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和文筆

2020/06/02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自從開始寫作後,現在看書,除了享受書裡的故事,遇到讀起來很舒服的文章,我也會特別留意,為什麼這篇文章會讓我讀起來特別放鬆。經過一段時間的自我觀察,大概抓到了一點線索。
我曾經看過一篇文章,作者當過雜誌編輯,他在書裡說道,他剛開始入行時,對自己的身份很有責任感,感覺身為堂堂一個雜誌編輯,絕不能寫出泛泛之輩都能寫出的文章;所以他的第一篇稿子,花了很多心思,用了很多寫作技巧,整篇文章下來,沒有一句流俗的形容。寫完看著自己的大作,洋洋得意的交給總編,準備接受稱讚;但總編看完卻笑笑的跟他說「文筆很好呢,但太匠氣了」把稿子退給了他。
看到這篇文章時,我還沒有閱讀習慣,對閱讀還沒有太強的理解,所以看完這篇文章後,我也沒有太多的想法。但現在看的書比較多了,有一套自己的讀書心得了,就會常常想起上面這段小故事。
我不確定「匠氣」是什麼,每個人對匠氣的感受都不一樣,但我可以確定,我喜歡泛泛之輩的文章。
用最樸實的文字,把精彩的故事說明白,就是最棒的閱讀體驗。有時候太華麗的形容,讓人在讀取文字上,花太多腦筋,反而容易分心,耽誤理解。用通俗的文字敘述,讓故事自己去吸引人,是大腦最放鬆的閱讀狀態,也是我最喜歡的文章樣貌。
為了讓文章更精彩,有時作者會把太「一般」的詞彙,轉換成比較高級的同義字,這確實讓文章變得更有新意,出其不意的遇上一個驚喜的形容,讓閱讀更有有趣的感覺,但這種「驚喜」適當就好,如果太頻繁出現,滿滿的佔據整篇文章,就會讓人閱讀疲乏了。腦子一直處在被「suprise!」的狀態,久了也是會累的。
其實我理解這種求好心切的心情,有時候真的太想把故事說好了,就會不小心用力過猛,不小心寫出太「繞腦」的文章。但好逸惡勞是人的天性,既然把閱讀當做休閒了,自然就不會想在這件事情上花太多腦筋。所以與其用華麗的文筆,考驗讀者的理解力,不如用最平實的文字,輕輕訴說,讓故事緩緩的、順順的流進腦裡,也才更能打動心裡。
樸質比巧妙的言語更能打動人心─莎士比亞。
持續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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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作,不是因為我有文采,而是因為我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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