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民主派的初選只剩下幾日,近日友人提出了對其選舉制度所造成的結果擔憂,認為多議席單票制會造成出線的候選人非大多數共同認受,導致難以在比例代表制的選舉中均分票源,奪取最多議席。要理解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知道以往民主派在選舉面對的難題以及初選真正的目的。
究竟為何要初選?
民主派會回答是為了奪取更多直選議席。但究竟如何才能奪取更多議席?在比例代表制下,最直接的方法是動員最多的支持者,以精密的策略投票,把選票的價値最大化,從而奪取最多的議席。那如何策略投票?不外乎棄保與配票:同陣營者放棄部分落後的名單,把票源盡量均分至各名單。
如上圖所示,紅綠兩陣營分別派出五人參與五個議席的選區。最終,紅營取得六成的選票,綠營奪四成。然而紅營因選票過度集中於兩人,結果只能取得兩席,而只有四成的綠營,便因放棄兩名單,並集中把票源均分至三名單,結果成功奪取三席。若然營放棄一名單,把選票均分,便至少能奪三席。
這似乎是非常簡單的數字遊戲,但實際操作卻相當困難,尤其在香港相當特殊的政治生態。
難題是在於要放棄誰。
由於大量立場近乎一致、形象近乎一樣的候選人參選,各陣營派系的票源其實是非常重壘的。同時間,不少選民頂多只是偏好某些派系,最後的投票取向,很多時是基於候選人的個別形象和選舉時的表現。如較保守的選民雖然會偏好傳統政黨的候選人,但最後會投給誰,乃視乎候選人在選舉的表現是否合心意。在這情況下,各人的當選機會難以在選舉早期看到,民調走勢亦會隨表現而不斷浮動,已投放大量資源的各黨派,在當選機會均等的情況下當然不會輕言放棄,最終鷸蚌相爭,漁人得利。
然而更大的問題是,選民不願意參與策略投票,放棄自己心儀的名單,配票給有機會當選的名單,因為有時「真係含唔落」。
「含唔落」的原因可以很多,但根據以往經驗,大多都是需要配票的候選人對某陣營的支持者來說是面目可憎的,或是在光譜與立場上根本南轅北轍。例如,保守陣營差些少才能當選時,你認為沒勝算的進步陣營會願意配票嗎?他們寧可投給立場稍近的中間陣營或直接「射落海」吧。簡而言之,要求立場差距甚遠甚至是不和的陣營以「大局為重」而投票給對方是強人所難且脫離現實。
那現時民主動力舉辦的初選機制能解決上述問題嗎?
舉辦初選當然可以減少出選名單,從而令策略投票變得更容易。然而,策略投票能否成功並不在於名單的多少,而是取決於初選後選民是否願意配合策略投票,「為大局而含淚投票」。選民會否願意含淚,其中一個因素是選民視「大局」有多重要,但更決定性的因素是「要含多少的淚」,即是出選者與原本心儀的候選人立場與光譜的差距有多大。
換句話說,初選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減少出選名單,更重要的是選出「共主」,讓選民即使他心儀的候選人未能出選,仍有立場相近的候選人出選,使選民願意為「大局而含淚投票」。
現時民主動力採用的是不可轉移單票制(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 SNTV),即在一選區中有多個應選名額,每位投票者只能投一票給一個候選人,候選人則依得票高低按應選名額依序當選,且不論獲勝的候選人獲得多少選票,均不能將多餘的選票轉移給其他候選人。
在這制度下的初選後,可以預期「含淚」的困境不但沒有改變,更有可能要「含更多的淚」,令失去選民不願意參與策略投票。
在最高得票者勝的原則下,不論得票差距多少,只要得票排前位者均能出線。候選人可以因為稍有名氣或扎實的樁腳獲取較多選票而成功出線,但卻不一定是相同或相近陣營共同接受的候選人。若初選得勝者不為相同或相近陣營所能接受的話,那在正式選舉中便更難以得到其他選民的支持。
例如候選人C是位資深議員,一值與其他陣營尤其藍營交惡,但在初選仍以其深資歷,以1%票數壓過藍營候選人J成功出線。你認為藍營的支持者會為大局為重在正式選舉過票給C嗎?
此外,在一盤定勝的初選下,稍為弱勢的陣營將有機會因未能集中票源而全軍覆沒。在正式選舉中,同陣營的候選人能在最後一刻參考民調與候選人聲勢,呼籲支持者如何棄保,或支持者自行配票,如一家三投等方式,嘗試奪取最多議席。但在一盤定勝的初選中,這些策略近乎是不可能,因為選民根本沒有可參考的數據或足夠的時間考量如何策略投票(可笑的是,已有人以立場新聞完全非科學化的選舉版面作參考)。最終,稍為弱勢的陣營便因互相分薄票源而全軍覆沒。
這結果使各陣營的選民基數無法反映在初選結果中,更令弱勢陣營的支持者要在正式選舉時要含更多眼淚。這樣的話,那倒不如直接參與正式選舉,至少可以有民調可以參考,只要民調走低的候選人願意停止選舉工程就可以了。
那怎樣才能走出這個困境,使初選既能減少出選名單,亦能選出較多大數選民所接受的「共主」,令選民更願意為「大局而含淚投票」?
