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全世界普遍貧富差距懸殊、房價越來越貴、翻身越來越困難的時代,單身或講明白處在「開放性關係」的人,若透過交友軟體如知名的Tinder尋求快樂、得到自我肯定與繼續活下去的動能,我覺得很OK,只要你懂得保護自己。
不過,假如某個人已經承諾長期穩定一對一的戀愛或婚姻關係,卻又登入Tinder找伴,我們該如何看待?如果你的伴侶這麼做,你要狠下心割捨他嗎?
國外心理學家對Tinder有許多研究,如Tinder使用者在「線下」(也就是不只在網路閒談,有約實體見面)尋求長期穩定關係的其實也有四分之一,但有三分之一就是要找一夜情。美國Tinder使用者有42%處在婚姻或戀愛關係。有64%的美國研究生有認識的朋友使用Tinder偷吃,另一個研究發現使用Tinder的美國研究生有17.1%會在戀愛時透過Tinder傳訊息給人,然後有7.2%坦承有偷吃。
澳洲的研究指出,用約砲軟體偷吃的人,有許多人承認,Tinder提供的便利性,讓他們想偷吃的慾望更加增強。有些人出於好奇,然後也想瞭解自己在約會市場的行情。就如同玩臉書的快感,滑Tinder尋找約會機會以及等待回復,也會讓人成癮。「
偷吃」的成本降低時,偷吃的回報就會讓人更加躍躍欲試。一些研究發現,有些已婚或戀愛中的Tinder使用者,採取 laissez-faire attitude,也就是隨他去、放水流,低成本經營,自己也降低尋找對象的要求。一旦成本一次,這個「癮頭」恐怕就會越來越增強。