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基督教吸納文化器物的各種想像》的「番外篇」,分為上、下兩篇。原文多年前在一些 Facebook 群組內分享,群組成員都是基督徒戲劇工作者,是典型的「圍爐取暖」文章。內文提及4個判斷聖經規範故事的準則,筆者今天仍服膺之。至於談論 Anne Rice 的「讀書報告」,稍後結集修訂,希望可以夾雜在日後的《想像》中間,成為另一組「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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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講,起初看《夜光》,不單為欣賞小說,心裡其實另有所圖!圖謀甚麼?其實我企圖去找一些寫劇本的題材,看一看《夜光》是否適合改編成為劇本。全書 258 頁,用上差不多兩個多月讀完。結論是甚麼?先給大家一個「官僚」答案:《夜光》作為一本小說,有其可觀之處,但畢竟小說與劇本性質不一樣,要改編,就要在其中進行藝術加工,甚至再創作。
說了白說。若果忍受不了這個「答案」,懇請忍受一下我的文筆,讓我煩瑣地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讀書報告。
5 個女性的故事,以馬利亞的故事為首段、結尾並主軸,中途插入另外 4 個女性的故事,不按時序交叉敘述,斷斷續續之間形成一種電影剪接觀感。5 個故事的水準不一,有的寫得不太好﹝其實不太差,不過我認為「部署」出現問題﹞,有的精彩非常,故此,我會嘗試把我的讀書報告粗略分為 4 部分:
1. 先寫我個人認為不足的段落。
2. 然後再寫我個人認為較精彩的;也是較具「劇味」的段落﹝別忘了我是另有所圖的﹞。
3. 最後,我非常自然地想比較一下兩位女作者的文筆:本書作者程亦君牧師及 Anne Rice。談 Anne Rice,當然涉好幾年前讀過她寫的兩本小說《神子》、《我的名字叫耶穌:到迦拿之路》,順便談一談我的讀書報告。
4. 兩位既然都寫耶穌的「故事」,有何異、同?對我這個想寫同類型故事/劇本的人有何啟發?
《夜光》5 個女性的故事,我個人的排名﹝由平淡到較精彩﹞如下:
5. 拔示巴
4. 路得
3. 馬利亞
2. 他瑪
1. 喇合
拔示巴的故事「名列前矛」,我自己也覺得要為其呼冤。拔示巴一段寫的不錯,奈何我期望的;或者以我個人的一些標準衡量之下,遂有其不足。這一類以聖經作規範的故事形式創作﹝小說、劇本、漫畫等等﹞,我個人認為要具備以下 4 項優點,方可稱得上傑出:
1. 內容正統,沒有與教會傳統﹝神學傳統﹞抵觸。對於我這一類較為傳統保守的基督徒,也許是不言而喻的(「正統」這回事一樣可以吵架,日後再談)。我說的教會傳統,當然指更正教傳統,Anne Rice 服膺天主教傳統,在設定馬利亞這個角色時,造了一些「手腳」,雖然聰明,卻並非我可以認同。
不過,正統不足以形成一個審美標準。故此,我還會留意:
2. 具備基本文學技巧。文字要優美、描寫求細膩、佈局夠吸引 … 等等,這一點也是不言而喻的,甚至應該和「內容正統」並排。
3. 重整脈絡,使故事合乎情理。也許,這是最令主內肢體矛盾忐忑之處。聖經本來是微言大義、為三一神作見證的經書,並非純小說作品,有些敘事細節或會因此略而不提。但小說、劇本等卻不可以總是「突如其來」,事情、心態、局面為何會發展到今日的境地,總要有個交待。箇中細節,就是所謂的「空白」位置,就要靠「想像」填補,來個鋪橋搭路,把聖經明顯的眾多敘述串連起來,來一個「圓滿」解說。況且,那些「橋」與「路」,通常都是人生命中的重要或轉折時刻,往往能感動人心,但亦因此最容易「出事」。出事者,被人責難「虛構」、「杜撰」,更有甚者,是對作者的信仰提出質疑!然後再引一段啟示錄訓斥一下,作者就死無葬身之地矣!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些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把這書上所記的災害加在他身上。若有人刪去這預言書上的話語,神必從這書上所記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聖經‧啟示錄 22:18–19 (新漢語譯本)
補充一些題外話。鋪橋搭路要做得好,減少讀者的質疑,就一定要對聖經背景研究下死功夫。個人認為,兩位作者﹝程亦君牧師及 Anne Rice﹞在這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表面上,Anne Rice 比程亦君牧師做得更仔細,但不要忘記,程亦君牧師寫的 5 個故事,幾乎橫跨了整個新舊約聖經時代,一點考證上的瑕疵也沒有,反而奇怪。
另一方面,鋪橋搭路背後的「想像」也要有所依據,這一點對戲劇中人也許並不困難,尤其是我們稍為涉獵過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Stanislavski)著作《演員自我修養》的舞台人,都知道演員創造角色時要靠想像,但想像如何天馬行空,都要受劇本與常理的規範,而聖經與聖經背景研究,正是我們想像、創作時應有的規範。
4. 挖掘心靈,突顯信仰內涵。也許這是「3」的一個特例或延伸。非基督徒也能創作一些具備上述 3 項優點的作品,但基督徒還會進一步關注作品的屬靈導向,或者可視之為「文以載道」的功能。文以載道,固然可以是長篇大論的講「道」,由角色﹝「忠」的那一個基督徒﹞向另一角色﹝要悔悟的另一位「奸」角﹞作出訓示。《夜光》、《神子》與《到迦拿之路》則為我們示範了其他途徑。兩本小說都有一些令人悸動的場景,剎那間激動我的情感,同時帶動我的認知,令我更深入觸碰到主耶穌身處的困境或艱難。
上述這一種「智力推理,意志生情」的狀態,與天主教依納爵靈修﹝Spiritual Exercises of Ignatius,以《神操》為代表﹞某些進路雷同:當我們運用 5 官體味﹝看、聽、嗅、味、觸﹞主耶穌或其他聖經人物記載,使經文在腦海中「成象」﹝包含 5 感的意象﹞之後,這個意象﹝或者是戲劇裡的一個段落﹞能否喚起我們心底的詰問:這經文片段,與我何干?進而有所領會及醒悟。成象過程看到的、聽到的、觸碰到的,往往可以成為故事中的細節。一些觸動人心的細節,不但會豐富劇情及舞台,更讓我們深入聖經記載的真實場景,一同呼吸感覺。Anne Rice 描寫食物時散發的色香味、程亦君牧師敘述主耶穌出生那一夜馬槽裡的景況,都是其中精彩的示範。
我為《夜光》的 5 個故事作出的排名,基本上參照於這 4 個想法。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