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碳市場制度化趨勢與漂綠風險升高:歐盟CBAM與ESMA指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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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應對氣候變遷的浪潮中,碳定價與碳市場正在加速制度化。據世界銀行報告,已有約28%的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涵蓋在直接碳定價機制(排放交易或碳稅)下,覆蓋兩成至三成的經濟體[1][2]。歐盟不但不斷提高「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的減排目標,同時更以「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將碳價格延伸到國際貿易,確保進口貨物須繳納相當於歐盟國內製造的碳價。與此同時,金融監管機構如歐洲證券市場管理局(ESMA)也在2026年1月推出新的反漂綠指引,要求資產管理業者對其宣稱的「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整合/排除策略」做出更清晰說明,以免誤導投資人[3][4]

這些動作反映:一方面全球碳市場制度化正推動碳定價與減排承諾成為貿易及投融資活動中的一環,另一方面「漂綠風險」也被監管機構重視,要求企業與金融機構對綠色主張負責。以下分別說明歐盟CBAM、ESMA指南及其相互影響,並分析非歐盟企業/資產管理者面對的挑戰與因應。

歐盟CBAM與履約期的制度意涵

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是歐盟為防止「碳洩漏」(高污染生產轉移至碳政策較寬鬆國家)而設計的制度。其核心目的是「確認進口產品生產過程中排放的碳已支付等同於歐盟國內碳價格的費用」,避免進口貨物因未承擔碳成本而獲不公平競爭優勢[5][6]。簡言之,無論產品是在歐盟內生產或進口,只要所含碳排放超過某個基準,就必須繳交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相等的碳費。此舉既維護歐盟氣候目標,也具備WTO相容性[5]

CBAM於2023年10月展開過渡期(transition),2026年1月轉入履約期(compliance phase)。過渡期內,進口商僅需每季向海關報告其進口貨物的直接與間接碳排放量(無需實際繳納碳費),以讓歐盟摸索與修正計算方式[7][8]。進入2026年起的履約期後,凡年度進口量達50噸以上的企業,均須在次年9月前根據上一年度所報告的排放量購買並繳交CBAM減排配額[9]。例如,第一個申報繳交期限為2027年9月,對應進口自2026年的排放量[9]。配額價格以歐盟排放權交易市場價格為基準,2026年按季平均計算,2027年起改為週平均計價[10][11]

表格1:CBAM時程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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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歐盟官方及業界分析[5][9]

制度意涵上,CBAM代表歐盟將碳定價納入貿易規範,形成內外一致的碳成本格局。對歐盟國內產業而言,CBAM可減輕因競爭外國低碳規範產品而流失的市場優勢;對進口商與境外生產者而言,必須揭露與承擔其產品碳足跡的經濟成本,否則需按國家/產品預設之高預設排放強度繳費[14][15]。隨著履約期啟動,CBAM也首次將歐盟本地的低碳轉型規劃與國際供應鏈密切銜接:非歐盟出口商若想維持對歐盟市場的准入和競爭力,被迫提升自身減排績效,否則須支付更高的預設值成本[16][17]

ESMA反漂綠指引:ESG整合與排除策略

與貿易領域的CBAM相呼應,歐盟金融監管機構也對綠色宣稱提出更嚴格要求。ESMA於2026年1月發布針對可持續投資策略的反漂綠「說明備忘錄」,聚焦於市場上常見的「ESG整合(ESG Integration)」與「ESG排除(ESG Exclusions)」策略[3]。ESMA指出,很多基金或資產管理公司在推廣過程中引用這些術語,但未清楚定義涵義,容易造成投資人誤解或漂綠風險[3][18]。因此,ESMA提供「可持續性宣稱四大原則」,並透過具體範例示範用語規範,協助市場參與者「明確、真實、非誤導地」溝通其策略要素。

  • ESG整合(Integration):一般指將財務上重要的ESG風險與機會納入投資決策,以期提升投資的風險調整後報酬[19]。根據ESMA指引,資產管理者在宣傳時,應清楚說明「整合」如何操作,例如:是否為策略中的必要條件、ESG因子在何種層級(證券選擇、資產配置等)被考量、關注單一實質性(financial materiality)還是雙重實質性(double materiality)[4][20]。切忌把「ESG整合」作為籠統標籤,也不要隨意用於訴求產品環境優勢,除非確有支撐此優勢的實質行動[21]
  • ESG排除(Exclusions):指以ESG標準過濾或剔除禁止項目,避免投資於某些產業、公司或業務模式[14]。例如可能排除涉足化石燃料、武器或違反人權的企業。ESMA強調,使用排除策略時需說明篩選準則及其一致性,如:是以哪套標準(負面清單、閾值等)明確剔除特定投資標的,以及排除政策是個別產品專用或全公司共用[22][15]。宣稱使用ESG排除時,切勿使用寬泛敘述混淆策略,也不要將非一致、非公開標準說成是排除策略[22][23]

