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脫系列:鐵路殺警案

2020/05/10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前一陣子,鐵路殺警案的一審宣判出爐,用刀刺中鐵路警察李承翰致其死亡的鄭先生,獲判無罪,但須保釋金50萬元(後提高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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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主題之間,想先打打一些有關又無關的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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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些新聞以及留言,在有限的認知中,可以判斷主流大部分的意見都是無法接受這個結果的。
不能接受這個判決結果的結果(誠如許多社會議題那般),也是人之所以不斷輪迴的一個原因。
在這依然不是要討論支持或反對這個判決(也不用討論,多看看我幾篇的練肖話、文章,有緣說不定可以感受到那種感覺)。
反而,只是看到這種可以引起大眾強大情緒的社會議題(事件),每次都會有種喜樂相摻的奇怪感受(為什麼喜樂相摻,後述):真得覺得人們(自己也時常這樣判斷自己)真得活在一個很小很小的狀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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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這個世界,是個每天都不斷在發生問題的地方,每個人都從各個不同的環境活了過來,有些人活得比較長,有些人則不幸早夭。但不可否認地,就是每個人都繼承許多過去的東西,直到了現在這個瞬間。
「各個不同的環境」、「許多過去的東西」,這些就是佛家所說因果的「因」。這些「因」來自於過去好久好久以前的各式各樣的人事物,有些關於我們生理之所以變成今天這樣,有些則關於我們文化之所以變成今天如此,其他還有政治、經濟、社會….,好多好多,上述是總體的視角;而除了總體,回到每一個人、每一個動植物…,甚至是微小到看不見的細胞和病毒,也都和這些「因」有關。
在此也不是要刻意討論到某個領域(諸如宗教、玄學或超自然),所謂的「因」也只是一個我們日常生活中到處都可見,我們也都常見的「因果」的一部份而已。我們常說「因果因果,有因就有果。」而我在這要講的,也只是如此而已:只是我們一般人都只將這種「因果」「限縮」在非常非常微小的層面
何謂將「因果」「限縮」在非常非常微小的層面?像是當我們見到或遇到某事情時(看到或遇到一個「結果」),我們都會直覺上都會認為是來自於某一種或某幾種「原因」。也因此,基於此「原因」導致的「結果(結果1)」,該有怎樣進一步的「結果(結果2)」,也只有某一種或某幾種。
PS:「結果1」則是「結果2」的「原因」
人們會這樣判斷很正常,因為我們的能力本就有限:雖然知識水平普遍提升,但我們同時也知道,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還多著很(不然我們每一個人怎不都考進醫學系或其他需要更多學力的地方呢):而這時候,講到的還只是過去人們發現、發明的知識而已,尚不包括更多我們仍未發現、發明的知識。
更有甚者,還有一個部分,我們也始終無法得知:那就是每個人心中究竟在想什麼、有什麼、發生了什麼。
綜觀上述,簡單說就是我們無法知道的東西真的太多太多
所以,我才說人們都將「因果」「限縮」在非常非常微小的層面:明明知道得很少,卻總認為事情就是我們所想的那樣。
也因此,我所說的,「人們都將「因果」「限縮」在非常非常微小的層面」,並不是要評價這樣的行為是錯的,而只是很單純地描述出了一個人們平常根本沒有意識到的事實。
(而這種「限縮」,甚至包括根本沒有意識到或不知道有「因果」的存在)
「因果」包含的層面和內容是無限大的,祂決定了很多事情。
而有句話是這樣說的:「很多事情都是安排好的」。對於這句話,其實回到限縮的立場,或換成其他人比較聽得懂的立場,像是「人們是可以決定自己的命運」,去說那句話是錯的,這樣的評價也沒有什麼問題。但如果就前面說的立場(「因果」包含的層面和內容是無限大的),那對於「很多事情都是安排好的」這句話,我們將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反彈。
PS:就連觀看這篇文章的人會是什麼人,或是否有耐心看到這裡,或看到這裡是否有一樣的感受,也都是安排好的。
說到這裡,再回頭看文章一開始有提到的一句話,「不能接受這個判決結果的結果(誠如許多社會議題那般),也是人之所以不斷輪迴的一個原因。
就限縮的立場來看,上面那段話會看成有點像是:因為不能接受這個判決結果,是不好的,所以會繼續會落入輪迴中痛苦。
但其實不是這樣的,因為,就連支持這個判決結果,我也會想說一模一樣的話
多空三行,作為一個強調:那,你會想知道怎麼擺脫輪迴嗎?
