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外籍家教老師應該要注意哪些事情聘請外籍家教老師應該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2020/06/28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因就業服務法目前尚未開放個人聘請外籍家教老師,並有下列相關聘用條文做為外國人士聘用的規範,請於聘請家教老師時特別留意!
聘用者就業服務法第44條 :「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如經查證,違反者依就業服務法第63條,可被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外籍家教老師就服法第43條中有規定:「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如經查證,違反者,依68條處以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處份外,外籍老師另將限令出境,且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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