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小時前打手機給我的那個人,在電話那頭報上姓名,自稱警察,先說感謝我凌晨時送一名受傷的外籍女子就醫,接著說因為他得寫報告,所以有幾件事需要向我請教。
本來以為他是要我上警局,正覺得有點麻煩,他主動提及,自己晚點會到夜店附近,問我能不能到這家便利商店等他。
電話裡的聲音聽起來有點年紀,好聲好氣,沒什麼不答應的理由。
我用三口咖啡把飯糰沖進肚子,覺得腸胃還是十分空虛。待會兒早點吃晚飯好了。
一個穿著卡其色薄夾克、寬鬆灰色西裝褲的男人走進便利商店,與櫃檯後的店員相互打了個招呼,看來是這個時段的熟客。男人左右看看,沒有走向貨架,逕直朝我走來,叫出我的名字向我問好;雖然和我素未謀面,但語調充滿自信,沒有半點懷疑。
我還沒反應過來,男人已經遞出名片,在我對面坐下。「我是剛打電話給你的警察。」
這的確是我在電話裡聽到的聲音。但我以為我在等的是個制服警員,怎麼來的是個便衣?我接過名片,上頭的職銜是組長。這解釋了他為什麼沒穿制服。因為他是刑警。
我忽然覺得不對勁。
如果只是想確認凌晨送醫細節寫報告的話,應該不需要出動刑警;再說,這個刑警打了我的手機、約我到夜店附近,他為什麼會知道我的手機號碼和住處位置?
「感謝你熱心協肋傷者送醫,要是多一點兒像你一樣的市民,我們的工作就會輕鬆多啦。」刑警咧嘴笑著。
刑警年紀可能在五十到六十歲之間,斑白的頭髮理得很短,看得見頭皮;刑警的鼻頭兩側微紅,原因可能是常常喝酒,也可能只是沒理會自己的油性膚質,因為除了臉上泛著油光,刑警的肩上也看得到明顯的頭皮屑。
「方便問你幾個問題嗎?」刑警左手拉過夾克,右手從夾克口袋裡掏出原子筆和小小的活頁筆記本;我注意到刑警的手指粗短,左手無名指和小指都少了前端兩個指節,剩下的無名指根部,套著一個樣式簡單的婚戒。
見我沒有反應,刑警又問了一次,「可以吧?」我點點頭,刑警拉開筆套、翻開小活頁本;看著邊緣磨損得很嚴重的小活頁本,我覺得自己好像正在美國的推理影集裡跑龍套。
「你認識被你送去醫院的那名外籍女子嗎?」刑警問,我搖頭。
「她是菲律賓人,在這城的一戶人家幫傭──你不知道?」刑警繼續問,我繼續搖頭。
「所以你真的是剛好遇上狀況,所以熱心助人啊;」刑警用原子筆敲敲筆記本,「你是在哪裡遇上這個菲律賓小姐的?」
我講了路名,刑警低頭記錄,接著抬頭轉轉眼珠,「那麼晚了,你在那裡做什麼?」
今天凌晨警察高舉棍棒盾牌毆打抗議民眾的畫面,自動在我腦中播出;刑警剛剛營造出來的溫和形象似乎倏地消失。
「路過。」我答。
「三更半夜路過那裡?」刑警又寫幾筆,瞇起眼睛,「聽說你抱著她跑到醫院,體力不錯啊?看你體格蠻好的,平常做什麼運動?打自由搏擊?」
這什麼意思?刑警懷疑我是對外籍女子動手的人?
我皺起眉心,「我的手機?」
3.
「手機?」刑警愣了一下,「喔,你是問我怎麼會知道你的手機號碼?你不是打過一一九嗎,勤務中心會有紀錄嘛;你的防備心真重啊,哈哈。」
「我的住址?」
「問一下手機系統業者就知道啦,他們一向樂於和警方合作。」
如果警方對我沒有任何懷疑,何需費事去查我的手機號碼和住處地址?我幫了一個女人,卻被當成虐打女人的惡棍,混蛋到家。「我沒打她。」我直接了當地說。
「這麼緊張幹嘛?我可沒這麼說啊;」刑警又咧開嘴,這回看起來一點笑意也沒有,「畢竟大半夜裡抱著人家跑步,不是一般人會做的事嘛。你的臉是怎麼回事?」
「意外。」運動型墨鏡雖然已經遮住我臉上大部分的疤痕,但仍有些傷疤蜿蜒在墨鏡的範圍之外,其中還有一條橫過鼻梁;平時走在路上不見得人人都會注意到,但刑警就坐在我對面,不可能錯過這些張狂的紋理。
「被人砍是意外,或者該算是職業傷害?」刑警放下筆,視線直直地穿過墨鏡射向我的眼睛,「你是混哪裡的?有沒有案底?」
攝影:吳政樺、臥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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