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 跟法律關係的點滴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學系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英語檢定】
多益 895 分 12112,. 2019 (僅此一張,也只是為了準備研究所才報考的)
【課外活動】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理事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第30屆活動部 部長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學生會 會長
【研究經驗】
臺灣醫學期刊 2020 一月刊 專題邀稿第二作者
臺大產學大聯盟 研究助理
國家理論研究中心 研究助理
【法律課程】
大學階段無雙主修、無輔系
修習過的法律系課程如下(按修課先後順序排列):
民法總則(陳自強教授)、刑法總則一二(李茂生教授)、憲法(蔡宗珍教授)、商事法(蕭富山講師)、商事法與公司法總論(曾宛如教授)、證券交易法(曾宛如教授)
【工作狀態】
自大一起持續在國中補習班擔任講師至今
去年每週平均工時30up(備課外加),應該可以視為正職工作了
(但因為科法所很重視全職學生這件事,所以對於工作經驗輕我都描淡寫帶過)
成果 | 誤打誤撞的正取一
習慣提早放榜的臺大研究所考試,讓我享受了整整兩週的惴惴不安。
尤其政大放榜在前,成績卻不盡理想,不免稍稍擔心會不會來年再戰。
(雖然我在準備初期就一直跟自己說:考兩年不是不行)
發願如果有幸上榜,一定要好好撰寫一篇分享,所以有了這個系列。
【考試成績】
1.英文(A):
加權前 54.00、加權後 54.00
2.案例分析與論證能力:
加權前 75.00、加權後 112.50
3.口試:
加權前 95.00、加權後 95.00
總分 202.00,正取一,最低錄取分數 177.25
【準備期間】
我大概升大三的暑假便確立自己想要報考科法所。
但一直有在教育業的正職工作,所以沒有選擇在大四寒假直接報考。
等於是晚了一年才入學,也算是另類考兩次吧。
大學畢業後我才開始認真準備,總長大約 6 個月,每個階段的策略與狀態如下:
7月 ~ 10月:毫無方向,念英文(背單字、寫文法選擇、閱讀測驗) + 翻翻法律書們
11月~12月:聚焦在憲法,狂讀憲法參考書、看大法官解釋
1月 ~ 2月:狂練考古題,英文作了20份(AB卷都寫)、案例分析只要有考古都寫過
建議準備時間:
如果你自認英文不錯(多益金色): 2 個月應該綽綽有餘
如果覺得自己英文普普:再加 2 個月好好把考古題走過
如果你覺得英文很慘澹:畢竟英文不加權也沒有門檻,還是可以鼓起勇氣報考!
下一篇要來細談我的準備方向與小小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