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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樂園為何不肯復業?

2020/11/02閱讀時間約 12 分鐘
八仙樂園曾經是一個歡樂的地方,在2014年,它拍攝了開業25週年的宣傳影片。

八仙塵爆事件

八仙水上樂園,2015年6月27日晚間舉辦彩色派對活動,晚間八點半時,疑因舞台上噴灑彩色粉末的噴粉機過熱引發爆炸,導致上百名遊客遭灼燒傷。

截至晚間11點半,近200人燒燙傷,其中逾80人重傷,新北市長朱立倫也致電台北市、桃園等派車支援,共逾140台救護車出動,直至夜間,還有救護車陸續入園將為數眾多的傷者運送至鄰近醫院救護。

號稱亞洲最大派對「Color Play Asia彩色派對」今晚在新北市八仙水上樂園舉行,吸引數千人參加,晚間突然傳出粉塵爆炸,造成逾百人燒傷,其中許多民眾在意外發生當時身著泳衣,身上覆蓋噴撒的泡泡,導致受傷情形更為嚴重。

(新聞來源:八仙樂園派對變煉獄 塵爆大火逾200傷80重傷
事後統計,這場災難的死傷人數是15人死亡、471人輕重傷
當時的台灣人對「粉塵爆炸」很陌生,後來有相當多的科普文章在介紹這場災難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

當時的新北市長朱立倫,要求八仙樂園立即關園停業
有律師在媒體投書反對。
八仙樂園粉塵爆炸事件傷者眾多,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由於此次的意外造成重大傷亡,要求八仙樂園立即停業。

律師黃沛聲表示,「若是真的把相對可責性低的八仙搞倒了,那才叫求償無門」

黃沛聲在臉書分析求償事宜,首先指出,損害賠償金額依責任比例分擔後,依法院行情,在不算「慰撫金」和健保承擔掉的狀況下,平均來說一人「我相信不會超過50萬」。
因此黃認為對資本20億的八仙樂園來說,「假扣押是假議題」,至於對瑞博或玩色「更是無意義」。

因此黃沛聲指出,企業的現金流對於受害者求償而言才是重點,而「市長胡亂直接宣布停業跟污名化才是大問題。
黃分析,暑假黃金營業時期遊樂園一日不營業損失達500萬,「若是真的把相對可責性低的八仙搞倒了,那才叫求償無門。」

(新聞來源:朱立倫要八仙停業 律師批:這才會求償無門
用現在的網路術語:
黃沛聲律師的文章,可以稱為「先知」。
(延伸閱讀:
八仙談賠路遙遙
(圖片來源:Unsplash線上免費圖庫)

八仙樂園有責任嗎?

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陳錫柱今指出,現場噴灑的紫色粉塵燃點為369度,
當時舞台上的電腦燈溫度已達1250度,不料負責噴氣的工讀生盧建佑跌倒,氣體仍持續噴灑,導致大量粉塵被舞台右方的BEAM200型電腦燈吸入,隨即發生「燈內起火」,火舌從燈具排氣孔噴出,引燃空氣中及舞台上下的粉塵,造成40秒大火,

陳錫柱感嘆說:「工讀生沒跌倒,應該就不會發生塵爆。

(新聞來源:如果他沒跌倒 就不會有八仙塵爆
所以在審判時,需要釐清責任的可能是:
  • 舉辦活動的玩色創意公司、瑞博國際行銷公司
  • 活動負責人呂忠吉
  • 提供電腦燈的千祥舞台特效公司
  • 噴射色粉的工作人員沈浩然、盧建佑(19歲)
  • 提供場地的八仙樂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很明顯的,裡面最有錢的就是八仙樂園。
所以訴訟時,爭論重點就是:

八仙樂園是不是「共同主辦」?
八仙塵爆後,檢方本周日將主辦活動的瑞博國際行銷公司負責人呂忠吉(41歲)、硬體設備人員邱柏銘(33歲)、特效人員廖俊明(39歲)、工讀生盧建佑(19歲)、工作人員沈浩然(42歲)等列被告,但檢警都未將出租場地的八仙樂園列為被告。
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55歲)案發後還對外聲稱:「事前叮囑瑞博公司須注意活動者安全,沒想到會出事。」並比喻自己只是「提供場地的房東」。

(新聞來源:檢初判:不知粉塵危險 只出租場地 八仙恐躲過刑責
呂忠吉昨出面,逐一反駁檢方不起訴理由。他指出,八仙聲稱無分紅,但簽署合約當下,八仙總經理陳慧穎欲按照去年彩色趴獲利逾300萬元的「綁連票」模式,今年為省下10%娛樂稅才分開售票,但八仙堅持提供「午後票」宣傳優惠。

