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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野啓一郎 × 岸見一郎  為什麼此刻要思考「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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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愛一次就結束了,要在漫長的時間裡,不斷地重新再愛。」--《那個男人》
2016年,每日新聞出版安排暢銷作家岸見一郎與剛出版長篇小說《日間演奏會散場時》的平野啓一郎同席對談。岸見先生透過哲學書寫為年輕人釐清生活困惑,平野啓一郎則擅長透過小說處理當代人困惑的生活哲學。方法不同,但兩人都從正面叩問愛的內涵。在剛出中文版的《那個男人》裡,平野繼續思考「對愛而言,過去是什麼」。透過這篇訪談,一起跟著他們兩人想想愛的現代意義。
(文字整理:毎日新聞出版/柳悠美。翻譯:新經典文化)
皆大歡喜的結局,「然後呢?」
岸見:我想像中,戀愛小說的讀者多半是年輕人。《日間演奏會散場時》的男主角是三十八歲的古典吉他手,女主角四十歲,這樣的年齡設定很特別。您為什麼會這樣設定呢?
平野:主要是自己四十歲了。年輕時,工作、家人、自我認同等面向佔比較少,戀愛是很重要的一塊。差不多四十歲前後開始,會被工作、婚姻、育兒等生活大小事錯綜複雜地綁住,就算想談戀愛,往往也難有進展……凡此種種,讓我想要描繪大人的戀愛。
岸見:有些有家室的人說不定也在談戀愛。雖然我自己沒有這樣的念頭,這本書讀來仍感覺像我們周遭會發生的事,很好看。
平野:謝謝。
岸見:阿德勒認為的人生課題是在工作、交友與愛之間取得平衡,其中愛是最重要的主題。我去演講時最常被問到的也是戀愛問題。不論對誰來說,愛都是無法忽視的,也沒有人能誇口自己最懂愛。
平野:我是將「戀」與「愛」分開來思考的。戀是渴求對方的情緒,是一種激情;愛則是兩人在一起後,如何維持下去。
岸見:沒錯。幸福結局的愛情故事很多,但這本小說寫出「在一起」之後的事。阿德勒的重點也是:皆大歡喜的結局……「然後呢?」。這不是光靠熱情能維持的。
改編自平野啓一郎小說《日間演奏會散場時》的電影海報
愛是「決斷」嗎?
岸見:阿德勒曾說,愛是一種能力,也是一種「決斷」。有時候,喜歡對方的理由,分手後也可能變成討厭對方的理由。比方說溫柔體貼成了優柔寡斷、可靠成了控制欲……這些都是在做了喜歡或不喜歡的決定之後產生的。
平野:您是說,喜歡上一個人,是一種不自覺的「決斷」嗎? 
岸見:是。阿德勒不區分有意識或無意識。通常是事後回想,突然發現自己其實做了決定。或者,從旁觀者的角度看起來是有意識的決定。
平野:「愛是種決斷」意味著愛或不愛,是當事人的決定。祖父母那個時代的愛情就是這樣。我的祖父母結婚前根本沒見過面,婚後似乎還發生了一些事,但他們始終深愛彼此。我記得祖父過世時,祖母悲痛得幾乎站不起來。
岸見:雖然每個人都能決定愛與不愛,但這裡面還是有自由意志的問題。的確,被愛與否不是我們能選擇的,但我們可以決定要不要愛人。無論我多喜歡對方,都沒法要求對方也喜歡我。重要的不是對方的反應,而是照自己的決定去建構關係。
平野:這果然是常見的狀況:我可以喜歡A,但怎樣都無法愛上B。
岸見:有時候,人們傾向把「偶然邂逅」想成「命中注定」。萬一對妻子或女友說出「跟誰在一起都好」的話,還會惹她們大怒(笑)。這多少反映出心裡有某種不踏實吧。另外,阿德勒並不只著重精神上的相愛,他認為婚姻中的「性」是無法切割不看的。
平野:愛如果能得到滿足,那就沒問題;要是對方不愛自己,關係就無以為繼。
岸見:很多人會認為:我愛你,所以你也應該愛我。可是愛與尊重是無法強求的。
平野:我也這麼想。我以「分人」[1]的概念,從「愛自己」進一步思考「戀愛」的本質。我發現,人是因為喜歡跟對方在一起時的自己,從而喜歡上對方的。這樣的說法雖然自戀,但如果對方告白時說:「跟你在一起時,我變得能喜歡自己。」我想,聽到這句話的我們並不會感到厭惡吧,反而能認同自己是被對方需要著。就算不說「我這麼愛你」,關係還是能維持。
岸見:這樣的戀愛若到此為止或許還無妨,但現實中往往無法就此打住。若對方是有家室的人,相處時也很開心,恐怕很難滿足於到此為止的狀態,心裡會不斷出現「下次什麼時候能再見面?」、「為什麼想見面時卻不能?」等聲音。
平野:是啊。兩個人若是分人的結構比例或對見面頻率的看法相近,在一起就能合拍。但對這些意見不同的兩人,可以做出愛對方的決定嗎?還是,先決定愛了對方之後,再來調整自己的心態呢?
