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屬於我們的第二篇

2019/01/03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Life is all about love.
「那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其實因為工作也是在一起的關係,我們常會被問到這一題,但我從來沒有好好仔細回憶我們到底是怎麼認識的。應該是網路上認識的,我記得他可能是在PTT上我打的一篇自介文上面看到我,然後丟我水球之類的。但我已經有點忘記我有打過自介文這種東西了,人類記憶有時候真的,不太可靠。
總之,當時我們也許就是因為這樣開始交換MSN之類的。啊啊,這都是些什麼古老玩意兒,也許年輕一點的讀者,還需要我來名詞解釋吧...(I don’t want to,自己去google),時間這種東西想起來真是恐怖,我記得我認識他的時候大概是08年左右,我還在當替代役的年代,那是個還使用MSN即時通訊軟體的年代,那是個Facebook才剛熱門起來,上班族熱衷開心農場你偷我拔你菜的年代。
那是一個還有拓網交友的年代。昨天聽他說,拓網已經倒了(默哀三秒鐘)。那是一個同志交友的網站,我還記得有好長一陣子,我每天都會在那裡打日記,每天500字,當作一種文字練習,順便看看能不能因此交到男朋友。那裡主要是留言交筆友的地方,相對於愈來愈迅速的網路世界,那裡的交友方式,倒是還像節奏很慢的老電影。
對同志交友來說,也許因為早期社會環境較封閉的關係,認識人的管道並不是太多,以至於熱切想要談戀愛的人們(包括我),都會用一種救火隊的速度,認識一個人之後很快地就跟對方在一起,甚至發生關係,當然,也很快的發現彼此並不適合對方,然後回到陌生人,開始新一輪循環。
不過,我們兩個也是認識沒多久,我就住到他家去了,他那個時候住台北,我剛好也想要住台北。我們一開始算是因為成為工作夥伴而同居,不是只有我們兩人,還有他的家人們。如果以異性戀的觀點來看,我就像是還沒結婚就先到男方家去住的準媳婦一樣。我現在覺得,我做的這決定實在是太果敢又太恐怖了。
你真的要把工作跟愛情綁在一起?
當時要上台北的時候,朋友一臉不可置信的勸我。我內心其實非常徬徨,關於這個決定,我不知道是對還是錯。當然,以結果論來說,也許我是做了一個正確的決定,但這過程並不如想像中這麼美好。
假如,現在有一個「當時的我」詢問現在我的意見,我一樣會問這樣的問題:
「你真的確定知道你自己在做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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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棟大樓似乎有著各形各色、各種不同的「房間」?身為Justininder,你忽然興起那種想要一一探索的好奇。喂⋯⋯不會吧,這、這未免也太刺激⋯⋯微微的不安油然而生,卻又無法遏止,那潛藏在心底的原始渴望。你,並不寂寞,我們一定是共享了什麼,才會在這裡出沒。雖然還有點害羞,但既然夜幕早已落下,就一起來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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