他說,塵爆當日憑彩色趴票券購買原價450元的八仙午後票,可折抵20元,也可提前進場享受水陸活動及設施,換句話說,「人進來越多、八仙就賺越多」。

彩色趴票券共賣出約4200多張,八仙午後票則售出400多張,加上呂忠吉事前付的90萬元場租,八仙有逾100萬元收入;呂忠吉強調,「這就是合作,我們不是單純只有房東與房客的關係」,八仙共享利益,理當負責。

(新聞來源:塵爆案 八仙過海》呂忠吉駁斥:明明就是合作
事後,無論在民事或刑事,都判斷八仙樂園不是「共同主辦單位」。
所以不用負責任。

罹難家屬決定打官司,訴請國家賠償。
最讓罹難家屬心寒的無非是最應該要負責任的八仙負責人陳柏廷竟沒遭到起訴,唯有因樂園出租抽乾的泳池場地作為派對使用,涉及使用用途變更,未先向新北市觀光局報備,遭開罰新臺幣三萬元。

全案僅起訴呂忠吉一人,就連呂忠吉都覺得不滿,呂曾在受訪時表示,塵爆當日憑彩色趴票券購買八仙樂園門票可折抵20元,這就是合作,並不單純只是場地租賃的問題,「起訴我一人,難以向家屬、死傷者交代」。

(新聞來源:八仙塵爆1.2億國賠案敗訴 他們最終走向國賠背後的無奈...
八仙塵爆刑責部分,
2015年士林地檢署僅起訴呂忠吉,其他被告包括陳柏廷、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等11人均不起訴。

2018年12月呂忠吉被最高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隨即入監。(新聞來源請點此
至於國家賠償部分,罹難家屬也遭敗訴

(圖片來源: Unsplash線上免費圖庫)

八仙樂園可以復業了?

前面我們提過,新北市長朱立倫在第一時間就要求八仙樂園「無限期停業」。
  • 八仙樂園不服向交通部提起訴願,後來停業處分被交通部撤銷。
  • 然後,輪到新北市不服提出訴願,最後進入行政訴訟。
2年後,時間到了2017年,行政法院判決:新北市府敗訴
既然如此,八仙樂園可以恢復營業了嗎?
當然不是。
新北市府單獨上訴,但依然被駁回定讞,也讓業者恢復營業在法律上出現曙光,最高行政法院合議庭法官見解和高等法院法官相同,都認為行政訴訟法規定可以提起撤銷違法行政處分主體是「人民」,新北市府卻是機關而非人民。

業界透露,即使法律上勝訴,八仙樂園想營業也是困難重重,雖然遊樂園重大投資案由觀光局主管,但建築管理、消防安檢等權責卻掌握在地方政府,可以卡的地方實在太多。

即使地方政府不為難,荒廢近兩年的園區想重新出發也不容易,至少今年暑假前很難投入營運。

(新聞來源:不甩法院 新北:不讓八仙樂園復業
還記得一開始的黃沛聲律師嗎?
他指出了一個很簡單的邏輯:

你希望八仙樂園賠錢,又不讓它復業,是要怎麼賺錢來賠?

但是新北市政府和罹難家屬顯然不是這樣想的。(嘆
(延伸閱讀:
行政訴訟後來發回更審。2018年12月20日北高行駁回八仙樂園起訴,判決認為停業處分並沒有違法。)
(圖片來源:Unsplash線上免費圖庫)

罹難家屬痛罵司法不公,最後卻是地檢署給補償金

2017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撤銷停業判決,主要有三個原因:
  1. 八仙有四大園區各自獨立,停業範圍不應該擴及跟案情無關的園區。
  2. 塵爆意外發生的場地,已經檢調機關封鎖隔離,已經達到了保全證據的目的。沒有證據可以明顯看出這個區域有任何缺失,會立即引起公共危險。
  3. 無限期停止營業,使八仙樂園的財產權、營業權受損,違反了比例原則。
對此,罹難家屬是很不樂意的。
八仙塵爆受害者家屬王鈺琇:「他的責任都還沒有釐清之前,你的司...法官..法院來跟我談比例原則,當時這個意外事件發生之後,整個救難設施出了很大的問題,安全緊急措施出了很大的問題,然後你現在告訴我你開放之後,在旁邊游泳,你不擔心你自己會出事嗎。」

「請問整個中華民國政府,包括八仙樂園,到底把中華民國老百姓的公共安全,這件事情置身在什麼地方,這些事情還沒調查清楚,責任還沒釐清之前,你告訴我八仙樂園要恢復營業,那是因為配合6月暑假,要開放的關係嗎,這完全是不合理的啊。」

「真是哀莫大於心死,對中國民國的司法,到之前我們覺得你住進加護病房了,到今天我覺得,你可以被判定腦死了。」

(資料來源: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停業處分 八仙可復業

然而,隨著訴訟進行:

家屬還可以跟誰求償呢?