岸見:因為有對方的陪伴而喜歡自己,這樣的念頭會形成依賴。一旦少了對方的存在,恐怕也會失去對自己的肯定。
平野:所以我們應該重視分人的結構比例,盡量避免依賴對方。不過,我認為在透過他人肯定自己的過程中,可以看清楚自己為什麼需要他人。
岸見:原來如此。因為有你,我才存在,再也無法想像曾是一個人的自己……。兩個人在一起,意味著主詞要換成「我們」,這樣就沒有所謂的依賴了。這種「我們是一體的幸福感」是愛,用阿德勒的觀點完全說得通。
阿德勒曾說,愛是一種能力,也是一種「決斷」。有時候,喜歡對方的理由,分手後也可能變成討厭對方的理由。(照片:Alfred Adler)
未來經常在改變過去
平野:多年前我就一直思考戀愛是什麼。我注意到,原來交往時的喜悅,其實是「光聊天就很幸福」這樣的生活小事。
岸見:所以不是因為有愛而談得來,是心靈相通才喜歡上彼此。這跟聊什麼話題沒關係,是穩定地一起過生活就很滿足的狀態。
平野:我在小說中沒有寫明男女主角相愛的理由,兩人實際上也沒見過幾次面,我只寫了幾回他們聊得很愉快的情節,連載時就有不少讀者表示「這兩人應該要在一起」。
岸見:小說裡沒有床戲,這點讓我印象深刻。如果是自由意志下的戀愛,一般人不容易壓抑住性的念頭。
平野:「柏拉圖式戀愛」或許乍聽很夢幻,然而一旦動了結婚的打算,想很快在性方面與對方結合的欲望可能就不會那麼強了。另外還有一則讀者意見令我印象深刻:無法容許以不當手段得來的戀愛。
岸見:這是指掀起風暴的那個角色吧。
平野:是。但假設為了肯定自己的存在,而去回溯上一輩或上上輩的戀愛過程,說不定會發現自己未必是正當戀愛的結晶。另一方面,若同意「活在當下」的價值觀,那麼,所謂正當的戀愛究竟該多正當呢?
岸見:比起機緣或原因,我們更應該重視結果美好的關係。我們一直在聊「決斷」,正是因為「接下來該怎麼做」是決定在自己手裡的。書裡有個談及過去與未來關係的重要啟示:「未來經常在改變過去」。阿德勒也提過類似觀點,太有意思了。
平野:這句話也引起讀者很多迴響。其實我讀過一陣子阿德勒。剛出道時,文壇盛傳「小說已死」,宣稱、支持此一論調的人,會無法克制地回顧過去。過去是這樣,所以我現在也應該這樣,身陷於因果論證的牢籠裡。我為了提出反證而重讀近代文學,那時也讀了阿德勒,因而開啟了不一樣的視野。
飾演小峰洋子的石田百合子,對小說愛不釋手,曾透過自己的instagram說:這樣的戀愛小說,我第一次讀到。
命中注定的人只有一個?還是不只?
平野:阿德勒說,追求「我們是一體的幸福感」是愛,這是指我們要與他人之間沒有界線嗎?還是正因為有人我之分,才能感受到對方的魅力呢?
岸見:與其說沒有界線、宛如合體,更好的說法是對方可以填實自己的空缺,自己可以彌補對方的不足。這是我認為的愛的本質。
平野:這就像非要拼對才可以的拼圖一樣,我們又回到「這個人不對,那個才對」的話題了。「究竟有沒有命中注定的那個人?」常被討論。我覺得,命中注定的那個人未必只有一個,複數是可能的。畢竟命運裡也有一些不合理的部分。
岸見:如果對方沒有因為想著「或許另一個人更好」而見異思遷的話……
平野:對,因為我們無法俯瞰整個人生,從中選出一個人來愛。人是活在偶然中的,而把偶然揣想成必然,這樣的轉變不也是愛嗎?我在這本小說裡想要表達這一點。
岸見:我沒想過可以這樣「談」戀愛,真是新發現。
平野:隨著科技進步,社會漸漸把人的自由視為風險。舉例來說,如果哪一天時代進步到汽車全是自動駕駛,自己突然想開車卻不幸出了車禍,不難想像會引起多大的責難。還有,Amazon之類的購物網站會寄來電子傳單,讓我們在商家推薦的商品頁中按下「放入購物車」按鍵……這些都讓人不禁深思,所謂的自由意志到底有多自由。
岸見:自由意志最後的堡壘是愛。我們都有愛人的自由,也有不愛人的自由。這是人的尊嚴。
平野:的確。我希望人類唯一留下來的東西是「愛」,這也是創作這本書的初衷。因此,讀者的共鳴讓我非常高興。
岸見:這本書的結局或許不符合一般讀者對戀愛小說的典型期待,但我讀完感覺得救了。我認為今時今日,愛是最重要的課題。


[1] 平野先生提倡的分人(dividual)概念,是指因情況、對象不同,自己也會變得不同。

平野啓一郎 2020年台北國際書展即將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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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利•索可洛夫(Lale Sokolov,1916~2006)人生中有超過50年都懷著一個秘密,這段不能說出口的往事發生於二戰時的歐洲,那時,納粹德國人對猶太人做出不可思議的恐怖事跡。80歲以前,勒利完全無法向人說出這段過去,即使他的生活離那個恐怖地方有千里遠。 勒利曾經是奧斯維辛集中營的刺青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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