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沒有自己想的這麼豁達。
今天同事跟我說,住戶告訴他我有上過新聞,還秀給他看我的新聞畫面。同事問:「這是你前公司的事喔?!」我笑著回「對啊!這客戶該不會每個人都去google查詢吧!」,轉換話題的同時,想哭的感覺頓時湧上心頭。原來,我沒有自己想的這麼豁達。
2年前的事到現在都沒有進展,法官只開庭一次,先傳喚董事長、總經理、跟當時的見證律師。從悲憤、不甘、恐懼、絕望,到現在可以自我解嘲,覺得若沒有爭取到緩刑被關,夏天沒冷氣吹怎麼辦?我以為我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了,沒想到,傷口被同事再次撕開,我的心居然這麼痛。
電視上鄭文燦的新聞一直播,原本覺得一輩子絕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的事,現在居然離我這麼近。我的人生無疑被毀了,被迫砍掉重練的人生,不知道何時才能重新開始。
每天醒來,都覺得:「我,沒有未來」。可想到孩子,想到先生,想到愛我的家人,又告訴自己一定要振作,只要老天爺留我一條命,我都可以重新來過。
我覺得冤屈,受害者一定覺得更冤屈,即使受害者知道是董事長、總經理的問題,我只是一個服務人員,但要告就一起告,誰都跑不掉。事發至今,我看了非常多判決,知道這是重罪,很難全身而退,只希望法官網開一面,判我緩刑,讓我可以陪在孩子跟家人身邊。
我告訴自己,想哭就大哭一場吧!哭完眼淚擦乾,繼續生活。
強迫自己每天好好呼吸,好好吃飯,好好睡覺,這樣才能面對接下來未知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