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只是覺得看到有人講現在在戒嚴其實挺好笑的,請問究竟是有限制你某粉的什麼人身自由、遷徙自由嗎?還有言論自由也不是無限上綱的,這沒有分誰與誰、是不是某粉的問題。
當發這種情緒性的文,對他人不滿的情緒性言論時,然後運用與具有特定貶低或排他的詞語性質的仇恨性言論相類似,這樣的發文如果能不被批判還真的是與一般社會經驗認識才是不符,況且刑法恐嚇罪裡的構成要件之一是要讓被害人有產生害怕與畏懼的心理狀態,然而因為這次事件檢察官認為總統或特定對象不會對此類言論有所見聞,而認定對他們無害而不可能有心生畏懼的可能才不為起訴的,並不能代表你這樣的言論就不應該受到批判,這與什麼戒嚴之類的根本無關。
更不要講以前的戒嚴是連身體、生命、財產都會被剝奪,甚至是組黨等結社自由都會被禁止到嚴重限制,當然言論自由亦是如此,拿現在來類比只會顯現出某粉素質真的很棒棒,何況這件事真的不應該被批評嗎?真的應該被一般社會大眾認同嗎?好像不該是如此吧!況且當仇恨性言論發表時,即應該有所被限制,而不是言論自由無限上綱完全不存在有任何限制的需要,差別只在於事前或事後的問題。
說穿了這就跟某粉很愛講綠共、1450那些詞彙的人是同樣的邏輯!
以下節錄與此類事件相關的報導(不分執政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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