答案簡單到甚至沒有任何人會相信,那就是:「真正地相信『「因果」包含的層面和內容是無限大的,祂決定了很多事情。發生在自己和他人身上的一切人事物,都沒有所謂的好與壞』(以下簡稱「相信」)所以,對於任何所見所聞,進入認知的人事物,都不要完全相信或不相信。不因為任何眼前發生的事情起了情緒,偏離了這個相信,就可以了。」
PS:這邊講的「相信」是相信因果包含的層面和內容是無限大的,不是指對於任何所見所聞的相信與否。
然後,我馬上要補充說明:幾乎沒有任何人可以逃離這個輪迴。
如果今天你的至親或摯愛,遭人姦殺、虐殺,或遭逢意外,死得血肉模糊、四肢不全,或甚至你百病叢生,痛苦不堪。
這樣的你所面對的狀況,如何可以讓你相信,上面那個該相信的相信呢?
接著,則是如果先不討論那些極端的狀況(至親和摯愛被XXXX),我們一般人大部分面對的,那些和和家人、朋友、同事或社會間的一些事情,我們也始終在用偏離相信的方式生活著,而對於這部分,大家應該是比較可以落實「相信」的。
而每每在新聞上引起軒然大波的社會爭議,也都是可以讓我們練習如何落實這個「相信」的機會。
就像這一次的鐵路殺警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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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這一次的鐵路殺警案宣判。
那如何落實這個相信呢?,
答案就在「相信」之中的一部分:在「真正地相信『「因果」包含的層面和內容是無限大的,祂決定了很多事情。』所以,對於任何所見所聞,進入認知的人事物,都不要完全相信或不相信。不因為任何眼前發生的事情起了情緒,偏離了這個相信,就可以了。」之中,其中的這一段「…對於任何所見所聞,進入認知的人事物,都不要完全相信或不相信。…」答案就看這部分就可以了。
就可以了。
以鐵路殺警案來說,新聞和大部分的風向主導的是「這樣判決是錯的」,對於這件事,我們不要完全相信或不相信;各種官員和民代也跳出來說:「這樣的判決有違人民的期待」,我們不要完全相信或不相信;還有人說「法官和檢驗醫生是恐龍、是垃圾」,我們不要完全相信或不相信
而這種「不要完全相信或不相信」的微妙的平衡感覺,「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部電視劇,我覺得可以表達出一些感受。
在始終抱持疑問的過程中,我們的心、人生的空間,將會變得比較寬廣、比較具備彈性、比較柔和,才真正地可以比較活在輪迴之外,活出較為真實的快樂
這種快樂,是沒有人世間任何情緒的快樂,不等於人世間快樂的快樂,是大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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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紀>
在最後一段,我用了一個黑體的比較,一個黑體的較為,其實只是想帶出:我們似乎只能相對地活在這個「相信」,進而「比較活在輪迴之外」。
為什麼?
因為,大部分我們都不可能完全沒有情緒
接著,則是第二個「為什麼?」
因為可以相信了「相信」的,不是我們這個我(我們這個我,簡稱「小我」),而是一個更大更寬懬的我;而大部分的我們,都是用小我在生活著,只要用腦袋思考時,我們就是在用小我生活著;而生活在這個世界,每天眼睛一睜開,腦袋就會開始運轉,而既然腦袋開始思考,我們就是在用小我了。
而用到這個小我,會有的行為,就是「將「因果」「限縮」在非常非常微小的層面」(文章前段所述):換句話說,開始用腦袋思考的我(小我),就是那個知道的「原因」很少的大部分的我們。
而帶到這個,我想表達的就出來的:將「因果」「限縮」在非常非常微小的層面的那個主體(就是小我),勢必會擁有的狀態就是「情緒」。
「知道的越少,越容易情緒化。」也因此,所謂全知全能的神,是不會像人類依樣動輒情緒滿溢,反而,「一切都是(祂們)安排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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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趣的是,對於我(小我)打的主張「…比較活出輪迴之外…」,也是可以練習落實「相信」的。
在這邊,落實的過程是,更寬廣的我告訴我這個小我:每一瞬間的我們,都代表全部的我們
也因此:「真正地相信『「因果」包含的層面和內容是無限大的,祂決定了很多事情。』所以,對於任何所見所聞,進入認知的人事物,都不要完全相信或不相信。不因為任何眼前發生的事情起了情緒,偏離了這個相信,就可以了。」只要有某一瞬間的我們,落實了這個「相信」,我們即已圓滿
我們即已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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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仔.憨吉
    黑仔.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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