ESMA指引的要點可歸納如下(見表2):強調溝通要以「清晰、透明、符合事實」為宗旨。資產管理人、基金經理人以及發行人在對外宣稱時,務必具體列出策略細節,並避免模糊或誇大。ESMA甚至提出「做與不做示例」(Do’s & Don’ts),例如在基金說明會或招募說明書上,使用「我們進行ESG整合」時應同步說明這一說法的涵義,反之不可聲稱已整合ESG卻又無具體依據[4][21]

表格2:ESG整合與排除策略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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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ESMA可持續宣稱指引[19][14]

兩大機制對透明度與合規壓力的影響

歐盟這兩項機制共同推動了碳市場和可持續金融的透明度,同時加劇企業與金融業的合規壓力。一方面,CBAM要求企業開放其產品全產業鏈的碳排放資訊,並按照歐盟排放價繳費,大幅提高了碳會計的透明度與可靠度[5][6]。這意味著公司不能再用模糊或自行宣稱的排放數據來敷衍,而要透過嚴格的監督平台(CBAM註冊系統)提供驗證過的數據[24][14]。對此,碳密集產業(如鋼鐵、水泥、電力等)的供應鏈將面臨更嚴格監管:若生產地國未實施與歐盟等值的碳定價,出口企業就可能負擔高額的預設排放附加費,促使其投資減排技術或轉變供應地點[16][17]

另一方面,ESMA指引令基金與發行人對外宣稱可持續投資策略時,需提供一致且可檢驗的說明。這有助於投資人更清楚地了解各種「ESG」旗號後的實際作法,減少市場上僅打擦邊球的漂綠行為。例如,若一家基金聲稱採行ESG整合,就必須揭示「在哪些產業中整合ESG?是否改變了投組配置?是否真的有排除任何資產?」等等細節[4][21]。透過這些透明要求,投資人不容易僅憑名稱或廣告就被誤導,市場對「真實可持續投資」也更有信任基礎。換言之,當CBAM對產業減排、排放資訊提出硬性要求時,ESMA則對金融宣稱施加約束;兩者互補地提高了整體體系的可信度。

然而,透明度和可信度的提高也帶來顯著的合規成本和監管風險。企業必須建立或強化碳追蹤系統(例如依據溫室氣體盤查協議GHG Protocol),並花費資源驗證排放數據;若被發現低報排放,將面臨罰款或必須補繳更多配額[10][14]。同樣地,資產管理機構若未準備好充分證據就宣稱有ESG策略,或是宣稱策略與實際行為不符,未來可能遭受投資人或監管機構的追訴。綜觀而言,這兩大機制強化了市場對碳排放與ESG表現的雙重監管:強迫企業「做真實的減碳」,也迫使金融業「說清楚做了什麼」。符合新規定,意味著企業需重塑供應鏈與治理流程;不符合,則可能損失歐盟市場准入或信譽。

非歐盟市場參與者的挑戰與因應

對於非歐盟的出口企業與資產管理者,上述制度趨勢帶來新的挑戰與機遇。出口商必須認識到:歐盟的減排規則正在「外溢」到全球。若產品輸往歐盟,企業需提前量測並提升供應鏈的碳效益,否則將面臨付出較高碳成本的壓力[16][17]。建議如下:

  • 建立透明碳盤查與減碳機制:企業應採用國際認可的排放計算標準,制定減排目標、並定期彙整供應鏈排放資訊。如有自願碳市場(voluntary carbon market)參與,也應選擇高品質的碳信用額度,以對應未來可能的審查。若無法取得實際排放數據,CBAM將使用「國家默認值」,這往往偏高,將使成本上升[16]。因此提前優化碳管理,有助降低實際支付。
  • 配合歐盟進口商的要求:許多歐盟進口商將要求供應商提供碳足跡證明和其他可持續性數據,以進行內部審核或向海關申報。建議企業主動與進口商協商,使用數位平台(如CBAM登記系統)整理資料,以免因不一致的CN編碼或資料不全導致進口延誤或罰款[25][16]。總體而言,配合透明揭露碳排放,將有利於與歐盟交易對象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 資產管理業者須遵循國際監管趨勢:非歐盟的基金經理若欲在歐盟銷售或打著ESG旗號推廣產品,必須遵守ESMA與SFDR相關要求。這意味著在產品說明、招募書或市場溝通中,對ESG策略進行充分解釋[4][21]。例如,若基金聲稱採用ESG整合策略,就要說明投資過程中如何考量ESG;若宣稱排除某些產業,則要具體列出排除標準。不符合要求者可能被禁止使用「ESG」字眼,甚至引發投資人求償。建議管理人:加強內部合規審查,培訓行銷團隊瞭解歐盟ESG用詞規範,並主動對接國際披露標準(如TCFD、ISSB氣候披露框架等),以增強全球投資人的信賴。

