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拋家棄子出家當和尚過自己想過的生活;離婚拋家棄子和另一個人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差異在哪裡? 出家與外遇,外遇傷人,出家不傷? 這是世人接受度與觀念問題;喜惡與價值觀問題。 都是做自己想做的事,過自己想過的日子,過自己想過的生活。 人可以接受虛幻的外遇與佛,不能承受現實的外遇與人;接受人與佛廝守,不能接受人與人相處。 與人外遇是道德問題,與佛外遇沒有問題? 小三小王很傷人,神佛不傷人? 看外遇的人恩愛很火大,看人跟佛“恩愛”不火大? 看婚外情與人很無奈,看人與佛“婚外情”不無奈? 或許人們覺得這不可以相提並論,是鬼扯。 宗教信仰是意念問題,喜歡一個人也是意念。當一個人執著意念的時候,相對行為也就產生了。 而「佛」還無法跟祂「計較」,祂有著某種高度與層次,所以也就便能接受。 如果你的愛人外遇對象,具有權勢、財富、地位、資源、外貌 .. 而你什麼都沒有,一樣有著某種高度與層次,你是否也就能接受了!?
這裡以最兩極的反差形容做對比,一個不管怎麼錯都可以是對的(向佛);一個不管原因為何都可以是錯的(婚外),而對錯又會因「現實」在變動。 老話一句,只要是人訂的,對錯都是人說的算;也就是世上沒有真正的對錯,沒有什麼真理可追求,因為那都在人的範圍。 本格所寫的文章所表述的道理,都是在人的範圍。因為生而為人就不能脫離這些道理,這些生存規則,可笑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