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光搖搖頭,「我曾聽聞有人說:『咕咕是不道德的!』話怎麼能這麼說呢?所謂的『咕咕』,是至高的藝術,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唯有人們好好咕咕,好好讓自己休息,才能走更長遠的路。否則,人們所謂的『勤勞』、『勤奮』,遲早有一天會壓垮他們自己。」
—來自縱光☆興趣使然的小說家發佈於縱光故事屋 https://vocus.cc/article/67c6c732fd897800018f92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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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稍微提出一個疑義,大家可以再思考看看。
我們都知道,「引言」通常使用引號來強調,而用在對話中,則會變成雙引號。比如上述從內文擷取的舉例,「我曾聽聞有人說:『咕咕是不道德的!』話怎麼能這麼說呢?」,此處的「咕咕是不道德的!」就是引言。
然而,引言的前面,該用什麼標點符號呢?像上述例句中,縱光使用的是冒號,但個人認為這樣的用法應該是錯誤的。引言是什麼意思?引者,引用也;言,話也,因此我們應該可以定義,引言就是「引用別人說過的話」,那麼,既然是「說過的話」,基本上就不會使用冒號了。當你引用別人說過的話時,其實這個「話」就成為了你的語句中結構的一部分,我這邊舉幾個例子:
他昨天才說過他會更新,結果都過三天了,他還在咕!
俗話說得好,「人若咕,必有鄰」,望諸位誡之、慎之。
第一句中,「會更新」是「他」說過的話,此處用來強調此人食言而肥。那為什麼不引號?其實根據定義來看,要引也可以,但因為「他」名不見經傳,講出來的話也不是什麼名言,因此沒有特別強調的必要,自然的當作語句結構的一部份就可以了。
第二句中引用了「人若咕,必有鄰」,前句為何不用冒號?因為其實並沒有人在講話,因此無須冒號,若是變換另一種形式:
俗話說,「人若咕,必有鄰」,望諸位誡之、慎之。
也都是一樣的。
當然,若是各位稍微搜尋一下,大概率可以找到研究標點符號的專家——康文炳先生,他認為「引言只是用來作為解釋、引申的基礎,成為全句結構的一部位,而不是在強調引言是怎麼說的,因此應予省略」,也就是說照這個邏輯來看,上述的例句會變成:
俗話說得好「人若咕,必有鄰」,望諸位誡之、慎之。
俗話說「人若咕,必有鄰」,望諸位誡之、慎之。
縱光搖搖頭,「我曾聽聞有人說『咕咕是不道德的!』話怎麼能這麼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