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題目思考一下:
關於1 可以行駛9000公里!怎麼算出來的?算式如下:
但我知道大家沒有耐心看,總之1,000kWh的電力能量相當於3,600MJ(1kWh=3.6MJ)。另外,電動車的燃費(10・15模式)為0.4MJ/km。因此,以1,000kWh的電力驅動,電動車行駛的距離為3,600MJ÷0.4MJ/km。也就是說用1,000千瓦時的電力駕駛電動車行駛的距離為約9,000公里,計算方式為3,600兆焦耳除以0.4兆焦耳/公里。
關於2 至少在你我生存的這六七十年是看不到太陽爆炸或死亡的,所以毋須擔心。地球上另外到達地球的太陽能量約為每平方米1千瓦,如果能夠100%轉換全球總共接收的太陽能,那麼這是一個巨大的能源,足以在僅僅一小時內滿足全球一整年的能源消耗(但是以現在技術當然不可能),總之除了晚上沒有陽光之外,我們不用煩惱太陽能枯竭的問題。
長久以來我們都說陽光、空氣、水,是人要活著必備的三個要素,現在應該加上「電」。但其實仔細思考一下,陽光跟空氣以及水,其實廣義來說都是能源的一部分,不是嗎?陽光自不待言,而水可以喝、煮東西、用來發電;空氣裡有氧、氫等,氫也可用來發電,所以人想要繼續活下去並且過的舒服、爽爽地吹冷氣、吃冰淇淋抑或是打電動發廢文,就是一定要有上述四項東西,不然就是人類文明就直接打回石器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