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恢復太快、對方反而會不知道他做的事情傷害多大、也不知道底線、再犯機率高?
面對另一半外遇的人,自然都會想,如果我沒有一哭二鬧三上吊他怎麼會知道他做了多大的錯事,是否會一錯再錯故意欺負人的錯下去,變成慣犯呢?
這其中的擔心有:沒讓他痛到怕,他不會停,而且會越來越過分的欺負我。
不知為何,我們從小到大被灌輸一個想法,壞人如果沒有被懲罰就會一直欺負好人,因此唯有讓一個犯錯的人知道他做的事會讓他痛到下地獄,否則他不會改,所以老一輩的教育觀才會是反錯就打你打到叫不敢,似乎很有效,但顯然後面造成的心理陰影更大,而更嚴重的產生叛逆心。
因此就開始有人提倡愛的教育,但大家又發現提倡愛的教育根本是把小孩寵壞,於是鐵的紀律與愛的教育一直成了對抗的兩個觀點。
打又不能打,愛又不能愛,到底該怎麼辦啊?
我們先來談談懲罰引發的對錯機制,要人痛或要人身敗名裂就是堅持對方是錯的,因此懲罰他人,只會讓人更加地陷入對錯機制中,而更加強烈的要強調自己的對,因此就會產生更嚴重的在控訴者看來是叛逆的行為。
小孩子會因為他無法反抗,不想失去爸爸媽媽的愛或怕痛,所以會假裝順從,大人也一樣,掉入對錯機制中的人,一開始一定會堅持自己是對的,但如果因為自己的對而被反對立場懲罰到必須是錯的程度,進而為了不想再被傷害跟身敗名裂而認錯,他表面上會認錯,可能跟你發誓再也不犯一定會乖乖的,但打從心裡只會更佳的鞏固他一定要是對的,他只是表面舉白旗,這時非常非常非常可能發生的另一個翻轉,就是他會變成自我傷害與墮落或者像死人一般的過生活,他從證明自己是對的轉而變成用當個受害者來證明你是錯的。
人無法因為懲罰而覺醒,而人也無法因為說教而改變自己的想法,更無法因為他人的控訴而覺得自己做錯了。
人會在被尊重的狀態下去思索與走自己的路,碰撞之後,開始思考這真的是我想要的嗎?
如果你先生留下來的原因只是因為他害怕身敗名裂害怕失去最重要的,那就等於他必須有一個二分思維:要不就守在家裡,要不就死在外面。你只是讓他活在一個牢籠裡,擁有一個活在恐懼中的丈夫,而一個活在恐懼中的人,必然再度背叛你。
甚至你另一個要面對的問題可能是自己外遇,因為你先生會成為一個你越看越討厭的人,你也會對家庭生活越來越不滿,然後你就成了潛在外遇流感的患者,不然就是成為看什麼都不順眼的皇太后。
因此外遇問題並非他認錯我下次不敢的問題,而是關於人如何成為心中無恐懼自在自然的自己的歷程,如何在自己內在消彌掉對與錯的對立,讓這些歷程成為滋養自己的智慧,成為內在的力量,繼續更長遠的人生。
不論是對他或對你都一樣,最好是各自面對各自的課題,跳脫對錯的對立,互相支持鼓勵。
你要面對的是自己的恐懼而不需去威脅他不要再犯,如果你敢真正面對自己恐懼的核心,你會發現其實這恐懼並非外遇問題而是人生最大的問題核心:面對浩瀚無常充滿壓力挑戰諸多冷酷無情的人生,我們怎能不恐懼?這是另一個話題。
是否會太寵對方而導致對方沒有反省的能力?
我們來到打罵教育的另一端被汙名化的愛的教育,所謂的愛跟寵有何不同?
一個太寵小孩的父母是不愛孩子的,因為父母表面上的「愛」並非為了孩子的成長而是因為自己受不了哭鬧,被寵壞的小孩不是因為太多愛而是心裡知道其實自己是不被愛不被真正的重視與接納只被當作是個麻煩製造者或安慰劑,只是用各種奉承討好收買打發,像寵物一樣的,父母圖個安靜或安心。
是的,如果你對他的好只是討好他要他留下來讓自己不要痛苦讓自己繼續擁有"我本來就應該擁有的",而不是真正的打從心裡接納他理解他陪伴他,確實他不會有反省能力。
一個故作堅強但內心痛苦活在怨懟自卑中的人是無法不懲罰或者寵壞他人的,會一直在這兩個端點擺盪,一下子想殺了對方,你敢這樣我就要跟你離婚讓你身敗名裂,一下子怕失去對方又掉入討好他人,你怎麼蹂躪我都沒關係,我會犧牲奉獻無怨無悔地等你回來....。兩者都不是健康的心態,自己很痛苦,也折磨著他人,關係就會越來越糟,當你意識到關係朝僵化黑暗的方向走去,就該趕快打住,回到面對自己的內心,還是那句老話,相由心生,一切唯心造。
你要降伏的不是你那外遇的老公或老婆,而是自己的心。
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