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再三呼籲,不要把自己的銀行帳戶交給不認識的人,就算是借給朋友也請三思,有心人士拿到你的帳號,就會拿去做第三方詐騙,你名下的銀行帳戶都是無法轉出轉入的!!
繼上次提到 被詐騙經歷分享PT1 莫名其變成詐騙共犯耶
我被偵察隊警察傳喚做筆錄,也因為我真的是狀況外,我事先向郵局申請轉出轉入的明細表,以及line的通訊記錄,在做筆錄時一併提供,我也提供了有和嫌犯B接觸的網友對話記錄,受騙的不止一人,做完筆錄之後,從去年11月做筆錄,到今天2023的8月,案件依然偵察中。
我周圍也有些相同遭遇的人,案件一審理到結案,至少都要一年的時間,我還未滿一年,也真的是有得等了,也切身明白國家對於這件案件,有多麼的費時,在這將近一年的時間,要匯給我的金額都得用迂迴的方式,我才能收到這筆款項。
在這建議有相同經歷的網友們,找你信的過的朋友,這段時間就暫用朋友的銀行帳戶吧。
而有天我無聊上司法院判決的網站查詢,輸入嫌犯B的名字,我才知道原來這傢伙是個慣犯呀,雖然我是去年的案件,但沒想到在2023年8月的今天,嫌犯B依然持續的犯罪中,然後持續的被審理不同的案件,也幾乎都是被判有罪,突然覺得,要審理到我的案件應該會更久吧。
希望今年會有判決,儘快解除我的銀行帳戶的封鎖。
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