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時候,談了人生第一場戀愛。
28歲的時候,經歷了第一次失戀。
好想哭喔。
午休的時後,我邊吃著便當,邊這麼想。
其實今天哪有什麼不好,雖然工作很多,但是天氣很棒,不是太熱又不會冷,我今天提早了一點點出門,在公司泡了一杯很好喝的咖啡,也順利買到了我想吃的早餐。
哪有什麼不好,為什麼想哭。 我問問自己,我不知道。
對男友的思念絕對是鬼魂,就像霍格華茲的駐塔幽靈,永遠離不開我。而我就像座孤單又寂寞的老建築物,任由它在我身上飄移遊走,變化出萬千幻想的殘影。我大部分時間能跟它和平共處,一點點難過而已。
真的只有一點點而已,只是,真願此刻就是能,想哭時眼淚就能掉出來。我一邊吃著便當,一邊想著。
中午吃完飯的時候,我都會去走路。一個人,抓著錢包與手機,離開辦公室。我喜歡躲進公司附近全家商店甜點櫃的柱子前面,假裝很認真的在挑巧克力,其實是在享受見不到其他人的空間(雖然我後來發現其實這個死角正對一面防偷竊的鏡子)。就像以前打工的時候,我時常會藉故跑進沒人的倉庫裡翻找庫存,我好愛逃進那個只有書架、商品、紙板和灰塵,沒有人找的到我的魔幻時刻。
昨天看書的時後,書裡提到作者後來體認到,原來快樂不是一個事件。
本來以為快樂會是升遷加薪、完成一項籌備很久的企劃案、或是獲得一樣很棒的禮物、得到了你所渴望的事物。但是,人生的這些快樂都是暫時的,因為通常它們的到來,也會伴隨更多的挑戰、責任與期待,好像你要不斷的努力,才能更加的不停留在原地。(但說真的,為什麼不能就停留在原地,而非要去哪裡不可呢?)
跟男友還沒交往的時候,有次他問我,對於工作你覺得什麼是最重要的呢?
「快樂!」我那時充滿自信的回答。快樂對我來說一直很重要,我多希望自己的工作,能讓我每天早晨都充滿期待,我願意為了喜愛的工作廢寢忘食、不介意加班、不會每天在辦公室裡一直盯著指針。所以其實我一直想要離職,我覺得待在這裡我一點也不快樂。
不知為什麼,分手後,讓我體認到其實追求快樂,是件很抽象,也很無形的目標。那天在峇里島回台灣的機場,我看著窗外的藍天白雲,飛機停靠在停機坪上,候機室裡的各國人,有的人滑著手機、有的人拿著筆電辦公、有的人在跟別人視訊。不知為何,我突然好想回台灣,好想趕快回到我的生活裡,那個無聊的日常、不快樂的工作崗位,想安靜賺錢,好好地把自己過好。
然後這週,我認真的上班,內心沒有快樂,卻很平靜,我覺得這樣挺好。
又想到一件事情。
之前跟大學朋友聊天,聊到愛情,她說她大學期間,尤其最後一年畢製,她一個人,傾盡全力用力地跟作品相處了一整年,然後畢製前幾天,她就談了戀愛了。
「我那時候覺得,愛情是我努力的獎賞。」
記得那時聽到的時後,意外發現自己竟然有點毛骨悚然的情緒。愛情是個很好很好的東西,但同時也好殘酷、好易碎、好傷人,我一直都沒有自信能持續擁有愛情,而追求永恆的愛情,是不是也像追求快樂一樣,超越了抽象,根本是貨真價實的騙局童話?
愛情如果是獎賞,是不是每個相處,每一次移動,每一次開口,每一次接觸,都有評價的意義。我開始歪著頭,在腦裡回憶著,不知道男友覺得跟我在一起,都是什麼樣的感覺?
我突然好希望他每次拉住我的手,陪我吃飯,聽我唱難聽的歌,都是真正的愛情與真正的,至少在那一刻,是真正的快樂。不是義務性的牽手,義務性的露出笑容,義務性的陪伴。
有時思量至此,又想起他眼裡時常的冷漠。
快樂嗎?我多希望能成為讓他時常感到快樂的人,但一定不是的。
腦內的聲音又理性的告訴我,不要從別人身上獲取愛啊,認同感,什麼的。
我一直在練習這件事,有時候我去照鏡子,甩甩耳下俐落的新短髮造型,左看右看。我喜歡自己剪了這個髮型,看起來像是那種,能把身邊很多事都好好處理妥善的人,眼裡有沉沉的疲憊,但少了對感情不安的焦慮。
如今我還是搞不清楚愛情是什麼。今天我怕從此孤獨一人,我好害怕,失去愛、不懂愛、錯過愛、不敢愛,好希望我的快樂可以感染給他人,卻好害怕我連自己都再也快樂不起來。
今天要做的事情:●好好把手邊的待辦事項做完
遵守時間,跟朋友不要聊天太晚;
好好運動,爬不起床至少要在空中踩幾下腳踏車;
整理房間,把洗好的衣服全都乖乖地掛回衣架上。
我還是不知道今天怎麼沒來由想哭,不知道快樂的意義,也不明白愛情是什麼模樣,只好先把手邊能夠抓住的事情,好好做到。
就先這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