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之邏輯「計」為首篇,「用兵之法」四篇環之,其他八篇呢?也是孫子思想中的「兵法」嗎?看起來,孫子以後的人們,似乎那麼認為的。因未將「凡用兵之法」這一句給予重視,以至於主流觀點,皆視「形」、「勢」、「實虛」為孫子兵法十三篇的核心篇章。甚至還有唐太宗李世民與衛公李靖的加持。但,此三篇雖然有很多後世所重視的經典名言,卻不是孫子兵法十三篇的重點;至少不會是第一重點。朔雪寒(blogspot,方格子)的《孫子兵法論正》突破了傳統的藩籬、復原了十三篇的文字,因此,可以很明顯地看出該四篇「用兵之法」就是孫子的觀念中的「兵法」。再以易太極的思想結構為框架,十三篇恰恰可以1+4+8=13。1即是太極,包含陰儀與陽儀;4即是老陽、少陰、老陰、少陽;8即是乾、兌、坎、巽、坤、艮、離、震。老子道德有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即無,一即太極、二即四象、三即八卦;二的一次方仍是二,二即是陰陽兩儀;二的二次方得到四,二仍是陰陽兩儀,四即是四象;二的三次方得到八,二仍是陰陽兩儀,八即是八卦。所以,所曰之一二三,是代表次方。這是一種二元乘方的思想。準此認定,「形」、「勢」、「實虛」、「用間」、「地形」、「九地」、「行軍」、「火攻」屬於第三環的八卦;四篇「用兵之法」屬於第二環的四象;首篇「計」就是屬於核心的太極,其兩儀即為「校之以計」、「乃為之勢」。當然,孫子寫孫子兵法不是為了解釋易太極的思想——僅僅是運用了該思想架構。孫子已將二環之「謀攻」、「五變」、「作戰」、「軍爭」定為「用兵之法」,則三環可以視之為「實戰操作」——「用兵之法」的「實戰操作」、實際運用。或許,「用兵之法」可以視為現代人所稱「戰略」,則此「實戰操作」可等同於「戰術」。前有提及,朔雪寒建構了一個五部架構——一,計,屬於「道」;二,形、勢、實虛,屬於「天」;三,地形、九地、九變,屬於「地」;四,謀攻、行軍、軍爭,屬於「將」;五,用間、作戰、火攻,屬於「法」。若以易太極解構孫子兵法,會是如此:
如果,將「形」「勢」「實虛」保持如通行本的連貫,篇序則如此排列:計、謀攻、作戰、五變、軍爭、形、勢、實虛、用間、地形、九地、行軍、火攻。
「形」篇所論,主要論點是「先為不可勝」、「勝兵先勝而後戰」,並提出一個「先勝」程序(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數,四曰稱,五曰勝。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依此讓自己先立於不敗;並在結尾處強調「決『積水』」——集中力量。「勢」篇所論,主要論點是「以正合,以奇勝」、「勢險節短」,並提出三個方法:「亂生於治,怯生於勇,弱生於強。治亂,數也;勇怯,勢也;強弱,形也。」並在結尾處強調「轉『圓石』」——激發力量。以上述的結構,則「形」、「勢」兩篇,應屬於同一類,因為都是以「力量」為基礎而發揮。如此,則與「謀攻」為同一部。
「地形」篇所論,是一種「地形通論」,無關乎任何一方。進而將地形分為六種為通、掛、支、險、隘、遠,並提出一般性的應用。「九地」篇所論,是一種只限於「我方立場」的觀點,而任一方都會有「我方立場」。進而將九地定名為散、輕、爭、交、衢、重、覆、圍、死,並同樣提出一般性的應用。原「泛」改為「覆」,乃依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兩篇都是論「地」,自然性質相同。則當與「五變」共同為一部。「五變」是基於『地』的「反面思考」;反生正,「地形」、「九地」恰恰是「正面表述」。
「五變、地形、九地」這一部,可以視為是「謀攻、形、勢」這一部的相關對立面。「謀攻」對「五變」、「形」對「地形」、「勢」對「九地」。「謀攻」曰「不戰而勝、必以全爭於天下」,對「五變」曰「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令有所不行」,正好相稱。也許,孫子並不是「謀於正」,「謀於反」!「形」對「地『形』」,篇名已說明一切。「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一句,串接了「形」與「地形」。「形」講『先勝』,而以『地生度』為起。「地形」則談在六種地形中的勝與不勝。互為呼應。「勢」如何對應「九地」呢?「勢」有曰「釋人而任勢」、「方則止、圓則行」;「九地」則有「軍甚陷則不懼,無所往則固,深入則拘,不得已則鬥」、「故善用軍者,攜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表明了,都是用外在的「氛圍」,加強、激發士卒的團結與戰力。
「實虛」篇所論,是「先處戰地而待戰」、「致人而不致於人」,掌握主動、使敵「備多力分」、「則所戰者約矣」,目的則是要製造敵人之虛弱。「用間」篇所論,是要了解敵人(的虛實),更要緊的,是要知道敵人的間諜臥底在我軍的哪裡,進而轉變他、利用他,使敵人誤判形勢。如此,「實虛」、「用間」為同一類,都是關注於敵人強弱之處。「作戰」則是要求「兵貴速」;在了解敵人強弱之所在的前提下,「欲速則不難」。此三篇成同一部。
「行軍」篇所論,是在戰場上的行動,不同的所在、有不同「處軍」方式,以維持、獲取有利條件,以保障、增強我方實力;另一方面,要「觀察」敵情,「識破」敵情。「火攻」所論,是有效「縱火」的方法:「行火有因、因必素具」。縱火須憑藉兩個要素——乾燥與風力。所以,孫子認為「以火佐攻者明」——明於天時。且,孫子認為『火』比『水』好——「火可以奪」。「行軍」、「火攻」可以視為以外在條件增加自己的力量。正好是「軍爭」於戰場上所必要的。所以,共為一部。
「作戰、實虛、用間」是為「軍爭、行軍、火攻」的正相關對立。「作戰」對「 軍爭」;前者曰「費日千金」,所以「兵貴速」;要快,直線不是最短距離(即暗示不是最快途徑),所以後者曰「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者,知迂直之計者也」。「實虛」對「行軍」;前者說「先處戰地而待戰者佚」,則後者說「處軍」、「凡四軍之利,黃帝之所以勝四帝也」。後者說要「相敵」,則前者說要「偵之、形之、計之、角之」。「用間」對「火攻」;前者說「先知者,不可取於鬼,不可象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者」,則後者說「行火有因,因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者,風之起日也」、「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
可以總結如此:「計」一部。「謀攻、形、勢」一部。「作戰、實虛、用間」一部。「五變、地形、九地」一部。「軍爭、行軍、火攻」一部。「計」一環。「謀攻、作戰、五變、軍爭」二環。「形、勢、實虛、用間、地形、九地、行軍、火攻」三環。至此,孫子十三篇之兵法,豁然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