答案是:地檢署。
雖然求償案仍有漫漫長路,但被害人與家屬並非未業者獲絲毫補償,只能先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向士林地檢署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及法務部編列預算支付,共已發放4億4282萬317元。

此外,案發之初各界善款總計17億餘元,由新北市府社會局統籌分配,僅剩1、200萬元。

(新聞來源:【塵爆夢魘6】400多名受害人求償100億 僅1人獲判賠717萬
但是八仙樂園也不是全身而退,因為在民事訴訟開始,
罹難家屬就已經聲請了「假扣押」。
屆滿周年的八仙樂園塵爆案,最高法院今日又裁准2名傷者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及董事長陳柏廷財產共2600萬元;八仙塵爆造成499人死傷,共有54人聲請假扣押法院已全部裁准,每人在1300萬元範圍內,共可假扣押7億200萬元確定。

假扣押案裁准後,聲請執行時須有擔保金,依法可為現金或保險、銀行單位,或由法扶出具保證書;依法院資料,八仙樂園資產淨值18億,身兼萬海航運董事長的陳柏廷,財產總額21億多元,八仙受害者若確定可獲賠償,未來不至於求償無門。

(新聞來源:再增2600萬元 八仙塵爆假扣押金額共7億200萬元確定
民事訴訟還在持續進行,目前最新的判決日期是2020年9月30日

許多民事判決的法官意見,都採用這個說法:

「事故並非因八仙樂園之場地或設施所引致,八仙樂園之場地或設施亦未有何欠缺安全性情事」
(圖片來源:Unsplash線上免費圖庫)

八仙樂園為何不肯復業

八仙塵爆事件屆滿五年,新北市議會3日上午舉行總質詢,議員鄭戴麗香認為不應任由八仙樂園變成廢墟,影響地方經濟。

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八仙樂園業者若恢復營業,能從收入回饋塵爆受害者或提供受害者就業機會,取代部分賠償金,可創雙贏並帶動地方繁榮

(新聞來源:議員轟八仙樂園成廢墟 侯友宜:若復業可提供受害者就業機會
還記得一開始的黃沛聲律師嗎? 他指出了一個很簡單的邏輯:

你希望八仙樂園賠錢,又不讓它復業,是要怎麼賺錢來賠?

他在2015年發表的文章,一直到2020年7月才從新北市長侯友宜口中獲得印證。
然而,八仙樂園最可能恢復營業的機會, 是2017年行政訴訟判決勝訴,
新北市政府不甩法院,罹難家屬「 哀莫大於心死」的時候。
如果當時的新北市政府和罹難家屬願意妥協,可能是有轉圜餘地的。
現在呢?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業者不見我」。
議員鄭宇恩昨(27)日指出,曾去過八仙樂園場勘,園區狀況還可以,但距離重啟還有些距離,業者苦無窗口。期盼市府能促進業者復業,除協助當地居民就業之餘,還可以促進觀光。

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則回應,曾透過關係想與業者接觸但都遭拒絕,直言「他們不想見我」。

相關消息一傳出也引起網友討論,就有人在PTT貼文發問,八仙水上樂園是不少人的童年回憶,停業至今也有5年,
「現在市長說業者不想見他,是什麼原因啊?能重開不好嗎?」。

有不少網友推測原因,認為當初八仙僅是出租場地,發生塵爆後卻成為眾矢之的,「被吃豆腐還要人家復業,感受太差了」、
「到現在還是覺得八仙很倒楣,明明只是出借場地給別人辦活動」。

對於業者拒見侯友宜的說法,鄭宇恩表示,業者向她表明,八仙與相關企業已拿出約2億元賠償,還有20億元被假扣押,沒有能動用的資金可以復業。

(新聞來源:八仙樂園為何不想復業?網點「關鍵原因」:很倒楣
事到如今,
罹難者家屬以及康復的當事人,應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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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明
王大明
*歡迎你來,我會在這裡分享,真實世界發生的故事。 *我叫王大明,如同英文諺語:"Every Tom, Dick and Harry", 是一個再通俗也不過的名字。 *在這裡沒有學生、沒有老師。你請隨便坐,我只是一個說故事的人。 歡迎交流、回饋、分享。 *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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