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申請資格,以及更多育兒補助資訊,可以到「助您好孕」網站(https://born.taipei/)查詢。提醒市民,為防止詐騙發生,生育獎勵金補發通知簡訊,只會告知已補發入帳,不會提供任何網站連結,戶所人員也不會在電話中要求市民提供個資或操作轉帳,請市民提高警覺。
新聞來源:臺北市政府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