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一百零三萬民意,港共在遊行當晚就回應維持原判,繼續二讀。《環球時報》更荒謬,拿一張百萬大遊行的照片,配上「七十萬人上街支持修訂送中條例」。一個政權要無恥到何種地步,才會做出這種事?簡直垃圾不如!還未計外交部耿爽「所謂哪個數字大,哪個數字多就代表民意,並無說服力」一類語言暴力,這就是愛國人士常常掛在嘴邊即將超越美帝的中共國,超越在哪?在野蠻?
中共及其傀儡的反應,稍為讀過近代史的人,不難估計。大概三十多年前,一代大哲牟宗三先生在一次座談會上就提過:「共產黨是一個魔性政權」。什麼是「魔」?「魔」不是壞,壞人尚有良知醒覺的時候,所謂「一闡提皆可成佛」,著魔的人不會,他們有意底牢結,有觀念障,如所有人都是社會的螺絲釘、資本家地主都是萬惡......意底牢結、觀念障令他們犯下人世間最不人道的罪行,他們卻不以為恥,還自以為代表正義。文革是「打倒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六四殺人是國際大氣候和國內小氣候使然,總之永遠有理由,永遠死不認錯。
香港政府本來不是魔性,但改旗易幟後,魔性逐漸浮現。由林公公的「人肉錄音機」到刻下林鄭要密集式解說及加快審議,他們有一分半秒覺得自己有錯嗎?非常多的人遊行,何解日曬雨淋都有百萬人遊行?有想過嗎?加多一個旁證,凌晨差佬清場,據聞他們不停指著抗爭者大叫「暴徒」、「俾政治蒙蔽」,此即意底牢結,觀念障,亦即魔性。
面對魔性政權,講和平理性非暴力等於「搵自己笨柒」。好多人都提過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 (John Rawls) 對非暴力「公民抗命」的前設:社會必須「近乎正義」(nearly-just)。香港是嗎?港共更似是極權警察社會,距白色恐怖僅一步之遙。猶如古時推翻暴政要弔民伐罪,香港需要的是弔民伐罪,不是純粹的行完就散的遊行。
「6.9 反送中大遊行」如果有意義,其意義僅在於「做給全世界看,是做國際新聞,是送子彈給西方文明世界 (如令臭 X 柒婆跪低是 bonus)」(引自專頁「東講西讀」)。然而,這是不夠的,午夜衝擊差佬的義士,正是為朝早百萬人完成其未完成、亦不敢完成的任務,因此是值得敬佩的。
「至於晚上的衝擊,我們不應罵他們破壞甚麼和理非成果,反而要支持他們,希望他們能夠更靈活去達到目的,尤其當政權完全蔑視香港人的時候,他們是代替我們去打另一條戰線。」(引自專頁「東講西讀」) 很喜歡這段話,道理確實如此。捉鬼罵鬼屈人收錢是很容易的,之後呢?遊行無效,魔性政權依舊張牙舞爪,為何不讓有心人嘗試打開一條生路呢?
有馬丁路德金,也要有 Malcolm X,尤其是中共及其傀儡為一魔性政權,Malcolm X 更加不可或缺。
據報導,午夜衝擊的義士都比較年輕,最小只有 15 歲,約四分之一是女孩子。「反正點示威都冇用,我不如死咗佢,最好一槍啪過來。」很痛心,但香港確實墮落到這個地步。不要說什麼青少年無法向上流、不懂生涯規劃一類廢話。是愛,對香港這個城市的愛;是不甘心,對香港淪胥的不甘心,驅使他們上前線。不要再詆譭誣蔑!
胡適說:「一個常態國家,政治的責任在成年人,年輕人的興趣都在體育,娛樂,結交異性朋友;而在變態的國家,政治太腐敗,沒有代表民意的機關存在,那麼干涉政治的責任必定落在青年學生身上。」今天的香港恰好處於一種變態。
六一二發起罷工、罷課、罷市,可以。不過,在大部份香港人那麼喜歡「返工」的情況下,有多少人響應,多少機構許可,效果有多大,值得深思。
有一點特別需要指出的是,「6.9 反送中大遊行」作為一次變相公投,就算不去到反中、反港共的層次,已清楚反映出:全港七分一人口認為林鄭再無充當香港特首的合法資格。百萬港人未必要激進到「宣告成立臨時代理政府,草擬組織大綱,與歐美交涉」(參考自專頁「香港城邦」),但一些「不合作運動」,是否可以考慮?
羅爾斯撰《正義論》,最後一部份闡述政治與道德、幸福的關係,大意是:只有當社會的主要制度處於公正時,一個完整的道德人格才能成就,人才能得到最大的幸福。
如果香港繼續沉淪下去,暴政連年,有小孩的父母們為下一代打算,亦應該好好想想移民,總不能讓小孩受惡劣環境污染,長大後變成大陸無理取鬧的五毛、賣淫仍談笑自若的大媽吧!移民不是自私,是為香港族群保存好種子,非常重要。
離不開的,特別是自覺珍惜香港人身份的新移民,請帶小朋友多些參與遊行,出席六四悼念,讓他們感受香港的可貴,即對自由的重視及對歷史真相的尊重,既然來了,就別走回頭路。
總之一句話,香港人,撐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