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勞動部及相關部門研議簡化看護申請部分1.減少照管中心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次數統一為1次。2.調整重新招募外籍看護工免評年齡條件,將由80歲下降至75歲。3.增加免評「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對象如下: 同一被看護者與外勞移工由雇主再申請期滿續聘。 中階家庭看護工作許可。「移工失聯或合意轉換逾1個月以上不再申請遞補改為申請初次招募」。 規劃放寬「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有效期間由60日改為1年。勞動部說,簡化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文件與流程等,將須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及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申請外勞免付費電話 : 08006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