我建議可採用可轉移單票制(Single Transferable Vote, STV),選民依照偏好排列候選人,令大多數選民心目中的「lesser evil」仍有出線的機會。STV 制度是這樣的:選民依照偏好排列候選人,若一候選人已得到足夠的票數當選,超出當選門檻的票數可轉移到第二偏好的選項。如果沒有人當選,最低的會被淘汰,並將被淘汰者的票數轉移到投票者下一個偏好的選項。如此重複進行直到選出應選名額為止。如果第二偏好已被使用,將會使用第三偏好的選項,以此類推。
STV 的好處是可使選票浪費降到最低,選舉的結果亦較能如實地反映陣營比例。更重要的是,避免大多數人討壓的人出線,令大部分選民均大抵滿意,因為即使自己最心儀的未能出線,仍能依偏好次序指定自己含淚的對象,以致結果不會偏離大部分選民的意願。
為了更容易解釋,我們用之前舉的例子,並把票制簡化成只能選兩偏好,即第一選擇與第二選擇。假設選區有五席,,有十人參選,總有效選票為1000票,當選門檻為168票 {總有效選票/(議席+1)+1}。
若以現時的初選方法計算,出線者分別為黃營的A和B、候選人C與紅營E和F。按照之前的例子,候選人C是位資深議員,一直與其他陣營尤其藍營交惡,但在初選仍以其深資歷,以1%票數壓過藍營候選人J成功出線。而藍營雖然總得16%的選票,但由於是初選,沒有可參考的民調也没有時間作協調,結果兩位候選人互相分薄選票,令C漁人得利。其餘的獨立候選人亦因此而沒有代表能出線。
若然是採用STV的話會是怎樣?
我們先以上表展示選民們的投票取向。橫行代表第一選擇,直行為第二選擇。例如,投A為第一選擇的105位選民都投了B為第二選擇。值得留意的是C橫行是全數為零,這是因為我假設投C的100位選民是C的堅實支持者,除了C外誰也不選擇。為方便計算我亦假設選民們均非常團結,各支持者的第二選擇都是一致的。
第一時間可以看到的是,除了以C為第一選擇的選民外,所有選民都不希望C出線,相反原本支持者不多的卻得到相當的選民以其為第二選擇,希望他出線。那選舉制度的反映到這結果嗎?首先我們先計算成功跨過選舉門檻E侯選人的剩餘選票,由於E的所有支持者都以F為第二選擇,故F得到合共202票跨過選舉門檻當選。F的所有支持者都以E為第二選擇,但因為E已當選而我們又沒有第三選擇,所以剩餘選票就沒有壘加到其他候選人。接著,由於沒有人跨過選舉門檻,於是最低得票的D,然後把D選票的壘加到第二選擇G,如此類推。
結果出爐:黃營B、紅營E與F、獨立候選人G、藍營J成功出線。
怎樣解讀這結果?我們逐個來分析。藍營雖然沒有呼籲支持者集中票源,但仍因為藍營的支持者都在第二選擇中選回藍營候選人,最終成功令一人出線。而C雖然得到可觀的支持度,但因為所有人都不希望他出線,最終未能出線。另外因為大部分獨立候選人(D和H)的支持者都選G為第二選擇,結果G雖然沒有很多支持者,卻因被獨立候選人的支持者們推為「共主」,成功當選。黃營雖然得到共22%的選票,但在獨立候選人在第二選擇中「集中票源」,結果使黃營只得一席。
這結果大部分選民都大致滿意,因為眾矢之的的候選人沒有出線;較弱的獨立候選人支持者仍找到他們的代表;有相當支持者的陣營亦得以出線,更重要的是結果大致反映各陣營支持者的比例。
當然現實沒有如此簡單與完美,上述例子亦未計算第三第四等選擇帶來的變數。但整個制度的重點在於,選民更能如實地根據自己的偏好投票,而結果不會偏離大部分選民的意願。這對初選而言尤為重要,因為初選後失去心儀候選人的選民們便要在正式選舉中選擇含誰,多少人願意「含」將決定策略投票的成敗。
註 1:仍然不明白STV是如何運的話可以參考
這影片 的解釋,非常簡單易明。
註 2:STV 的特點是點票過程非常漫長,往往要花一整天才會知道結果,有興趣了解可以看
愛爾蘭的大選。然而,這對選民而言並不重要,只是投票時要填多幾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