總之,CBAM和ESMA指南等監管新規,強調的是「實質行動與公開陳述一致」。非歐盟企業若能提早調整:推動自身碳減量、透明報告,並依據最新ESG規範檢視行銷策略,便能化挑戰為機遇。在全球碳市場快速制度化的趨勢下,唯有對監理趨勢持續學習、增強減排與披露能力,才能在新一波的國際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評論專欄

歐盟同時強化貿易與金融領域的氣候監管,揭示了一個關鍵趨勢:企業的「綠色承諾」正變得不可輕忽。CBAM督促實際減排,ESMA則要求宣稱必須真實可信,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提升了全球碳市場的透明度和公信力。[5][26]這意味著,未來無論是商品的碳成本、還是金融產品的ESG標籤,都將被嚴格審核,市場對「真實減碳」的期許更高了。

就CBAM而言,歐盟表明自己不僅要深化歐洲境內的減碳行動,更要延伸到全球產業鏈上。它先從碳排放最密集的基礎工業做起,在保護國內廠商的同時,也鼓勵輸出國加快碳市場或減排機制的建立[27]。這種制度輸出效應逐漸顯現:中國、南韓甚至美國部分州份開始考慮類似機制,企圖避免單邊碳稅或貿易摩擦。一旦越來越多國家效仿,全球碳定價覆蓋範圍將進一步提升,正如世銀數據所示,目前已有28%的排放被碳定價涵蓋[1]。若各主要經濟體都跟進,很快就可能超過五成。這對減排是好事,但也意味著跨國企業須面對複雜的多重碳法規。

金融市場方面,ESMA的指引反映投資人對綠色宣稱透明度的訴求已經到了新的高度。以往市場上對「ESG基金」等概念炒作不少,但實際行動不一。ESMA此舉相當於敲響警鐘:只要掛上「綠色」或「永續」招牌,就要能拿出明確的事證與說明。未來一旦基金名稱或說明書與實際做法不符,投資人或監管部門肯定不會手軟。這將倒逼資產管理公司在產品設計和溝通上更加審慎,長遠看有助於提升信任,但短期內也提高了合規門檻。

顯然,這兩大機制同時也帶來壓力:成本和合規投入將上升。對企業而言,CBAM要求跟蹤、核查整條生產鏈的碳排放,這需要投入資源去數位化排放資料,還可能面臨隱匿排放的風險與罰款[10][16]。對基金經理而言,必須投入更多精力在披露和溝通上,否則容易遭到投資人投訴或主管機關處罰。中小企業與小型資管機構特別感受到壓力,因為它們的專業人力和資訊系統可能尚未跟上此趨勢。

在國際角度看,歐盟這兩項措施無疑將影響全球市場的規則制定。CBAM若與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整合成功,可能成為未來貿易談判中的「常規做法」。而ESMA的做法也可能被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借鏡,例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氣候披露的關注,以及國際組織如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推動的綠色宣稱準則,都顯示全球趨勢不約而同地加強對「漂綠」的防範。

總而言之,CBAM與ESMA指引共同塑造了一個更嚴謹的減排與可持續投資環境。它們既是提升市場透明度與可信度的重要工具,也對企業與資金的流向產生深遠影響。對投資人來說,這是防範綠色洗牌的保障;對企業來說,則是推動真實減排與強化國際競爭力的新挑戰。未來,誰能在這兩大風口中提早準備(提升碳效率、健全ESG治理),誰就能搶得先機。畢竟,碳市場制度化的腳步不會停歇,誠實面對碳排放與可持續投資,才是贏得信任的唯一道路[27][19]


[1] [2] 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5

https://www.worldbank.org/en/publication/state-and-trends-of-carbon-pricing

[3] [26] ESMA promotes clarity in communications on ESG strategies

https://www.esma.europa.eu/press-news/esma-news/esma-promotes-clarity-communications-esg-strategies

[4] [14] [15] [18] [19] [20] [21] [22] [23] ESMA36-429234738-165 Thematic notes on clear, fair and not misleading sustainability-related claims - ESG strategies

https://www.esma.europa.eu/sites/default/files/2026-01/ESMA36-429234738_-165_Thematic_notes_on_sustainability-related_claims-_ESG_strategies.pdf

[5] [7] [24]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 Taxation and Customs Union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_en

[6] [9] [10] [11] [13] EU CBAM enters compliance phase and outlines path ahead | International Carbon Action Partnership

https://icapcarbonaction.com/en/news/eu-cbam-enters-compliance-phase-and-outlines-path-ahead

[8] [16] [17] [25] [27] The EU’s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Implications for Non-EU Exporters -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https://www.internationalaffairs.org.au/australianoutlook/the-eus-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implications-for-non-eu-exporters/

[12] EU: Commission proposes to extend CBAM scope and adopts implementing legislation, Sebastian Meyn, Julia Voskoboinikova

https://sustainablefutures.linklaters.com/post/102me4c/eu-commission-proposes-to-extend-cbam-scope-and-adopts-implementing-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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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M 陋室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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