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是我決定追《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齣劇的原因。
還記得當時是在播完第4集後開始追的,一口氣追完4集後悔不已,覺得自己太心急了,這麼好看的劇怎麼沒有等全劇終再一起追,害我接下來的幾個禮拜就算一次播2集,我還是等得很煎熬……這就是這齣劇厲害的地方。
追完劇後過了一段時間,拿到這本《與惡》的劇本書,仔仔細細耐心的將整本書翻過,整理了幾個想要分享的地方來分享一下。
這本書一開始是針對製作編劇等戲劇的工作人員來分享,再來是各個重要演員的心得,最後才是劇本本身。在演員的心得當中,最印象深刻的要屬底下幾段;
1.飾演劉朝國的溫昇豪:媒體問題
他在這篇文章中提到,許多媒體被收視率綁架,有實際經營難題,部過往另一個方向想,如果觀眾的新聞餵養是因為媒體,而媒體手上明明握有社會公器,卻歸因於觀眾的選擇:因為你們想看,所以我這麼做。我認為有點倒果為因,媒體應該教育觀眾、提出適合餵養的新聞,而不是你一直餵觀眾吃毒藥,再歸咎於因為他們想吃。
這一段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台灣媒體生態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站在股東的立場,當然會希望新聞台能夠賺錢,至於要怎麼賺錢,就是要吸引觀眾的收視率,因此才會有很多腥羶色等沒水準的新聞出現,大家都說這是一種惡性循環。
可是在我看來,現在身邊很多年輕一輩的朋友(包括我自己),其實並不是這麼喜歡這種類型的新聞,而是喜歡更深入、更完整且全面性的報導。像是當時八仙塵暴很多誇張且具有責備性的報導,都不是我喜歡看的新聞類型。比起來幾年後的深入追蹤以及針對當時塵爆、消防及醫院病床不足的問題,才是真正應該讓媒體投入心力去追蹤報導的。
我想以現在年輕一輩的朋友來說,這種新聞報導才有觀看的必要,也是我們看新聞的首選。
2.飾演人權律師王赦的吳慷仁,本身是支持死刑的。
死刑和廢死議題在台灣一直吵得很火熱,其中我也是支持死刑立場的,只是我很驚訝吳慷仁一個支持死刑立場的演員,居然有辦法把王赦演得如此淋漓盡致,果然是台灣目前數一數二優異的男演員。
在這齣劇中,我也一直在尋找可以理解廢死這個觀念的理由,除了人權議題外,包括王赦當時向劉昭國說過的,透過了解殺人犯這麼做背後的真正原因,好讓台灣政府制定更好的制度,杜絕未來殺人犯出現的可能。
這點我也很認同,比起補救,預防是更重要的。
可是宋喬安也說了,北歐國家的福利制度這麼好,仍是會有隨機殺人案件的產生,代表這麼做是沒用的。
而當時我在和我媽討論這個理論時,她提出了心理學的「後見之明偏誤」(指當人們得知某一事件結果後,誇大原先對這一事件的猜測的傾向,俗語稱「事後諸葛亮」。)來反駁我,爭論一番後,我也信服了她的這個說法,任何一個事後找出的理由,都不一定是真的,就像第四集時,殺人犯李曉明的父母討論著是不是小時候李父罵李曉明當兵被退沒路用造成李曉明人格偏差,或是李母覺得自己自小將李曉明放在阿嬤家,才造成他心裏創傷。
可這些是不是都是李曉明做出隨機殺人事件的理由,事後我們都已經不得而知了,或許是也或許不是……
雖然看過劇,但重看一次劇本還是很有感觸的幾個片段:
1.李曉明的父母背負著殺人犯父母的身分
應該是加害者一方的他們,事實上也是被害者,尤其他母親哭喊著:「家裡死三個人就好了……不能把你也葬在這裡!你一定要重新開始。」
「全天下的爸媽有哪一個想要花二十幾年養一個殺人犯!」
2.在李曉明以倉促且充滿政治算計下快速處死,回到家忍不住崩潰的王赦
「為什麼要這麼急著殺他?他前面還有五十二個死刑犯,需要這樣公然行刑嗎? 告訴社會大眾我們國家可以合法殺人。」
「我是他的律師,我沒收到通知。他的家人一定也沒收到。記者、新聞台收到通知要行刑,連家人的最後一面都不讓見,這樣合理嗎?合法嗎?合情嗎?他該死沒錯,但不代表司法程序就要一起陪葬,那幹嘛關他兩年還要調查還要出庭,現場抓到他的時候,就一人一刀把他殺了就好了,人民認為他該死,輿論媒體認為他該死,法治是用來討好人民討好輿論的嗎?這叫什麼民主法治國家?」
「一個民主現代的國家,靠殺人才能撫慰民心、保障人民安全,不是很荒謬嗎?」
3.在王赦放棄人權律師,跑去接可以賺比較多錢的案子時,身為在他背後不斷支持他的太太美媚
「我想若是我愛的人想做的事,我就不能害怕。」
「我老公做喜歡的事的時候,帥到爆炸,請把我那個帥到沒天理的老公還來。」
這幾個我重看一次仍是很感動的片段無非就是親情跟愛情背後那支持的力量,我想也是在《與惡》這齣劇中一直很細膩且想要呈現的部分XD
最後其實對第一次想完整閱讀一本劇本的人來說,挑自己看過且喜歡的劇入手真的不錯,以前看劇本書都撐不下去,這次倒是越看越有興致,短短2天就將10集的劇本翻完,還回味許久,因此將這個好方法推薦給所有想要閱讀劇本書的讀者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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