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看完本書後,最佩服的,其實並非成田良悟一直為人稱羨的群像劇寫作技術,而是別的東西,別的在故事開頭與結尾的東西。
這本,或者我該說這系列,在台灣銷量不怎麼好這件事,坦白講不意外。
我的意思是說,說不定會有人喜歡這個題材,但以我個人來講,作者所寫的兩個群像劇,其題材筆者都不感興趣。
我想讀這本書,純粹只是想了解,作者的寫作功力到何程度而已。
閱讀到最後,不,應該說到一半我就知道了,原來,為了寫評論而寫評論、為了看書而看書的感覺,是多麼得痛苦www
還好我寫的是心得而非評論就是,好,這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筆者發現,小說(或該說任何故事)還是要讀自己喜歡的題材最好,千萬不要因為除此之外的任何原因,翻開點開任何故事,畢竟,為錢工作的苦命生活已經夠累了,何必這樣搞自己呢?對吧。
不過,本書卻沒讓我失望。這是為什麼?
說了怎樣的故事 v.s. 怎樣說一個故事。
從開頭的部分,我就隱隱約約察覺到,這本之所以電擊文庫給金賞,不是沒有理由的。
本書的開頭相當不錯,進場快狠準,個人很是喜歡。
然後,我就一路順順看到結尾,不,是核心衝突那段,那段帶出何謂大騷動,呼應標題,接著衝突結束後,再回到一開始小男孩的視角,揭露向他講故事的人的身分,以及一連串後續,最後,漂亮收尾,十分爽快。
這樣的作品,也難怪會是新人賞金獎了。
說故事技術不大像新人,反倒像老練純熟的工匠。
這本書(至少第一集的部分是這樣的,後面不得而知)證明了一點,那就是,即使講了個閱聽人不見得喜愛的故事,但講得有聲有色,懸念、伏筆皆足,前後呼應有,收尾好好收,加上有特色的中段劇情描述做調味,是可以挽回大量的分數的。
看完這本之後,我躺在椅子上,對一個多小時還對本書嗤之以鼻的自己嗤之以鼻。
雖然說後續劇情是否有維持水準甚至更好,就不清楚了,然而第一集確實精彩,整本的架構非常工整,倘若真心喜歡這樣有黑手黨、幫派、大量角色在一個都市裡的題材,或者欣賞作者的群像劇寫法,不妨試一試本書,也許,能為你那可能又苦又要命的生活增添一些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